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新浪微博等媒体反映称,山东博兴县第三小学某班级家委会以班级活动经费为名,收取费用用于教室墙壁翻新。经调查,博兴县第三小学国庆节前组织了系列班级文化活动,一年级五班、七班部分家长在参与手抄报、剪贴画活动时,看到教室墙壁局部污染破损,随即建议家委会自筹资金,购买装饰画装饰教室墙壁。学校发现以上情况后,立即要求涉事班级家委会将收取的资金全部退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学校全部负担。(10日5日澎湃新闻) 从组建到运行,不少家长委员会都处于无序运行状态,不是越位,就是缺位,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家长委员会不但职能弱化,而且功能异化,成了学校信息发布的"代言人"、大型活动的"组织者",甚至成为违规收费的"收银员",根本原因在于家长委员会定位不准,角色意识不强,立场不够坚定。 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的要求,学校既是家长委员会监督的对象,也是家长委员会运行的指导者。从目前运行的情况来看,家长委员会离开了学校的指导,就会串岗。因此,学校要扮演好指导者的角色,对家长委员会进行指导。 首先,要指导家长委员会的组建。《意见》指出:"建立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学校主导作用,落实学校组织责任,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家长委员会的组建,是学校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学校要组织和指导广大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举家长代表成立家长委员会,特别要引导家长选好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 其次,要指导家长委员会的运行。《意见》指出:"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家长委员会不属于决策机构,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而非独立运作。指导家长委员会运行,一方面,要帮助家长委员会成员树立角色意识,明确职能与职责。另一方面,要帮助家长委员会成员树立服务意识,掌握工作方法,掌握教育活动的原则、方法和策略,并帮助他们了解学生的身心特点、成长规律和知识基础,从而推动家长委员会的有序运行。 再次,指导家长委员会进行自我评价。建立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保障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就目前而言,有些地方并没有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也没有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有效评价。因此,学校要指导家长委员会进行自我评价,梳理工作内容,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此外,还可以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由全体家长对家长委员会的成员进行定性评价。 家长委员会虽然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也不能随心所欲,也有相应的职能边界,其权利也要受到制约。如果自由运行,缺乏专业指导,就有可能越位脱轨。对家长委员会的无序运行,学校不能熟视无睹、袖手旁观,要积极给予指导,把握方向,适时调度,从而使家长委员会沿着正常的轨道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