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起初是由黄仁宇先生用英文写成,而后被译为中文。而《万历十五年》的英文书名为1587, 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中文意思为―1587,无关竟要的一个年头。虽然黄仁宇先生在书名中称这一年为无关紧要的一年,但以他提出的大历史观的视野出发,就不难以1587年为一个契机,窥得前后历史发展的方向以及各种事件发展到最后的原因。以下是我读完《万历十五年》后的所想所感,以及读后生出的一些疑惑和对此疑惑的粗浅看法。 首先的一个疑惑就是黄仁宇先生在书的自序中写道明朝一切问题的症结在于以道德代替法制。那么为什么明朝缺乏完善的法制,众多问题的解决都是以抽象的道德代替?而明朝以前也存在过法制相对完善的朝代,如唐朝,那么为什么明朝不予以引用借鉴用以完善自己的制度?在我看来,这是因为明朝采取严格的中央集权,施政方针不着眼于提倡扶助先进的经济,不愿发展商业和金融,而是维护落后的小农经济,以均衡的姿态维持王朝的安全。而唐朝呈现出的是一种向外的发展方向,鼓励工商业的发展,扶助先进的经济。而这种在经济发展制度上的选择,就必然导致了唐朝、明朝在法制健全方面的差异。明朝,以维护落后的小农经济来保证本朝的稳定,形成的是一种封闭向内的发展模式,而唐朝,先进经济的不断发展,要求相应法律的出现与完善,这就间接推进了唐朝法制的健全。 既然以道德代替法制是明代一切问题的重要症结,那弄清楚这种替代关系是怎样导致重要问题的发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首先,我们可以从万历立储的问题上来讨论道德代替法制的弊病。"四书"中提倡的伦理,传统中奉行的道德,告诉皇帝和天下臣民,不能因为男人对女人的宠爱而改变长幼之序,由此可知,若按当时天下奉行的伦理道德,皇帝是不应该因为特别宠爱某位王妃而废长立幼的,这是道德。然而这仅是道德,若按法律来处理立储问题,万历废长立幼也并不是不可能。然而明朝体制上的不完备,技术上的不周密,使得本朝只能用道德将群臣百姓捆绑在一起,以求社会的稳定,朝堂的太平。明朝这种对道德的高度重视,也就导致了百官对万历废长立幼这件事情上的强烈反对,最终万历迫于这种道德上的压力,也不得不做出妥协。然而立储问题虽已解决,但这个问题留下的祸患最后影响到了整个朝代的安危。万历由年少时一位勤于勤政的君王转变为一位怠于修政的皇帝,不能说与这件事并无半点干系。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由质变到量变,从张居正生前生后的种种风暴,到自己立储问题的纷争,不能不说万历皇帝没有察觉到他虽贵为君王,但并无太多实际上处理事务的权力,实际上掌握决策的是整个官僚体系。开国之初,皇帝才是权利的中心,文官是为处理行政工作而产生的工具,但高度的中央集权,事务必然繁多,部分属于皇帝的政权就日渐转移到了官僚集团的手中。掌握权力的官僚集团需要的只是一位在道德上极端高尚,行为举止符合礼仪,在文官集团所订下的规范体系内行事的"贤明君王"。万历皇帝当然可以从发生的种种事件中悟出其中的玄奥,而后他消极怠工,怠于朝政也就有其内在原因了。 从模范官僚―海瑞的身上我们也可以窥见以道德代替法制的后果。海瑞,为官清廉,刚正不阿,在当时的确是一位清官。但即便是一位道德高尚的清官,也是"以道德代替法律"这种制度下的产物。明朝法律技术不完善,为了管理,便使用道德来填补法律上的不足。但是这样一种以道德为优先的法律,能基本的分辨是非都难做到。我们可以从海瑞对疑难案件的评判标准窥其一二,"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贱民,宁屈富民"。海瑞判案,只要是穷人对富人的案子,无论对错一般都是穷人赢富人输,海瑞的这种以道德断案不问是非的方式,长此以往,必然招致富人官僚的非议,也同样导致了他最后不能成功。海瑞固然有他不是的地方,但总的来说,他也只是完全恪守当时社会提倡的意识形态,是这种意识形态的完全遵守者,在他看来人每天的一举一动都可以被划入"善"与"恶"两个方面,非善即恶,在这种意识形态的控制下,海瑞这一套并不公正的断案方式也就有了解释。在海瑞的这件事中,我们可以发现道德对当时社会的影响力是极大的,它不仅是行政的工具,也成了断案的工具。 张居正生前对朝政的影响力极大,而他死后的问题依然影响到朝政。他所推行的万历新政曾让明朝再次出现复盛的痕迹,那为何张居正无论在朝还是离世之后,都会遭到部分文官集团的攻击? 首先,明初官职变革,明太祖朱元璋废除宰相一职,命令子孙后代不得复设,明朝从此便没有了拥有能与皇权相抗衡的相权的宰相。明朝初年官职体系,废宰相,设六部,六部直属于皇帝,后因处理繁重文件的需要而设内阁。起初内阁只是一个类似于秘书处的文字处理机构,后来因奏疏繁多,单凭皇帝一人专制管理无法处理完,所以皇帝会与内阁大学士商量并让内阁参与到政治管理的活动之中,久而久之,政权慢慢地部分转移到内阁的手中。从明朝官制层面来说,内阁只是皇帝的秘书处,内阁大学士不属于当朝的行政官员,当朝真正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官阶二品的六部尚书,作为官阶五品的内阁大学士是无权干预朝政的。而张居正作为内阁首辅,并没有干预朝政的权利,所以张居正推行改革新政等行政举措被部分反对他的官员视为"越权",难免不被其他官员非议。其次,就是张居正强力推行的万历新政极大的威胁到了官僚集团的利益。张居正认识到要改变这个国家的风貌,首先就要从官吏问题上解决,从官僚制度上解决,所以才有了后来他推出的"考成法"。"考成法"推行在于加强行政效率,整治官吏作风,其惩罚力度之大使得这些原本就适应了低行政效率的官员苦不堪言,而只要是影响到张居正新政的官员,就会被他的人参劾,逐出朝廷,文官们敢怒不敢言,久而久之,文官集团对张居正的不满越来越大。其次,改变官吏问题的考成法施行了,张居正就开始在经济问题上下功夫。张居正开始对全国的大部分土地进行清丈。这一行为,可谓让张居正成为众矢之的。因为此举清丈出大量皇亲贵族和官僚地主隐匿的兼并土地,如此一来他们要上缴的赋税就会增加,这对于打击地主豪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有着积极意义,但却威胁了官僚集团的利益。在《万历十五年》的第72面提到申时行深知我们这个帝国有一个特点:"一项政策能否付诸实施,实施后或成或败,全看它与所有文官的共同习惯是否相安无扰,否则理论上的完美,然不过是空中楼阁"。张居正的万历新政"人在政在,人亡政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张居正的新政与所有文官的共同习惯并不是相安无扰的。张居正推行的万历新政动摇到这个朝代的稳定,最重要的是动摇到了文官集团的利益而使他在死后落得家破人亡、身败名裂的下场。书中提到一句话,意思是要么是新技术的产生淘汰落后的组织形式,要么就是落后的组织形式对新技术的扼杀。张居正推行的新政最终付诸东流的原因也在此。 既然我们这个国家是一个极其崇尚道德的国家,那么崇尚道德的思想体系能不能接纳不同与它的道德观念呢?从李贽的例子上看,这个崇尚道德的国家,并没有那么大的胸襟来接纳不一样的思想观念。李贽行为上背离传统,思想上不墨守陈规,同时攻击虚伪的道德,一心想要创造独立的人格和思想。然而李贽这种想要在当时的思想环境下树立独立的人格和思想的想法,必然让他成为传统道德体系的攻击目标。 明朝自上而下都由道德所约束捆绑,这样的道德实质上有点代替法律的意味,既然是这样,这个国家就必然不会让社会上出现两种不一样的评价体系,新评价体系的出现会对统治根基产生一定的动摇,而这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 黄仁宇先生在自序中就提到,这些人,或身败,或名裂,没有一个人可以功德圆满,断非个人原因可以解释,而是当日制度已山穷水尽,大家都只是成为了制度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