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信息网(克拉玛依招投标官网)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决定第四季度召开居民生活阶梯水价及分类水价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 本次听证会设23名听证会参加人。包括: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消费者12名、经营者3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人员3名,社会组织人员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专家学者参加人,分别由市政府法制办、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各推荐1名。其他参加人由相关部门或社会组织推荐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推荐条件 凡克拉玛依市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关心、了解我市水价综合改革情况;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并能客观、公正、如实反映意见,按时全程参加会议;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众事业;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居住地区等信息)。 四、听证会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 为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5个,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将个人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klmyfgw@163.com,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由市发改委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16年10月14日前将听证会参加人信息以表格形式送达市发改委。 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将个人信息于2016年10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klmyfgw@163.com。 报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单位、职业、联系电话、居住地址、身份证号。 联系人:于海玲 联系电话:6234213 传真:6224508 特此公告。 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9日 关于克拉玛依市城市供水分类水价和居民阶梯水价成本公开的公告为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实现水资源价格与价值的合理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13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发改农价〔2011〕44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克拉玛依市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成本公开工作方案事宜的批复》(新发改农价〔2016〕649号)要求,决定自2016年10月10日开始,对城市供水成本进行公开,现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1月9日由新疆油田公司供水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新疆油田公司供水公司制供水成本公开的通告》。 公开内容:新疆油田公司供水公司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和《城市供水企业基本情况表》《城市供水企业成本费用表》。 公开方式:《克拉玛依日报》、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klmy.gov.cn/)等新闻媒体及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 新疆油田公司供水公司具体联系人:姜 波 联系电话:0990-6845520 电子邮箱 :20310073@qq.com。 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9日为进一步做好克拉玛依市供水成本公开工作,提高水价政策调整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2613号)、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新发改农价〔2011〕449号)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克拉玛依市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成本公开工作方案事宜的批复》(新发改农价〔2016〕649号)文件精神,现将新疆油田公司供水公司情况公开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1955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大油田 — —克拉玛依油田宣布诞生,伴随着克拉玛依的开发与建设,供水事业也随之发展与壮大。1956年5月,新疆油田矿务局水电站成立。1959年7月,水电站改为水电厂。1964年6月30日,原水电厂机构改设为"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电厂"和"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供水大队"。1973年6月20日,撤销原供水大队,成立供水管理处。2000年4月1日,新疆石油管理局供水管理处更名为新疆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2007年12月21日,供水公司与西干渠管理处合并,西干渠管理处整建制并入供水公司。2008年1月1日,新疆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更名为新疆油田公司供水公司。 目前,供水公司是克拉玛依市唯一一家集输、蓄、产、转、验、销为一体的供水企业,设计日产水能力59.5万方,承担着克拉玛依(除独山子区)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及城市绿化供水任务,同时还担负着向引水干渠沿线福海县、和丰县、兵团184团的供水任务。公司所属单位包括11个机关职能部门、5个直属机构及21个基层单位,属地最远延伸至阿勒泰地区,由于点多线长面广,管理难度大。截止2015年底,共有员工974人。 供水公司主要管理资产包括六大水库,设计蓄水能力2.8492×108m3 、六座净化水厂,设计日产水能力 53×104m 3 、三处地下水源,设计日生产能力6.5×104m3以及总长约400余公里的输水明渠和980余公里的主干输水管线等,资产规模达50亿元。 供水公司秉承"以水为源,奉献油城"的企业精神,始终坚持"高质量供水,供高质量水"的质量方针,持续深入推进企业改革与创新,不断强化城市供水保障与服务能力,为克拉玛依市、油田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生产经营情况 作为城市供水企业,水费收入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合理的价格体系是维持企业平稳持续运行的基本保障。 我市现行的供水价格仍依据1997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暖气、电力价格的通知》(克物价发〔1997〕31号),即"97价格体系"。其中规定,用于保障基本民生的居民用水与营业性质的工商业用水、公益性质的绿化用水等水价无差异,均为2.05元/立方米(含税,加上代收0.2元/立方米的排污费后为2.25元/立方米),且未实行累进递增的阶梯水价,未能体现多用水多缴费的节能导向。此价格体系至今已十九年未做调整。 随着克拉玛依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规模逐年增加,供水基础设施投入稳步增大,供水保障范围持续扩展,供水服务质量逐年提升,而原材料、生产物资价格却在不断上涨,供水价格与运行成本倒挂现象日益明显。2013-2015年平均自来水单位供水成本为4.01元/立方米,其中,2015年单位成本为3.84元/立方米,远高于2.05元的基本水价。供水公司近三年亏损已达到1.32亿元,长期的亏损运行,不仅不利于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也将直接影响基本供水保障能力的有效提升。 三、促进节约用水、合理保护利用水资源 克拉玛依地区地处准噶尔盆地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西缘,年均降水量为116mm年蒸发量平均在2958mm,属于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区内基本不产生径流,仅有白杨河、克拉苏河、达尔布图河从周边流入,河流补给也主要依靠冬季积雪和夏季降雨,因此克拉玛依市属于严重缺水城市。然而我市现行水价整体偏低且未实行分类水价,不能真实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这与我市水资源缺乏情况极不相称。按照国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水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的要求,适当提高水价,运用价格杠杆优化配置水资源、调整供求关系,不仅可以有效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同时进一步促进供水企业可持续良性发展,不断提高城市供水公共安全和优质服务水平。 四、具体数据详见《供水公司2013-2015 年基本情况和成本费用表》 五、通告公示时限: 2016 年10月10日—2016年11月9日 六、公开方式:《克拉玛依日报》、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klmy.gov.cn/)等新闻媒体及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 七、供水公司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成本公开有关问题的答疑、宣传、解释等工作。 具体联系人:姜波 电话:0990-6845520 电子邮箱:20310073@qq.com 新疆油田公司供水公司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