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多起学生殴打老师事件,这不禁让我想起去年的相关报道。2014年5月30日,长武县中学6名高三学生围殴一名50岁老师,将三根拖把棍打断,造成老师头部受伤。6月8日,辽宁阜新一参加高考的男性考生考场作弊被抓,为泄愤从背后飞脚将监考老师踹飞并连补几脚。短短十天时间,连续发生两起高三学生殴打老师的事件,现在的学生为何戾气这么大? 回顾这两起事件的善后处理,结局惊人的相似:打人学生被刑拘,学校则息事宁人。学校为什么选择息事宁人的原因暂且不提,但我们应该看到,这种和稀泥的作法,实质就是一种不作为的表现,对学生就是一种纵容。学校培养的是遵纪守法的公民,为什么在他们违法时还放纵他们,不依法追究责任,不依法保护教师的权益?违法必究,才能让学生受到最真实、最深刻的法律教育。 如若学校不能为教师创造一个相对良好的外部环境,教师又如何安心工作,大胆的管学生呢?小孩子在外面受了委屈,家长都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为孩子讨回公道。如果把整个教育看作一个大家庭的话,教育部门和学校就相当于家长,每一个教职员工就是他的子女。当他的子女受了伤害,作为家长,是不是应该帮助教师讨还公道?如果不能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如何让教师对学校、对教育有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希望学校能够挺直脊梁,积极地用法律武器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