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SPF50 "、"防水配方"等,实际"浴后SPF值为14"、"不具备防水性能"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35万元,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在从事"DHC"品牌系列化妆品销售的过程中存在相关行为,如对"叠翠诗紧致焕肤防晒乳SPF50 PA ""蝶翠诗紧致焕肤防晒凝露"等产品广告内容,经检测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南都记者查询到,近几年该公司多次被行政处罚,其4条行政处罚记录中3次均是因为"发布虚假广告"。 宣称"SPF50 ""防水配方" 实测"浴后SPF值为14"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起在京东DHC官方旗舰店销售"蝶翠诗紧致焕肤防晒乳SPF50 PA "商品网页上发布了"SPF50 PA "、"防水配方耐汗、耐皮脂"等广告内容。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然而经核实,这款产品名称为"蝶翠诗紧致焕肤防晒乳SPF50 PA "、属于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是国妆特进口字 J20151015的防晒类、祛斑类产品,经检测发现其浴后SPF值为30。该公司在官方旗舰店网页上发布的"SPF50 "表示内容不准确、清楚、明白。 此外,2019年4月15日起,该公司在"DHC 日本原装进口化妆品"网站销售"蝶翠诗紧致焕肤防晒凝露"商品网页上发布了"DHC紧致焕肤防晒凝露SPF50 PA "、"防水配方不易流失防晒成分,即使被汗液、水分沾湿也不易渗透,保护防晒成分"等广告内容;从2021年3月9起,在"DHC日本原装进口化妆品"网站销售"蝶翠诗紧致焕肤防晒凝露2支组"的商品网页上发布了"成膜迅速......保护 UV 防晒成分不受汗液及水影响"等广告内容。 经核实,这款产品名称为"蝶翠诗紧致焕肤防晒凝露"、属于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国妆特进口字是J20180803的防晒产品,经检测发现其浴后SPF值为14,不具备防水性能。"SPF50 "、"防水配方,不易流失防晒成分,即使被汗液、水分沾湿也不易渗透,保护防晒成分"、"保护UV防晒成分不受汗液及水影响"等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对商品功能表示不准确、清楚、明白等 DHC销售公司被罚35万元 在上述广告中,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对商品功能表示不准确、清楚、明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条例,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 此外,相关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关于商品宣传应当真实的相关规定。综合其带来的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浦东新区市监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因为该公司发布上述网页广告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由此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综合共计罚款35万元。 南都记者注意到,名称为"蝶翠诗紧致焕肤防晒乳SPF50 PA "的产品仍在"DHC蝶翠诗官方旗舰店"在售,月销100 ,仍显示"SPF50 "等内容。此外,未在其官方旗舰店以及官网搜索到产品名称为"DHC紧致焕肤防晒凝露SPF50 PA "的产品。 淘宝截图。 链接 曾因虚假广告被罚40万 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多次被行政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近几年有4次行政处罚记录,其中3次均是因为"发布虚假广告"。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截图。 如2018年,该公司于 2018 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网站销售"DHC 青春焕颜化妆水"商品的网页上发布了"5/14 9:00 ~5/27 9:00......全场5折"、"DHC青春焕颜化妆水添加水溶性有机锗、胶原蛋白等美肌成分....有助于抵御外界的干燥和紫外线等刺激,引导出柔滑年轻美肌"等内容。然而经核实,该公司2018年5月14日至5月27日期间,在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的促销活动是"全场5折起",并非是"全场5折"。当事人上述网页上发布的"全场5折"表示内容不准确、清楚、明白。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截图。 其所销售"DHC 青春焕颜化妆水"是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且产品配方中未添加防晒剂物质,不具有抵御紫外线刺激的功能。当事人在上述网页上发布的"渗透至肌肤,有助于抵御外界的干燥和紫外线等刺激"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0万元。 此外,2017年一条行政处罚显示,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在天猫 DHC 蝶翠诗官方旗舰店利用商品销售网页对"DHC"化妆品的宣传中存在部分行为,如:其在天猫 DHC 蝶翠诗官方旗舰店销售"DHC橄榄护唇膏 1.5g 天然植物无色润唇持久保湿滋润"商品的网页上发布了"日本美容网站通信销售化妆品大奖 特殊护理类 第 1 名"、"2013 日本DHC 大家选择的最佳产品"、"荣获日本美容网站通信销售特殊护理第一名大奖"等内容。经核实,以上宣传内容,其所提供的公、认证材料中无"2013 日本 DHC 大家选择的最佳产品"、"日本化妆品口碑网终身成就奖"、"连续三年荣获日本人气化妆品口碑网最佳化妆品大奖 被授予‘终身成就奖’"等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在上述网页所发布的"2013 日本 DHC 大家选择的最佳产品"等宣传内容无事实依据,且上述"2013 日本 DHC大家选择的最佳产品"的宣传内容中使用了"最佳"用语。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截图。 另外还有多种商品的部分广告宣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0月23日对其处以行政处罚,责令在其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42万。 据天眼查,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法定代表人为吉田嘉明,主要经营范围为化妆品及附属杂项制品、食品流通、服装、鞋帽百货、酒的国内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通过电话等形式对化妆品及附属杂项制品、食品、酒的零售等。 采写:南都记者 肖韵蕙 实习生 李逸涛 如果您有相关线索 欢迎发送邮件到 nandujianding@qq.com 也可通过 搜索"南都鉴定评测实验室" (号:ndlab2020) 与"鉴定君"随时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