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政策,规定2020年起,应届专科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得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40%。该政策落地日期迫近,引发热议。 "专升本"政策,即国家每年选拔一部分大专(高职)的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也被称为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形式是教育部授权各省教育厅独立组织,通过全省统一招生考试进行选拔,考上的专科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2年的全日制学习。 同时,国家明文规定,普通高校专升本的学生毕业后的身份属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与普通高招本科生同等待遇。正是有了这样的上升渠道和政策待遇,"3+2"式的专升本成为不少优秀专科学子提升学历、继续深造的方式,同时也给一些意在本科但屈读专科的高考失利生提供了圆梦本科的希望与机会。正是有了这样一种进阶的机会与渠道,无数专科(高职)学子圆了自己的本科梦想,在更高的平台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但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到来,高职高专学生总数激增,加之社会上固有的"重本科轻专科(高职)"思想作怪,报考专升本的学生人数也水涨船高,而这与我国当前着力培养应用型专业技能人才的高职高专院校的功能定位有一定出入。 有鉴于此,为促使高职高专院校进一步聚焦本业,提升职业技术教育质量,为社会培养更多高质量的职业技术人才,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对专升本报名资格作出了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抬高专升本报名资格门槛,具体表现为,限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得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40%、50%,甚至前20%不等的报考资格。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抬高专升本报名资格门槛,目的不外乎以下两点:一是激发高职高专学生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学习氛围,提升高职高专学生的整体水平;二是便于从高职高专的优秀学子中选拔高质量人才进入普通本科深造。 客观而言,这样的政策用意与国家的教育战略相符,也的确能够起到促使高职高专院校转变学风与遴选人才的双重效果。但是,作为专升本政策的决策部门,省教育主管部门显然忽视了一个更为基本的社会价值诉求——机会公平。在忽视机会公平的情况下出台限制措施,剥夺了相当一部分学生群体考试的权利。 对于专升本的报考资格,国家并没有类似"专业成绩前若干比例才能报考"的特别限制,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限定一定有自己的充分理由,但无论如何,任何一项教育决策的出台都要经受公平价值观的考验,而预先充分考虑公众对专升本报考资格公平权利的价值诉求,是确保教育决策更严谨,更易被大众接纳,更具实操性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