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古代的人家向来奉行的是"一妻多妾",即一正妻多小妾。而自从有了妻子和小妾的区别后,他们所生的孩子也就有了不一样的地位。正妻所生之子曰嫡子,第一个孩子曰嫡长子。除正妻外,其余诸妾生下的男主的第一个孩子就叫长子,也叫庶长子。 当然现在很多人都误认为古时候实施的是"三妻四妾"制度,但是实际上在古代的任何一个朝代都不承认一个家庭有三位妻的存在,甚至如果有的话还会遭到严惩。 比如在秦朝被发现一个人有两个妻的话,就会"夫有二妻则诛"。又比如在唐朝则会"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再比如在明清时期则会"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可以说现在人认为的平妻也是妻,平妻之子也是嫡子这种情况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那么在解释了相关的误区后,长子、嫡子、嫡长子都有什么区别呢?他们之间在待遇上到底又有何差距呢?这里就有澳古君来为大家一一解答。我们都知道长子就是男主的第一儿子,但是这个长子并不是正妻所生。而嫡长子就是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嫡子就是正妻所生的儿子,诸如嫡长子、嫡次子、嫡三子等。 那么这三者都有何区别呢?首先自西周开始奉行的都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王位、爵位、官位和财产必须有嫡长子来继承,如果嫡长子去世则由嫡次子继承(当然前提是嫡长子没有儿子,否则由嫡长孙继承)。 以此类推,当然如果当时的正妻没有儿子,或者说都去世了,那么就从当时的妾室中挑选出地位最高的妾所生的儿子为继承者。 在当时如果这位长子的母亲地位如果不高,那么他几乎就没有继承任何爵位、官位和财产等的机会,当然如果这位长子的运气好到逆天,在他前面的诸嫡子、诸嫡孙和比他地位高的庶子都死了,那么他自然就能继承所有的东西,不过这个机会微乎其微。 不过到了汉朝之后情况出现了些许的变化,此时汉朝规定除了爵位、官位等是必须要嫡长子继承外,其余的财产等则采取"诸子均分"的方法,也就是说此时在财产的分配上嫡子、嫡长子和长子的地位是一样的,他们都能获得相应的财产。 当然在汉朝财产"诸子均分"并不是法定的继承原则,这条继承法律直到唐朝才被纳入到相应的法律当中。当时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只要是男主的儿子就能分到数量不等的财产,当然这不包括私生子。而在当时如果出现绝户的情况,男主的女儿还可以获得男主全部的财产。 之后在元朝的时候,私生子开始有了继承权,份额为嫡子的四分之一,庶子的三分之一。而到了明朝则为嫡子的二分之一,同时如果男主没有其他儿子则可财产完全的继承。 当然在明清之时,在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上制度已经趋于完整,此时在身份继承上,基本采取嫡长子-嫡长孙-嫡诸子-嫡诸孙-庶长子-庶长孙-庶庶子-庶次孙(嫡诸子就是嫡次子、嫡三子....,嫡诸孙也如此)的继承原则,而在财产继承上则采取"诸子均分"制,只要是男主的儿子,不管是私生子,还是什么都拥有继承权。 当然不管如何从嫡长子的身份被确定那刻起,不出意外这个嫡长子日后就是大宗,而长子永远都只能是小宗。当然也有特殊的情况出现,在中国的皇族中就经常出现小宗靠造反坐上了大宗的位置,比如明朝的朱棣就靠造反夺了自己侄子朱允炆的大宗位置。不过在中国古代大多数时候嫡长子的地位永远是最高的,其次是嫡长孙,然后说嫡子,再是嫡孙,再是长子。 说了这么多,我想大家应该就知道长子、嫡子和嫡长子的区别了吧。首先这三者的母亲的身份是有区别的,嫡子和嫡长子的母亲是正妻,也就是家中除男主外,身份最高的,而长子的母亲就只是妾,地位要比正妻低很多,而且身份也是不被认可的。 之后在继承权上,首先正常情况下嫡长子是王位、官位和爵位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他的地位是法律规定的,是不容侵犯的。而其余的嫡子们只有在嫡长子去世后,然后嫡长孙又去世,才有继承这些身份的资格,否则永远没有继承的权力。 而对于长子来说,基本上他不太可能有继承这些身份的资格,除非是运气逆天,嫡子们和嫡孙们都去世了才有资格,而且还得保证他的母亲地位还要高,只有这样才有资格。 当然在汉朝之后,在财产的分配上嫡子、嫡长子和长子都有相应继承的资格,只不过嫡长子分到的财产要比嫡子和长子多,而嫡子也要比长子多。 不过不管怎么说,长子在继承权上永远都是最吃亏的,他能得到的东西都要比嫡子和嫡长子少。反之嫡长子则是获利最大的,他能得到的远远要比长子和嫡子的总和都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