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煤矿吧(府谷县丰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时,封振武任山东鲁中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员。当时,新泰张庄矿、新泰炭矿、禹村矿的日军,以及伪军万金山的队伍都集中到华丰矿,计日军900多人,伪军1000多人。根据八路军总司令朱德关于接受日本侵略军投降的命令,为迫使日军就地缴械投降,我军民分两步层层包围了华丰煤矿,布下了天罗地网,逼迫日军4次与我军谈判,最后缴械投降。 第一步是华丰煤矿的矿工、民兵和地方武装,大约1000多人,包围了日伪军驻地。鲁中第二军分区敌工干事赵国玉率领900多人的区武装,首先收复日军设在西故城的发电厂,控制了华丰矿区的电源,而后迫使东号井的日军撤到西号井,收复了东号井。接着赵国玉两次进西号井,督促日军投降。他两次都是和荻原接触的。当时,华丰矿日军头目叫海野,是大佐,荻原是副官,中佐军衔。赵国玉对荻原说:"我代表八路军来谈判,命令你们向我八路军缴械投降。"荻原看他很年轻,带的队伍也不像八路,避而不谈缴枪的事,要求给他送电。两次谈判均无结果。 第二步是我军主力部队包围华丰矿区。先是由封振武和副政委王文轩带领鲁中第二军分区1个团,后是由新四军一纵司令叶飞、政委赖传珠带领两个旅,包围了华丰矿区。 隔了两天,荻原又来进行第二次谈判。这次封振武亲自出马。封振武问他缴械的问题,荻原说:"枪支等目前还不能缴,原因是济南不叫缴给贵军。"封振武说:"你不缴给我们,缴给谁?"荻原说:"最好是贵军同济南交涉。"封振武说:"不行!我们八路军独立作战,朱总司令已命令你们就地缴械投降。"封振武指着贴在门口的布告继续说:"这就是朱总司令电告冈村宁次必须向八路军投降的命令。"荻原说济南不愿意。封振武说:"济南你去交涉吧。"荻原走不了,就哭了。封振武说:"你不要耍这个态度,哭不解决问题,只有缴了枪才能放你们走。"荻原说:"我们不是不愿意把枪缴给贵军,主要是国民党政府不叫缴给你们,缴了枪我们不能回国。回不去怎么办?"说到这里,他呜呜地大哭起来了。封振武说:"你不能代表,这个谈法也没用,回去叫你们大队长来。" 第二次谈判后,叶飞司令员、赖传珠政委带领新四军一纵队到了,他们是从泗水过来的,队伍住在南北陈村、凤仙村、南驿这一带。封振武把两次谈判的情况向叶司令员、赖政委作了汇报。叶飞说:"好!叫他们来个说话算数的。"封振武说:"你是首长,你和他谈吧。"叶飞说:"不,还是你谈,我们不和他见面,你当代表继续谈,我俩出主意。" 第三次谈判,海野来了,没带枪。见了封振武后先说感谢话,因为电给他送了,有电就有水,饭也有吃的了。这次封振武根据叶飞的意见,把牌子打出来了:"我是八路军鲁中二军分区司令员封振武,代表八路军和你们谈判。"海野说:"没见过面,但久仰大名,你是精明能干的司令员。"封振武问:"缴械的情况准备好了吗?"他说:"我们确有困难,只要合法缴给谁都行,但在这里缴了枪不能进济南,不能回国。"他哀求说:"我们对贵国人民犯了罪,请你们饶恕。我们想把轻武器交给你们,重武器带走。倒有部分炮,但少一门也不行。重机枪带走一部分,步枪带一部分。子弹除身上带的都留下。其余步枪、机关枪、重机枪全部交给贵军,给司令员留下小轿车,是黑色的小道吉。"封振武说:"车是小事,主要是武器。我们也有上级,我请示请示。"封振武留他吃饭,因为他好吃小河鱼,就给他弄了一盘,海野非常高兴。 海野走后,叶飞、赖传珠骑马来到酒店。封振武汇报后,叶飞说:"先这样吧,他也有上级,条件可以定死,枪支弹药点好。" 第四次谈判,叶飞、赖传珠参加了。谈判仍在泰安南故城,时间是第三次谈判的第二天。这次谈判正规了,找了间大房子,铺上军毯。叶飞、赖传珠和封振武坐在一方。封振武是首席代表。海野和两个翻译坐在另一方。桌上有茶水、烟。谈判开始后,叶飞、赖传珠没说话,封振武给他们亮亮相,说这是新四军一纵叶司令员、赖政委。海野一听忙站起来认罪,请求宽大。叶飞说:"这都是过去的事了,你们已经投降了,先不追究那个事了,今天看看你们的态度。"封振武说:"怎么样,昨天谈的情况不能再变。我们高级指挥官来了,按道理你们不缴枪不能走,我们宽大你。若追究你们对中国人民犯的罪,电不给你送,给养也不给。我们知道国民党的阴谋。"随后又问:"你们枪多少?子弹多少?"海野说:"枪500支,子弹没数,机关枪40挺,都留下。道具车留下保证能开。"于是,封振武与日军签订了手续。1946年1月23日,日军出西号井西门,汽车有40余辆,装着家具走得很慢。八路军进西号井东门,查点了枪支,结果步枪还多了几百条,机关枪一挺不少。这些武器当时都归一纵,后来给了封振武部一部分,并截获了汉奸万金山部。之后,日军洼田旅团在新四军第一纵队的政治和军事压力下,全部放下了武器。 封振武同志简介: (1904~1997)山东新泰楼德镇封家庄村人。1904年出生,童年时在家读书,16岁考入高小,后因家贫辍学从军。1933年8月,在冯玉祥组织领导的"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热河义勇军第二旅任副官长。1934年8月,冯被迫下野,部队随之瓦解,他回家乡任小学教员。在此期间,积极宣传共产党抗日救国的主张,并着手组织抗日武装。193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1月1日,带领50余人20多支枪参加徂徕山起义,历任中队长、营长、泰泗宁区自卫团团长、县委委员兼军事部长、尼山军分区司令员、泰山军分区副司令员、第二军分区司令员、地委委员兼敌工部长、第三军分区副司令员、地委委员兼泰南办事处主任、军分区司令员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封振武任鲁中军区第二分区司令员兼兖(州)济(宁)警备区司令员。建国后,历任泰安军分区司令员、地委委员、山东省军区党委委员。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山东省公安总队总队长,济南军区公安军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兼武警山东总队队长,公安厅副厅长兼公安部队山东省公安总队队长等职。1955年被授大校军衔,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1997年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