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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科学发展


  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 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科学发展
  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关键在于领导班子。2010年12月,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统筹谋划检察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因此,要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打造一流队伍,首先要建设一流班子,钢班子才能带出铁队伍。
  一、讲政治,谋发展
  “修身在正其心”,思想政治素质是领导干部素质的灵魂。对于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而言,政治上过硬是首要条件,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是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素质的根本途径。一是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保持思想先进的关键在于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面对错综复杂的执法环境和风险考验,班子成员一定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需求、一种思想境界,在政治上保持坚定、清醒和敏锐,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每一个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努力提高理论素养,提升思想境界,提高自身素质,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在理论学习中,要下功夫持之以恒学习,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坚定理想信念。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为做好“十二五”时期的检察工作,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认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坚决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做到政治上坚定清醒。三是在谋划发展上下功夫。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准确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科学谋划发展思路和工作措施。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善于运用科学理论研究和解决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解放思想、转变执法观念,保持昂扬斗志和进取精神。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务虚研究会,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和讨论,开阔思路,开拓进取。
  二、强素质,带队伍
  要始终把加强学习、优化素质,作为提高班子成员创造力的一个重要前提,带头在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方面作表率、抓落实。作为基层院班子成员,不能停留在过去所学的知识和积累的经验之上,必须注意培养自己的学习能力,丰富知识,充实自己,肩负为国护法的重任。一是提高依法履职的专业能力。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有一种“本领恐慌”意识,带头学习、更新检察业务知识,努力学习前沿法学理论和检察理论,关注与检察工作相关的立法新动态,加深对党和国家刑事政策的理解,积极探索应对检察业务工作新情况和破解新问题、新矛盾、新困难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素养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正确履职奠定良好的专业基础。二是提高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逐步推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票决制,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建立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研讨制度,分期分批安排班子成员参加上级院的有关素能培训,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宏观决策能力、创新发展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要加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把检察后备干部纳入地方党政后备干部队伍中统一培养、管理、使用,形成年龄结构合理、知识结构完善和能力结构互补的班子。三是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专业化是检察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也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基层院领导班子要树立“人人可以成才”的观念,在增强检察教育培训的全员性、针对性和实战性上下功夫。要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通过练兵竞赛在全院形成竞赛促发展、竞赛促创新、竞赛促学习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对“三优一能”专门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通过人才引进、在职深造、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着力解决骨干人才、高层次人才不足的问题。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先后举行了六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了40余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中层以上干部。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为88%,硕士研究生占比为1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35人,10名干警被评为江苏检察专门型人才和专业能手,涌现了全国模范检察官、江苏省劳动模范、全省十佳检察官、十佳反贪局长等一批先进典型,为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
  三、抓业务,促发展
  执法办案是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基层院领导班子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切入点,更加科学地把握好服务大局与履行职能、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统筹带动检察工作的关系,努力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加大办案力度,强化监督效果。突出查办土地管理、安全生产、建筑行业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和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和规范管理。突出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积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二是建立健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品行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等制度,探索对未成年的初犯、偶犯免除前科报告义务制度,建立对罪行轻微的老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机制,完善、规范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刑事和解机制,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立健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民事申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建立不批捕、不起诉说理机制,依法释疑解惑,加强心理疏导,防止和减少涉检信访发生;推动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规范救助范围、标准和程序,协调有关部门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资金救助、民政救济、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
  四、善创新,敢争先
  2011年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基层院领导班子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和强化自身执法活动监督这两个重点,把深化改革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规律,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和检察自身科学发展的水平。一是创新办案机制,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探索非羁押措施评估办法,对因邻里纠纷、亲友之间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根据设置的风险因素给予量化打分并决定是否逮捕,最大限度化解潜在的社会管理矛盾。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学校等部门共同探索建立弱势群体权利维护机制,妥善处理农民工、下岗职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犯罪案件。积极探索执法风险评估机制,对拟决定撤案、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提前做好预案和应对措施。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活动。建立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挂钩联系制度,积极协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大排查、大整治,密切关注农村赌博、外来人员犯罪、社会闲散人员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问题,突出打击重点,治理隐患源头。结合执法办案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以及涉案单位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的对策建议,促进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和治安防控。进一步完善预警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三是不断延伸检察工作触角。适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把检察工作向社区、农村延伸,拓展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站服务空间,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和切身利益。继续开展“村级综治特派员”活动,选派中层以上干部定期深入村组,帮助指导基层开展长安建设,提升治安防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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