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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问题与改进建议


  【摘 要】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过程中,极大地促进了刑事诉讼法的实施,这已经成为了我国法律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得到了社会大众的高度重视和关注。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可以维护好我国法律的威严性和权威性,切实维护好人民权益,获得群众高度满意度,避免社会矛盾问题的出现,保证社会稳定和安宁,进而将刑事诉讼法实施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本文主要以刑事诉讼法实施的问题与改进建议为论点,希望为相关行业人士提供些许帮助。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问题;改进建议
  现阶段,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人们思想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也出现了诸多社会矛盾和冲突问题,所以加快实施刑事诉讼法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在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较多不完善的地方,难以将刑事诉讼法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必须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改进建议,加大人权保护力度,贯彻落实好公平正义原则,将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出来,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目标。
  一、刑事诉讼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方面
  现阶段,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过程中,人们的生活和思想的变化较为显著,在我国早年实施刑事诉讼法中,已经出现了较多不足之处,尤其在实施过程的细则和细节性问题等方面。在我国,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等具有高度的刑事诉讼权。结合我国规则来看,三大机關在行使刑事诉讼法过程中,具有自身的行事准则,以此要正确行使刑事诉讼法。但是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公安机关等行使刑事诉讼法时,难免会出现权力冲突问题,矛盾问题经常出现,在行使权利过程中,法律法规超过相应权利范围现象经常出现,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刑事诉讼法的实施。
  (二)原被告双方伪造证据
  对于诸多刑事案件而言,取证是其中的关键所在,决定着案件当事人法律关系。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必须要高度重视取证这一问题。针对刑事案件,突发性是极其重要的一项特点,在这一特点的影响下,极容易造成诸多当事人在监控缺失的情况下出现伪造证据行为,严重影响着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与此同时,原被告双方对证据的认知情况,也会造成整个刑事案件变得更加复杂、繁琐。
  以熟人作案为例,这种刑事案件有着较高的发生概率,案件中的原被告双方在提供地域证据过程中,不统一现象难以避免,这主要体现在:其中一方提供伪证和双方全部提供了伪证,这两者都会导致双方出现不统一现象【1】。基于此,严重阻碍着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甚至出现与实际情况相背离现象。
  (三)尚未明确规定居住监视问题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居住监视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2-74条规定可以看出,没有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监视问题。针对某些没有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在居所监视方面,也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所以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其法律依据是相对笼统的,所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其判断难免会出现失误,进而出现了权钱交易等滥用权利现象。
  (四)法院检察人员的行为有待规范
  现阶段,一些法院检察人员出现了不法行为,在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随意捏造事实,没有真实阐述真相,进而出现了诸多冤假错案,这对我国政府公信力产生了极大的破坏作用。一般老师说,刑事案件的性质是比较特殊的,与民事案件存在着显著区别,所以法院检察人员如果出现不法行为,将会严重影响着整个案件的最终判决。
  二、刑事诉讼法实施的改进建议
  (一)制定完善的刑事诉讼法
  1.完善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
  在处理较为复杂的案件过程中,要将其进行不断细化并备案,还要深入分析案件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进而补充我国刑事诉讼法。
  2.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速裁的适用条件和程序。目前,在刑事诉讼法草案的第15条、第201条中,增设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和刑事速裁,而且也对相关的条款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具体适用条件和执行程序,进而大大提高了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也体现出了司法公正性,顺应现代司法改革发展趋势。
  3.明确缺席审判司法程序,推动反腐
  对于性增的缺席审判制度适用对象,主要是指外逃的涉腐和受贿人员,将执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规范,比如对嫌疑人基本的辩护权和保障条款。在嫌疑人缺席的情况下,其亲属可以指派律师代理辩护【2】,而且对于判决结果,还可以进行申请再审,进而充分体现出了人权保护作用,并维护了司法的公平正义性。
  (二)加大原被告双方证据的监控力度
  在刑事案件中,通过加大原被告双方证据的监督和控制力度,可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原被告双方出现伪造证据现象,所以必须要积极开展证据的监督和控制工作,这是我国法院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其中,必须要对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证,其论证方式主要包括人为和科技等,所以法院相关执法人员必须要提高对开展取证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正确方式来进行取证和检测,同时执法人员还要加强各项科技手段的灵活运用,全方位、多角度领域地检测对象证据。总而言之,在加大原被告双方证据的监督和控制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认知,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而且还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加强科技手段的应用。
  (三)落实人权保障,彰显程序公正性
  在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对于法院和检察院的嫌疑人,值班律师可以给予一定的法律援助,比如基本咨询和建议等,而且值班律师也可以进行相应的申诉和辩护。根据这一条款,在法律援助范围中,纳入了所有嫌疑人,在案件刑侦和审判阶段中,嫌疑人可以自愿接受律师援助,给予司法程序执行中人权一定的保障。同时,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第75条中【3】,针对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执行场所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也进一步完善了逮捕的适用条件、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程序。同时,还明确提出了监视居住的指定居所这一问题,去除特殊办案场所和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嫌疑人被变相拘押,贯彻落实好了监视居住的最初目的,进而给予了人权保护最大程度的保障。
  此外,《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了逮捕适用条件中的"社会危害性",在逮捕以后,检察院要深入审查拘押的原因,不断细化和完善逮捕适用条件和程序,保证逮捕措施具备可行性。
  (四)规范法院内部人员行为
  对于法院执法人员来说,在调查和判决刑事案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对案件走向起着重要决定性作用。所以,对于法院执法人员来说,必须要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性,保证法院执法人员较高的专业素养。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对于法院人力资源部门来说,必须为执法人员开展一系列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不定期开展考察和绩效成绩评比活动,发挥出对执法人员的激励性作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第二,要积极成立考察小组,对于法院执法人员行为,必须要进行严格监督和控制,将公正廉明性充分体现出来。第三,要遵守法律流程,将贪污受贿现象出现的概率降至最低。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实施刑事诉讼法势在必行,可以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民主性原则充分体现出来。因此,在改进刑事诉讼法过程中,要制定完善的刑事诉讼法,落实人权保障,彰显程序公正性,还要不断提高法院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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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刘广三,李胥.刑事诉讼法关于技术侦查措施规定中的模糊性语言及其限定研究[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7(01):113-130.
  [3]宋伟恩,李凌崴.浅谈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两年来对刑事技术人员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J].法制博览,2016(10):14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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