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既是职工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企业为了千方百计规避社会保险责任,争取利益最大化,存在选择性地给员工参保现象。 一、主要问题 以古田县社保负责的企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为例,在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企业选择性地参加某项保险而放弃其他险种的行为较为明显。如商贸、餐饮等服务行业的企业只为员工参加养老保险,而不考虑工伤保险;而多数风险程度高的工矿企业如石板材企业只参加工伤保险而不参加养老保险或只有极少数人参加养老保险。 二、选择性参保的主要原因 (一)缴费基数高,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逃避参保 随着职工年人均缴纳基数的提高,职工年人均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相应提高,企业成本增大,因此企业主们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漏报、瞒报、少报员工人数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几乎没有工伤事故的企业,则选择不参加工伤保险。而风险程度高的工矿企业,工伤事故较多,因此参加工伤保险热情较高,但对于养老保险则能免则免。例如我县矿山石板材企业员工的缴费基数是1100元,一个中等企业按200人计算,如果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则每月要缴纳养老保险费57 200元,一年就要缴纳将近70万的养老保险费,对企业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经调查,中小企业偏向于给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保,而普通员工参保比例较小,其原因主要是管理人员是企业中的骨干,其稳定性和积极性对企业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且招录和聘用难度通常较大,这使得企业所有者要采用更积极的手段来挽留和激励这一部分人。此外,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技术含量低、以简单劳动为主,员工大多为低技术工人、低熟练度工人和农民工等,部分企业为节约成本,仅选择为其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以各种形式逃避或减少为一般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二)政策了解程度低,企业职工参保积极性不高 企业职工参保积极性不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社保政策缺乏了解,着眼眼前利益,认为参保后要缴纳保险费,自己拿到手的工资就少了。二是文化水平低,维权意识差,对自己应享受的权利不了解,也不去争取,助长了企业经营者忽视员工正当权益的行为。三是一些民营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的外来职工多,流动性大,人员难以固定,很多企业主并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短期行为观念严重,给参保工作带来困难。四是大部分务工人员工资低,不少职工承担不起应缴纳的保险基数而不愿意参保。例如我县餐饮业职工工资平均在1500元左右,交完五险后到手的工资才1300元左右,因此他们更愿意直接领取1500的工资而不愿意参保缴费。 (三)经济不景气,影响企业参保行为 受全国经济形势影响,中小企业普遍反映生产不景气,生意难做,一些小企业关闭、停产或停止招工。在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占到相当大的比重,规模小、资金薄弱,使得企业尽可能将有限资金投向生产经营,而不是员工的保障。 三、解决企业选择性参保的对策和建议 (一)营造促进企业参保的良好环境,提高参保意识 广泛宣传养老保险制度的法规和政策,营造依法参保氛围,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专题讲座、座谈会等,使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增强企业主和员工的养老保险法律意识和投保意识。 (二)实行"五险统一"参保,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除有法规政策规定并按程序审核确认的外,参保单位必须为员工在同一社会保险征收经办机构同时办理五项社会保险,不得进行选择性参保。实施社会保险"五险统一",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核实基数、统一征缴和统一稽核,这是对现行五项社会保险费分别征收方式的改革,使用人单位在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时难以"挑三拣四"或缴一弃四,切实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与执法部门的联动,加强稽核力度 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对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把参保缴费作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对拒不登记参保、瞒报职工人数、拒不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依法强制缴费并予以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适当降低缴费基数、比例,激励参保行为 缴费基数增长过快、缴费额度过高,用人单位仅"五险"支出就占整个工资成本的30%左右,过高的社保费率,加重了企业负担,增加了企业经营困难,减弱企业活力。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的大多是低附加值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空间本来就很小。而过高的"五险"缴纳比例却占了净利润的相当一部分,造成企业活力差,盈利能力差,甚至生存都成困难。建议通过适当放缓社保缴费基数的增幅比例、降低社保缴费比例、增加财政补贴、加强社保金投资管理,"让钱生钱"等途径,减轻参保对象负担,激励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