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开宾馆记录app是真的吗(查看对方微信聊天记录软件) 微信是当下 最为常用的通讯工具 什么样的微信记录 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呢? 随便截几张图 就能当作呈堂证供吗? 今天就来给大家 科普一下 根据微信记录形成的方式,微信证据分为文字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连接和转账支付信息。 1. 文字微信记录。包括微信好友聊天、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文字、发送的文本文件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等以文字形式存在的信息。例如常见的"微信借条"。 2. 图片微信记录。包括在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图片以及使用的各类表情。 3. 语音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文章中以语音形式存在的信息。 4. 视频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视频。 5. 网络链接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发送的网络链接,此类微信记录的最大不同是链接的内容是提前由第三方或者发送方制作的。(内容具有不确定性,一般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6. 使用支付、转账、红包功能时产生的支付转账信息,这一微信证据类型主要在使用微信支付功能时产生。 提交微信相关证据时, 要注意什么? 1. 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陆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 2. 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并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3. 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对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法庭上如何展示微信证据? 在法庭上,法官要求出示微信的原始载体、登录软件出示电子证据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展示,并与固定电子证据形成的图片、音频、视频进行一致性核对: 1. 由账户持有人登录微信,展示登录所使用的账户名称。 2.在通讯录中查找对方用户并点击查看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界面显示的备注名称、昵称、微信号、手机号等具有身份指向性的内容。 3.在个人信息界面点击"发消息"进入通讯对话框,逐一展示对话过程中生成的信息内容,对文本文件、图片、音频、视频、转账或者发红包内容,应当点击打开展示。 4.展示转账信息时,应点击通讯对话框中的聊天详情,查看转账记录,展示转账支付信息。 5. 如提供的电子证据属于对话记录的(包括文字、音频、视频),应当完整地反映在对话过程,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内容不得选择性提供,法庭可以要求补充提供指定期间内的完整对话记录;如故意选择性提供对话记录内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慎用微信清理功能 可进行证据保全 "一键瘦身""垃圾清理"等自动清理功能要慎用。切忌认为"同步"操作即"万事大吉",清理前一定要先予以证据保全。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或者采取其他较为可靠的电子证据保全公司进行保全。 当事人提供的电子数据如果经过了公证或第三方存证平台确认,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真实性应得到认可。如果此证据亦具备合法性和关联性,其证明力不会低于其他证据。 特别是对一些侵权类证据,为防止证据灭失,应在发现侵权行为时第一时间尽快进行证据保全。自行取证缺少监督,电子数据又易被篡改,通过专业机构保全证据仍是最有效方式。 提交微信相关证据时, 要注意什么? 1. 对于微信内的图片,一定要将图片与其他记录整体进行公证,不建议单独对图片进行保全公证。 2. 视频具有直观反映事实的作用,通常使用者自行拍摄的视频更有证明力,转载或者制作的视频因为不知道原始出处或者有后期编辑的痕迹,通常证明力不如自行拍摄的视频。 3.微信语音作为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但不能作为单独定案的依据。微信语音具备证明效力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保存原始记录; 内容须客观、真实、连贯;微信语音中记载的内容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均有明确表态。 4.通过微信传输的文件如果不及时保存会失效,还有一些网络链接等,在保全时除上述步骤外,还要保全打开后的文本文件或网络链接内容。单独仅保全下载后的文本文件或者网络链接无法证实真实性和关联性,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 5. 一旦有金钱往来,微信记录必须保存原始记录,仅有截屏会无法证明真实性,转账记录等要注意保留,不要随意删除。发生金钱往来时,第一要注意明确对方身份,第二要明确用途,备注时注明转账用途;第三要保留好记录。 关于微信转账交易记录 自己可直接从微信中调取出来 具体操作如下 ↓↓↓ 在微信底部菜单栏 选择"我"点击"支付"功能菜单 进入支付菜单主界面后 选择"钱包"功能 在钱包功能主界面 选择顶部的"账单"功能 在账单功能界面 点击顶部的"常见问题"按钮 该界面出现"下载账单"功能 点击该功能 进入账单下载界面 在账单下载界面 有"用于个人对账" 和"用作证明材料"两个功能选项 分别对应账单不同的用途 其中"用于个人对账"的账单 是Excel表格格式 "用做证明材料"的账单是PDF格式 选择调取用途后 可进一步选择具体日期区间 支持调取自定义时间内的交易流水 最长不超过一年 如果因客观原因 不能自行收集证据 也可以申请向法院调取证据 特别注意的是 对于微信聊天记录 腾讯公司无法提供用户的聊天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