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在话(我保证,再说最后一句),李存葆大哥的成名作——《高山下的花环》我是在家乡念初中的时候流着眼泪一口气读完的,相信他在看我这篇小说的时候,应该伴随着山东人那种豪放的朗朗大笑吧。我俩的这两部小说,一笑一哭,很是幽默,也很有戏剧色彩。是笑好还是哭好?我说不明白——其实我心里再明白不过了,但我就是不说。我很会做人,是吧?如果说明白了,就显得太不谦虚了。因为谦虚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中国人历来就讲究谦虚谨慎、夹着尾巴做人。这一点我绝对能够做到——但曾经有一首很流行的歌叫《笑比哭好》,不知他知道不知道、会不会唱,那歌中唱的也许最接近真理。我绝不敢说我的这篇拙作能够与《高山下的花环》的社会影响相提并论(大概这才叫货真价实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因为《高山下的花环》毕竟是在特殊的历史阶段产生的精品,其历史意义和社会地位已经固若金汤。我估计,他若能够笑的话也只能笑我在开头几章中的油头滑舌,后面的几章里谈的全是"正经事儿",但东拉西扯,词不达意,实在缺少足够的笑资,想必让他笑不起来,笑的话也只能笑我的愚顽和幼稚。 下面我再说几句外行话:我的文学主张跟作家张炜(他也是我的山东老乡,现在是山东省作家协会主席)的观点基本一致。文学应该就是文学,文学应该与电视电影艺术区别开来。文学应该着力讲求文学语言的不可替代性,注重文字本身的力气或张力(直到让它们一个个累得出汗、压得直不起来腰为止)。即使文学的故事情节不连贯照样可以浑然一体,影视似乎不能;人物也可虚可实,影视则要求出场人物个性突出(当然跑龙套的除外,那帮人纯属凑热闹,不干正事儿,净混饭儿吃)。"在常识遇到麻烦的时候,小说家可以获得自由。"我的这篇小说就很难拍成影视剧,不信谁拍拍看,我正等着瞧热闹儿呢。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师兄朱文。我想狠狠地调戏他一番。我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这篇中篇小说《误入歧途》发给他,求他拍成电影或者电视连续剧。第二天他就给我打回了越洋电话:"不行,你这篇小说里笑料太多,我担心观众看了会一不小心笑翻过去几个。出了人命案子,我怎么能担待得起?你就高抬贵手,饶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