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CTV今日说法(号:cctvjrsf) 通过工作的试用期后 终于可以拿到正式员工的工资了 谁知半路杀出个绩效表 公司从我的底薪里拿出2000元当作绩效 转正后工资比试用期还少 我该怎么办? 1
Q1 2020年5月6号入职,当时我们商定底薪为6000元,试用期8折,为4800元,实际我也是收到了4800元。后面试用期过了,转正底薪6000元,实际扣除五险到手5800元到5900元左右,但是2021年3月后单位就按照我没有签字同意的绩效表执行,只发我4000元,我该怎么办? A1: 你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当以货币方式按月支付给你本人,并且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其中的"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根据你的陈述,入职约定底薪为6000元,试用期过后按照应发工资6000元的标准发放工资,之后公司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以绩效考核为由进行扣减,属于变相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约定发放或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你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建议你保留好与公司沟通的聊天记录、收集证人证言、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你与公司的薪资约定和实际工资发放标准的事实。 2
Q2 婚前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房子写的公公跟老公的名字,我想把四岁的孩子的名字加上,可不可以?具体怎么操作?需要公证吗? A2:是否可以加名字和具体操作流程需要看购房流程已经进行到什么阶段,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公证,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文件还需要看你们当地的规定。在当地不存在限购政策的前提下,如果是你们签订了购房合同,开发商尚未进行备案,你们可以去开发商协商加名。如果是在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按揭期间,如果想增加名字,实际上是变更了合同的主体,需要各方当事人同意。一般在合同备案后,办理产权证之前,不能直接办理名字的变更。你可以等房产证办理过后,申请办理加名。但是,如果房屋有抵押贷款的,还需要抵押权人的同意。实践当中,一般抵押权人会认为增加一名产权人,特别是一个未成年人,会增加风险,很可能不会同意加名。在这种情况下,你们需要将贷款还清后,再申请办理加名。通常情况下,办理此类手续需要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未成年人需要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房屋的产权人和加名人都要到现场,一般不需要公证,具体需要的材料各地规定略有不同,建议可向当地12345政务热线咨询后办理。 3
Q3 老人从保健品理疗店向外走的时候,被店门口的一张纸板绊倒后造成股骨头骨折,因此产生的治疗费用怎么分担?作为老人一方,可以对哪些费用进行索赔? A3:你们首先应当明确事故责任人,再向责任人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找到该纸板的搁置人,则该人属于侵权责任人。如果无法确定纸板是由谁搁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摔倒的位置属于保健品理疗店的管理范围,老人可以要求理疗店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不属于保健品理疗店的管理范围,为市政道路或者其他产权人为管理人,则相关责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老人可以搜集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据,如报警回执、事故发生录像、医疗凭证等,与责任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赔偿项目一般包括残疾赔偿金(如构成伤残等级)、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等。此外,老人虽被纸板扳倒而受伤,由于其应有一定注意义务,如果自身也存在一定的疏忽而导致摔跤,可能会相应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4
Q4 我父亲和第三者结婚了,结婚期间的房产都是我父亲付的钱,如果他们离婚了,这些财产要怎么分割呢?我父亲在他们结婚期间给我买的房产受影响吗?我还有一个弟弟,弟弟的教育、生活费这些,他的妈妈(父亲的第三者)都没出过钱,生活也是我们家在照顾,但是弟弟只有6岁,一直都爱找妈妈。如果我父亲和第三者离婚,到时抚养权会给谁呢?房产能只写我弟弟的名字吗? A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只要不是你父亲使用婚前财产购买且只登记在你父亲个人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可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通过协商、竞价、拍卖等方式进行。如果房屋完全是你父亲婚前的财产购买,又登记在你父亲名下,则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关于你房产的问题,如果他父亲使用个人财产为你买房,该房款属于父亲个人对你的赠与,你父亲离婚时不受影响。如果你父亲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给你买房,要看女方是否同意这一赠与行为;如果同意,则离婚时不涉及相关房款问题;如当时不知情或不同意,则女方可要求返还购房款。关于你弟弟的抚养问题,你父亲与女方在离婚时候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至于家中房产能否只写你弟弟的名字,需要看当地是否存在未成年人限购政策,如无限购政策则可以过户到你弟弟名下。 5
Q5 我们想去度假,但在订房后,看到这样的条款:订单一经确定就不可变更或取消。如未能入住,房费作为违约金。请问公寓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能否不接受? A5: 该格式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归于无效,消费者可不接受。消费者在网络平台或者酒店订房,并支付房费,双方形成合同关系。为提高效率,商家通常提供的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一般具有事先拟好、反复使用、未经协商等特征。商家的格式合同条款由于未与对方协商,法律对其进行了相关限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你与商家签订的合同规定"订单一经确定就不得变更或取消;如未能入住,房费作为违约金",这一条款明显加重你的违约责任、排除了你的合法解除合同的权利,该条款应归于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平台或者酒店不同意协商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但消费者因自身原因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