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法(2020年最新教师法) 近日,教师法修订调研座谈会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专家学者、一线教师、教育部相关司局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要将提高教师职业入职学历和能力标准、完善教师工作待遇保障机制等作为教师法修订的重点内容。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于1993年修订,1994年起施行,迄今已25年。25年间,我国教育发展的形势和教师队伍的状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教师法》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修订《教师法》迫在眉睫,需要加快推进。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其中第26条提到,要研究修订《教师法》。2018年8月,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透露,教育部在推动《教师法》法律修订,尽快完成。此次《教师法》修订调研座谈会则探讨了《教师法》修订的目标指向、重点内容、路线计划等。 会议强调,《教师法》修订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入系统的调研,切实摸清制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最深层的、最要害的、最突出的问题;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及推进教师工作改革中取得的成熟经验、经过实践检验的做法,上升为法律条文;此外,要体现分类施策,针对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等不同类别的教师队伍,提出有针对性的内容,体现精准治理。 会议认为本次《教师法》修订的重点内容应包括: 一是明方向,体现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二是准定位,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定位; 三是确权利,进一步明确教师在教书育人、提高进修、参与管理、修养休假等方面的权利; 四是提门槛,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提高教师职业入职学历和能力标准; 五是促发展,完善教师职前培养和在职进修的支持服务体系,支持教师终身学习; 六是促改革,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事权人权财权的统一; 七是搭阶梯,改革完善教师职级晋升体系,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八是保待遇,完善教师工作待遇保障机制,确保教师热心从教、安心从教; 九是授荣誉,完善教师国家荣誉表彰体系,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是强保障,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