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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应急管理在当前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


  吴  涛  著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环境管理的滞后导致环境污染事件越来越多,特别是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尤为突出。虽然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但由于许多企业认识上存在局限性、环保管理能力薄弱,加之,编制环境应急预案需要编制部门及人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格的科学性等要求,导致企业制定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照搬照抄环评,脱离现场实际情况开展必要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更有许多企业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之混为一谈,缺乏对环境影响和人群健康的关注。
  一、我国应急管理发展历程及体系
  (一)发展历程
  1.2003 年应急管理元年,提出了:中央统一指挥,地方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管理,保证快速反应;完善检测体系,提高预警能力;改善基础条件,保障持续运行。
  2.2004 年应急预案编制年
  3.2005 年推进"一案三制", 4 月国家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 月首次‘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12 月国务院应急办成立。
  4.  2006 全面应急能力建设:应急管理进企业,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成立。
  5.  2007 年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年: 5 月全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11 月《中华人们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应急管理体系
  1. 应急管理的 " 一案三制 " 体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急管理体系。"一案"为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三制"为应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
  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概述
  (一)什么是突发事件?
  1.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2. 狭义理解:在一定区域内突然发生的规模较大,且对社会产生广泛负面影响的,对生命和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和灾难。
  3. 广义理解:广义的突发事件是指在组织或者个人原定计划之外或者在其认识范围之外突然发生的,对其利益具有损伤性或潜在危害性的一切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特点
  1. 突发性、紧迫性
  2. 不确定性(复杂:"涟漪效应")
  3. 损害性
  4. 蔓延性
  (三)环境应急管理流程
  1. 简易流程
  2. 详细流程
  三、环境应急管理的意义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环境综合管理职能的应有之义。社会各级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社会各界人士要切实注意身边潜在环境风险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确保国家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1. 当下,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也随之频发。突发环境事件往往具有突发性、公共性、高危性等特点,通过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增强工作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环境应急人员的预警及应急能力来减轻其造成的危害。
  2. 2015 年入冬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接连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引起了公众和舆论的高度关注,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如何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最大限度减少空气污染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的影响,是当前环境管理面临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课题
  3.  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事件呈上升趋势,且东部地区多于西部地区,化工行业、运输行业污染事件发生的次数多于其他行业,污染物以液态为主,事件表现方式主要为爆炸和泄漏。
  例如: 2015 年天津滨海新区爆炸、 2018 年 11 月泉州碳九泄露
  4.  针对环境风险源的特点,环境应急管理的主要控制点首先在于预防与应急监测准备,其次是应急监测的分析与信息发布,最后是应急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环境应急能力只有从不断的建设中才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是有重大隐患的,如果有一支高素质的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及精良的应急监测设备,污染物的成分和浓度才能被快速、准确的检测出来。根据监测分析的结果,政府行政部门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治理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污染,才能尽可能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给社会和公众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当然,环境风险的管理主要还是从立法上进行约束。环境风险管理是社会行为,只有从法律上规定环境风险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将重点风险源纳入日常监管,突发环境事件才能得到有效遏制。有研究者提出中央政府部门应直接管理环境风险源,这样就可以在研究的基础上建立风险源清单,并在管理的过程中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虽然对风险源的有效管理可以降低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但是只要风险源存在,就有一定的几率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因而环境应急能力的建设也是环境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
  结语:当前我国突发环境事件正处于高峰期,为更好的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能力的建设是个关键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建设属于公共事业的范畴,其建设所需的人才队伍和仪器设备需要政府强大的财政支持,而且加强应急管理也是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通过环境应急管理减少当前环境风险,确实保障国家环境安全,减少人民群众因环境污染事件而带来的健康隐患。
  参考文献: 1. 2007 年 11 月 1 日《突发事件应对法》
  2. 张璐 .  浅谈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J].  科技展望 , 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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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赵永 .  雾霾天气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比较 [J].  资源   节约与环保 , 2016(7):114-114.
  5. 杨岚 .  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经验和启示 [J].  中国应急管理 , 2016(1):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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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孟醒 . 完善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对策研究 . 东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9.
  8. 宋国君,等 . 论环境风险及其管理制度建设 . 环境污染与防治,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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