近日,天眼查App显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因制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被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50元。 具体处罚事由为,经抽检, 当事人销售给兰溪市鲍慧明电动自行车商行的车辆,鞍座总长度、整车质量等被判定为不合格; 销售给南京市浦口区赛威车辆经营部的车辆,尺寸限期、蓄电池项目不合格。 目前,新日电动车方面还没有对此事作出回应。 【来源:快科技】【作者: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