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表现(2020年教师师德表现自我评价)教师师德,属于职业道德的范畴,谈论起来会比较敏感。就像在疫情面前,探讨医生、护士们谁上抗疫前线一样,有其职业职责所在,也有职业道德高低的区别。考察人的德行,首先需要明确这属于道德情感问题,而非法律问题。除非法律或释义中明文规定,否则,我们只能从道德层面进行探讨。 师德的高低,看教师的整体的师德表现。师德,往往是教师职业行为在教师个人或整体的一种具体表现行为。考察一所学校的师德表现,既要明确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又要知道从哪些方面可能获得教师是否达到师德要求的具体信息。 一、师德表现有哪些基本要求? 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该规范提出的师德要求包括了六个大的方面,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这就是我们考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表现的基本要求。 (一)有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这一规则主要强调了社会主义制度下教师思想行动的大方向。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要像陶行知先生说过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走半颗草去。"教师需甘于做别人成功的阶梯,愿意把自己毕生所学倾注给所学,同时,不敷衍塞责学生、同事,也是爱岗敬业的行为表现。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此则重在提醒教师对待学生态度,需要换位思考的发生在学生身上一些小事,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此则重在提醒教师教学上需教好学生,在育人上更不能含糊。社会主义社会的学校教育,不仅培养学生的科学知识与技能,还要培育学生成为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到对待学生管教学管育人,在学科教学实践中主动积极地渗透德育内容。 (五)为人师表。"坚持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说实话,这一规则作为基本准则,个人觉得有些拔高要求。作为教师要用自己的高尚德行感染人,用智慧启发智慧,用激情感染激情,用己身浩然正气,去影响引领学生,作为倡导是没有问题的。但要作为基本准则来要求每一位教师,却是要求每一位教师必须成为圣人,这显然有些脱离生活实际。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生命不息,战斗不止。活到老,学到老。作为人民教师需要有这样一种情怀和态度。事实上,面对一年一度不同的孩子的成长,教与学的互促互进本身,也提出了现实的要求。作为示范与引领的教师职业,作为基本准则,合情合理。 二、学校教师师德行为表现的考察途径 通常,学校教师是否达到师德要求,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呈现出来。一是内生于教师的思想动态和价值取向。二是外在于教师在校内外的言行举止。因此,考察一所学校的教师师德,我们可以通过对学校教师的思想动态进行访谈、对教师在校言行举止的观察中获取相关的信息。 (一)在考察教师的思想动态和价值取向上,可以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的座谈会,也可以抽样小部分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个别的访谈。访谈的内容主要关注三个方面: 其一,教师是否忠诚于教育事业,认可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可学校的办学理念等; 其二,教师是否有正确的学生观,是否具备教育公平的教育理念和因材施教理念,是否将学生作为学习、成长的主体,而不是作为被动的学习者和管辖的对象,是否认为教师是学生学习、成长的合作者、引导者、参与者和促进者等; 其三,教师是否将自身视作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认为终身学习是专业发展的保障,是否具有追求"真、善、美"的专业自觉意识等。 (二)在考察教师的言行举止方面,教师师德是否符合要求重点看三点。 其一,在遵从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上,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否存在违背了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其二,在对待学生态度方面,教师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时,是否敢于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教育教学活动与学生管理、评价中,教师是否公平公正对待学生,是否存在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了学生身心伤害的现象;是否开展或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是否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是否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其三,在对待教学和自我专业发展方面,教师是否认真充分地准备每一节课,是否及时掌握学生学习动态,并及时给予反馈;是否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科研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是否养成了坚持学习和反思的专业发展习惯。 考察中发现的学校教师违反的师德行为准则,可以收集相关人证、物证等证明材料,向学校责任督学反映,或向主管学校的教育局人事科(股)、纪检组反映,帮助学校加强教师师德管理。 通过本小节的学习,你学会考察学校师德行为表现的途径和方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