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碳减排边际成本差异与强制性节能目标构成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形成的前提,同时有效的制度设计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形成的必要条件。广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实现,必须借助碳资产评估方式。广州建立碳资产评估市场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将成为个别部门领域实现约束指标的必要手段。本文通过对碳资产的定位,归纳总结了碳资产评估的研究现状和应用现状,根据广州碳资产评估面临的各种困难和挑战,提出广州碳资产评估的发展对策以促进广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实现。 【关键词】广州;碳资产评估;碳排放权交易;节能减排;发展对策 一、引言 近年來,随着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逐渐增加,全球变暖问题得到全世界的普遍关注,人们逐渐意识到传统能源经济模式并不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最佳经济模式,而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低碳经济模式才是当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模式。在倡导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下,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的排放行为要受到限制。目前,广东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济与能源需求、碳排放同步增长,现已出台的能源和碳排放约束政策势必会对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广东省"十二五"期间要求完成能源强度和碳强度分别下降18%和19.5%的目标.因此,探索产业转型升级和摆脱经济增长高度依赖能源投入的发展模式成为政府管理者关心的首要问题。广州由于受到环境承载力及国家减排任务的限制,碳排放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排污权成为了一种稀缺资源,其具有的价值也得到了市场的承认。碳资产是随着碳排放权交易的兴起而产生,碳资产的价值评估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广州的碳资产交易市场正处于发展的初期,目前关于碳资产评估理论研究还不多见,缺乏比较成熟的理论和实践,碳资产评估基本属于全新的领域。同时由于国内碳交易市场发展起步较晚,市场并不活跃,所以有关碳资产的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碳排放权的会计计量等问题的处理和运用期权定价模型确定碳排放权的定价问题上。在进行碳减排成本分析方面,研究人员分别构建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模型,以分析CO2排放的减排成本,以及控制CO2排放对宏观经济与社会福利的影响(Ellerman et al., 1998; Criqui et al., 1999;Klepper et al., 2006;高鹏飞等,2004;王灿等,2003;王克,2008;姚云飞等,2012).在分析能源税和碳税的经济影响方面,研究人员分析了不同碳税税率下,减排效果与产业部门、经济系统等受到的影响(Scrimgeour et al., 2005;Wissema et al., 2007;朱永彬等,2010;金艳鸣等,2007;高颖等,2009;王金南等,2009;李娜等,2010).在碳排放权交易的模型分析方面,Edwards等(2001)利用CGE模型评估了排放权在英国分配的方法,认为拍卖与碳税类似,可以使收益再次流转,以减少其他经济扭曲现象;Bohringer等(2004)针对全球减排行动中各国人均排放是否收敛到同一水平的问题,利用多区域动态CGE模型进行了研究,通过比较排放权可交易与不可交易的情况发现,排放权交易可以显著提高减排效率及各地区的经济福利;Loisel(2009)利用动态CGE模型模拟了罗马尼亚的排放许可市场,发现即便在严峻的排放配额下,排放权的自由分配也能保证经济增长,原因在于环境管制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转变;其他学者还研究了中国建立碳交易市场中,初始配额如何分配及碳价对经济的影响(Dai et al., 2011;袁永娜等,2012;汤维祺等,2013)。 三、碳排放权交易与碳资产评估确定 碳资产可以理解为由过去交易行为或项目产生的、特定主体拥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可用于排放温室气体的排放权或减排量额度,是碳交易市场的客体,比如碳排放权、相关衍生产品等。碳资产评估是根据碳资产的相关标准,通过一定的评估技术与方法,对包括碳排放权、碳金融衍生产品等碳资产进行的估值。将碳排放权与无形资产进行对比分析之后,碳排放权符合无形资产的特征,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可以借鉴及利用无形资产的计量及评估方法,对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及评估问题进行探究分析。 四、广州碳资产评估面临的挑战 1.广州碳交易市场不够成熟活跃,碳交易制度有待完善。虽然广州已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但多数集中于CDM项目,对于其他类型碳资产的交易涉及较少,企业参与碳交易的意识不强,参与度低,直接影响市场信息数据的选取、风险的判断等工作的进行,制约了碳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 2.碳资产评估工作基础薄弱,专业人才缺乏。广州资产评估工作发展较晚,资产评估体系建设时间不长,碳资产评估才刚起步发展,在理论与实践研究上都还不成熟,缺乏经验,人才建设的滞后性使广州碳资产评估等工作产生阻碍。 3.碳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欠缺。目前广州对碳资产会计信息的披露倾向于表内披露,然而碳资产自身具有的风险、不确定性及复杂性使得仅在表内披露是不充分的,不能将碳资产的取得方式、使用期限及计量属性等大量信息充分反映出来。 4.需要完善有关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广州积极着手进行议定书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与完善。但大都是关于CDM项目的相关规定,所涉及的范围较为狭窄,且都属于规章层面。碳资产交易活动越来越广泛,碳交易市场也在不断发展,而广州对于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交易准则等问题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缺乏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的引领,这势必会影响碳资产评估的正常发展。 五、对策 1.不断加强对广州碳资产评估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培养。随着碳交易品种类型的不断增加,对碳期货等相关衍生金融产品的需求也不断增加,碳资产评估市场日益活跃,对评估人员的专业要求也不断提高,广州应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注重将相关知识结合广州实际情况规范化,建立人才认证制度,加强对人员的后续培养,以适应碳资产评估工作的新要求。 2.完善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的广州碳资产信息披露制度。在制定相关会计准则时,应该考虑将环境问题纳入准则的制定之中,并且相关的碳排放企业以及外部的碳交易市场都应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资产信息披露制度。 3.加快建立和完善广州碳交易市场及交易制度。通过学习欧盟排放交易机制等国外较为先进的经验,建立和完善广州碳资产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广州碳资产交易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基础,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广州碳交易的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区域性的碳交易市场非常必要,积极发展广州的碳资产交易,同时不断建立发展广州自主的交易平台,逐步与全国乃至国际碳资产交易市场接轨。 六、结论 广州建立完善的碳资产评估体系还要面临经济发展现状、产业结构、生产技术水平较为落后等问题的限制。要建立起较为有效的碳资产评估体系将是一个不断探索前进的漫长过程,既要根据广州的实际情况及特点总结发展,还要善于学习吸收国外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