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紧抓"三关"做好乡镇统发工资工作 财政局乡财市管中心本着"安全、高效、合规、准确"的原则,规范操作,强化管理,严格把好"三关",不断加强乡镇工资统发管理,2018年,累计乡镇统发单位97个,统发人数5621人,累计发放工资19062万元。 一是守好"准入关"。对于财政新增统发人员进行严格审核,要求新增人员必须同时提供市编办的编制通知书和市人社局的工资审批表,由用人单位填写乡镇人员变动情况表及乡镇财政统发工资人员新设审批表,并由用人单位、财政所、乡财市管中心经办人及领导签字盖章同意后才能进入工资统发系统,要求材料完整合规。坚持"编办核编、人事核标、财政核拨"的管理原则,共同严格审核,明确责任, 二是连好"环节关"。严控工资审核发放流程,各乡镇单位有人员增(减)、调离、死亡等异动情况,由单位如实提供批复及相关资料;每月10号前交相关材料至乡财市管中心审批、核实、系统操作,;每月15号之前,由乡财市管中心对当月工资进行汇总,生成支付凭证报送银行,确保工资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发放成功后,每月打印工资发放表予各单位再次核对,达到事前事后双重保障目标。 三是把好"协作关"。按照"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人事部门明确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核实人员信息、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个人"的管理原则,对编制、人事、财政、代理银行四个部门的具体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加大与用人单位、编办、人事部门的相互协作力度,对停薪留职、有编不在岗或退休死亡未及时申报等"吃空饷"的行为进行自查和清理,加强工资异动情况监督,查处纠正各种形式的虚报冒领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