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相比旧方案,新方案有所调整,取消了赋分评价方式,对综合素质基本指标采用达标与不达标的方式进行评价。(12月30日新京报)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方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随着新高考、新中考改革的启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亮点。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并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这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 在此背景下,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从中可以清晰地读出这样的信息: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进素质教育,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说来,其重要价值和意义表现为: 一是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个性的成长。学生的成长不仅仅是学业水平的提高和考试分数的提高,更是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编制说明,原方案指标体系一体化,未区分综合素质基本指标与个性特长和突出表现指标,导致家长因追求高分值而普遍焦虑。新方案将综合素质指标分解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取消赋分,对综合素质基本指标采用达标与不达标的方式进行评价,基本由学校填报,旨在考察学生的全面发展状况;第二部分为学生的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只进行写实记录,不进行评价,由学生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填报,旨在考察学生的个性发展状况。 从学生发展的角度来讲,全面发展是个性发展的基础,个性发展是全面发展的升华。全面评价反映基本情况,个性评价突出个性优势。这就促使学生和家长不仅要重视全面发展,更要突出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是有利于推动初中学校高质量发展。育人是学校教育的根本宗旨,也是学校教育高质量科学发展的标志。深圳市教育局取消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赋分,有助于引导初中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转变以往"唯分数论"、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做法,促进学生全面而个性地成长,促进学校高质量科学发展。 有什么样的评价,就有什么样的教育和人才。深圳市教育局取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赋分,注重评价内容及方式素养化与评价指向发展性相统一,体现了育人为本的发展性评价理念,进而导向素质教育,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