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于陕西2岁幼童遭父亲酒后虐摔的问题受到了很多网友们的关注,大多数网友都想要知道陕西2岁幼童遭父亲酒后虐摔的具体情况,那么关于到陕西2岁幼童遭父亲酒后虐摔的相关信息,小编也是在网上进行了一系列的信息,那么接下来就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下小编所收集到与陕西2岁幼童遭父亲酒后虐摔相关的信息吧(以下内容来自于网络非小编所写,如有侵权请与站长联系删除) 8月20日,一则父亲抱摔幼童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据了解,这是陕西宝鸡一名父亲酒后将2岁半的亲生儿子用力摔在沙发上,导致孩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该事件引起了网友们的讨论,大家都在谴责这名父亲,那么接下来就和环球小编小编一起了解一下陕西父亲摔亡亲子引众怒、陕西遭父亲抱摔幼童死亡、陕西2岁幼童遭父亲酒后虐摔。 陕西父亲摔亡亲子引众怒 近日,一段男子抱摔幼童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视频显示,一名男子两次用力把两三岁的幼童举起后重重摔向沙发,孩子从沙发滚至地上,大声啼哭。 之后,宝鸡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调査,嫌疑人刘某酒后与女友冯某因两人所生小孩(两岁六个月)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将小孩抛摔在沙发上,致小孩受伤。受害男童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 经多方证实,20日晚,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此视频在网上传播后 孩子父亲的行为遭众多网友怒斥,也有网友提出,拍视频的人也有推脱不掉的责任,事发时应该全力阻止而不是拍视频。但该视频是如何流传开的,警方没有说明。 该事件一经报道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应该将拍视频的人也抓起来。一个行凶,一个为了取证想获得更大利益而为虎作伥的纵容!你不要了可以把它送给别人。起码还留一条小命呢。看得我好心疼。 还有网友表示,看过不少案件的罪犯都是从小受家庭暴力,他们的父亲一言不合就喝酒打孩子,母亲也管不住,这样的家庭往往也没多少钱供他们上学,辍学流入社会最多的也是他们。长期遭受暴力给孩子造成的创伤非常巨大,很多心理阴暗的人就是在这么阴暗的环境培养出来的。生在这种家庭真是太不幸了。 此事在网上传播后,网友义愤填膺。不少人认为,为人之父如此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实在是有悖人性,就算是警情通报的“酒后”,也不能成为男子的挡箭牌。 也有网友认为,拍视频的人也有推脱不掉的责任。男子对孩子下死手,不管是谁在旁边,都应该全力去阻止,“这个时候拍视频真不知道是咋想的”。对于网传孩子妈妈为拍摄者的说法,记者没有得到证实。此外,该视频是如何流传开的,警方没有说明。 火凤凰200705:画面太残忍,这还是人吗?这么对待一个宝宝?? Milan: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Amanda孟:大家义愤填膺,希望有关部门严惩! 在十一月的晒太阳:惨绝人寰,毫无人性! 政能亮:为什么让我看到这个视频,简直太痛心了,必须严惩! UP:视频是谁拍的?咋能这么看着娃受伤害? 阳光明媚150216:想知道这是谁拍的?为什么不阻止? 小马嘚嘚乖乖:请大家都想想办法,及时扼杀和严惩这种虐童行为,给下一代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吧! 还是北上广:不想要孩子就不要生,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请不要用孩子撒气,孩子是无辜的!必须严惩! 家有喵呜巧克力:录视频就不能上去阻止吗?不爱也不用这样吧!简直禽兽! 视频显示:男子两次将幼童重重摔向沙发 视频显示,一名男子两次用力把两三岁的幼童举起后重重摔向沙发,孩子从沙发滚至地上,大声啼哭。视频环境显示,事发地点疑为居民家里,旁边有人拍下男子摔人过程。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视频中被摔儿童被送往宝鸡市人民医院救治。下午2时许,华商报记者前往核实。医院宣传科工作人员称,早上确有一名儿童被送到医院,目前尚正在救治中。该工作人员称,医院接到通知,不能接受采访。 据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说:“接诊后,孩子先进行了心肺复苏,经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广泛脑水肿、继发性脑干损伤等,目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20日晚,据澎湃新闻报道,陕西省妇女联合会权益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联合宝鸡市妇女联合会,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根据情况将给当事人(孩子)提供帮助或法律援助。”该工作人员说,孩子在医院救治,具体病情暂不清楚。 警方通报: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随后,华商报记者联系了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宝平路派出所,民警称,媒体采访必须通过金台分局才可以。 昨日下午6时许,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8月19日晚上10时许,接报警称金陵湾小区发生一起伤害案,受害男童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经调査,嫌疑人刘某酒后与女友冯某因两人所生小孩(两岁六个月)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将小孩抛摔在沙发上,致小孩受伤。 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 不幸的是,据多方证实,昨晚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律师说法:男子或涉嫌多个罪名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摔娃男子系幼童的监护人、看护人,其行为构成虐待,属于故意侵犯幼童生命、健康的伤害行为,且造成幼童身体多处受损、衰竭的生命危险,同时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60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幼童伤情程度,对该男子予以量刑。 赵良善认为,遇到这种事情,第一时间应该报警,同时应及时制止,尽最大努力保证孩子安全。考虑到体格差异,拍摄者的意图或许是取证,但也不排除有其他原因。 家庭暴力导致孩子受伤要追责!发现这九类情形请立即举报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猥亵、虐待、暴力伤害、校园欺凌等案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去年3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明确表示,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单位和组织,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实施,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了法定的‘侦查哨’。”夏红表示。建立强制报告制度,有助于避免因发现不及时而导致的严重影响,有利于防止因证据灭失而让分子逃避惩罚。 何种情况要报告?夏红介绍,主要包括9类情形: 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只要发现上述9类情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检察机关将及时介入,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夏红说。对因不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予以相应处分;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夏红介绍,今年4月,咸宁市通城县检察院对一起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时发现,该县某卫生院在为一名未成年女孩做引产手术时,女孩身边并无监护人陪同,卫生院和接诊医生手术后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告。通城县检察院向该县卫生健康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卫生健康局对涉事医生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调离妇产科。 合力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夏红介绍,去年湖北省共接到26起强制报告的案件。大部分案件通过及时处置,较好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5月,枣阳市某中学教师江某以做实验的名义,先后三次将14岁的女生小南叫到实验室实施猥亵。事后,小南的父亲向当地教育部门反映,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枣阳市教育局根据强制报告制度,向当地检察机关通报了相关情况。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核实案情后,认为江某利用其特殊身份,在违背受害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采用搂抱、亲吻等方式对学生实施侵害,构成了强制猥亵罪,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公安机关以江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提出从业禁止建议。法院依法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一年,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禁止其从事教师职业。 2015年至2019年4月,嫌疑人李某通过微信聊天软件“附近的人”功能,将筛选条件设定为10岁至20岁的女学生,搜索、添加陌生女性聊天。取得对方信任后,李某将她们骗出,以曝光裸照相威胁、强迫饮酒、殴打等方式,对其实施性侵。共有15名女性受害,其中未成年人10人。 2019年4月,15岁的受害人武某向就读学校反映并报警。学校及时报告检察机关。当月,公安机关对李某涉嫌强奸一案立案侦查。今年3月,襄阳市检察院以李某涉嫌强奸罪向襄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后因李某因病去世,法院依法终止该案审理。 今年3月,9岁女童张某因腿部骨折,在恩施州某县医院住院治疗,多次遭受主治医生李某某猥亵。张某的监护人向医院反映情况后,医院工作人员向警方报案,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向县检察院通报情况。之后,县检察院以李某狠亵儿童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强制报告制度就是要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比如教育部门的老师、医疗部门的医生和心理咨询师、民政部门的救助站和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等,都要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担起责任来。我们要争取补救机会,不能让隐性案件毁了孩子们的一生。根据情况及时报告,就有可能减少伤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夏红说。 12岁孩子被家暴虐待致死,暴露家庭教育的3大误区 近日,一则“江西12岁男童被父母吊打惨死,细节触目惊心”的报道引起公众关注。据悉张某辉、张某美这对夫妻把自己的年仅12岁的儿子(孩子10岁前随爷爷一同生活)近两年经常采取暴力方式,拳打脚踢,针扎十指!更令人发指的是,男孩竟然在7月24日被发现惨死家中,身体上伤痕累累。 这个年仅12岁的孩子被家暴虐待致死,暴露出家庭教育的3大误区。 误区一:以为百依百顺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其实,每个孩子都有个性。家长应该根据孩子的个性特点顺势引导孩子向善向美发展。12岁的年龄,正值青春前期,可能任性,可能倔强,可能叛逆,违逆家长的心意的事情时有发生,这并不奇怪。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教育者的爱心与耐心,特别是对少不更事的孩子,更应该有耐心去观察他、引导他。遗憾的是,张某辉、张某美一不工作就玩牌,把精力放在了玩牌上,根本没有心思去了解自己的孩子,更没有耐心好好教育孩子。孩子为什么离家出走?孩子为什么逆反心理严重?作为父母,应该反思自己的教育方法是否恰当,而不是变本加厉对待孩子。 误区二:认为棍棒教育最有效。其实,教育孩子除了良好的期望,更有赖于家长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采用科学的方法。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的关爱,特别是来自父母的爱,这就要求为人父为人母者要有一颗慈爱之心,一味打骂只会酿成悲剧。也许张某辉夫妇认为“黄荆棍出好人”,不打不成人。但是,其出手之狠,下手之重,如待寇仇,哪里还有一点亲情可言?张某辉、张某美嗜赌,八年前以八千元卖掉小儿子,置父母应尽之责于不顾,抛弃至亲骨肉,于心何忍?大儿子惨遭虐待,累累伤痕,其心何毒!这个孩子遇到这样的父母,何其不幸!但凡有一点教育常识,断不会采取“混合双打”的模式。这对夫妻采取如此变态的方式对待孩子,恐怕与二人打牌(其实就是)输钱把气撒到孩子身上不无关系。 误区三:以为自己的孩子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其实,孩子不是家长的私有财产可以随意处置,也不是父母的附庸可以任意支配,更不是家庭的累赘可以率性抛弃。有的家长认为孩子是自己生下来的,一旦不如意,就可以任我打任我骂,尤其可悲又可怕的是在打骂的同时还自以为是。张某辉、张某美恐怕就是在仇之切恨之深之际丧失了理智,终致孩子于死地。真不知道这仇从何起恨从何来!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其采用的极端方式,当真是“无知者无畏”吗?也许正是在“孩子是家庭的私有财产”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下,孩子的爷爷、邻居虽然多次发现孩子被虐待,却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施以援手,可谓是眼睁睁的看着事态一步步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 微信搜索:知识的传播者,关注知识的传播者公众号,即可了解更多相关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