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阶段,由于缺乏健全的管理机构、较高的档案管理水平及队伍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偏低等问题,导致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未得到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充分认识。为了提高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就必须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技术水平以及管理队伍综合素质。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档案意识 国有企业充分认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能够使其相关制度更好地落实,也能为其资金投入、业务培训等提供有效保障,以此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如何提高领导干部的认识,从而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笔者以自身工作经验结合企业档案检查工作中的体会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意见以供参考。 一、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也是组成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档案包括其历史发展资料、业务数据、资金使用等各类信息数据,这对于管理者而言是极其重要的依据,也是见证国有企业发展的凭证。国有企业的档案详细记录了各个时期建设、规划及发展状况,是管理者制定未来发展蓝图时的重要依据,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国有企业减少财力、人力和物力等不必要的浪费,促使国有企业的发展更健康、稳定、持续。长久以来的发展,促使档案管理成为国有企业日常管理中极其重要的一个部分,国有企业若缺少档案管理会使其日常管理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其大部分发展策略也无法实现,使其正常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二、提升档案管理在单位地位的有效策略 国有企业中,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程度能对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水平造成直接影响。故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档案工作开展的实践中通过各类有效手段的实施提高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以此促使他们给予档案工作足够的重视及大量的支持,从而为档案工作的发展奠定基础。 (一)加强宣传力度,丰富档案职能。对于档案工作的地位和领导干部对其重视程度而言,加强宣传工作能使其有效提高。现阶段,在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宣传时传统的宣传方式已经不再适用,只有更换为形式多样的方式才能更好地发挥宣传效果,例如调查问卷、网站建设、史料展览、信息开发或是创新服务等将档案管理工作状况积极地向领导干部进行宣传,以此获取领导干部的重视。将被动变为主动,通过各类专题档案的积极汇编,将各类档案资源信息科学、主动、充分地开发并利用,以此最大化发挥国有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能,最大程度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从而提高领导干部对档案事业的重视。 (二)注重服务实效,开展档案编研。国有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不应仅仅局限于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管理等,也应将本企业各项工作的发展动态时刻进行关注、把握,并以客观实际为根据,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基础对档案信息资源深度开发,以此编写具备实用性、客观性、科学性的档案信息,为国有企业管理者在对未来发展决策时提供全面、充分的档案信息依据,以此获取领导干部足够的重视。 (三)建立并健全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将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并健全,能够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其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以此获得领导干部的重视。现阶段不断发展的科学技术促使档案管理手段、水平也得到了相应的提升,而档案管理部门也必须将管理机构健全,并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同时将档案材料收集登记、收集归档和查阅等制度建立健全,确保档案工作的制度化以及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精确、高效性,实现档案管理与业务工作的共同发展。 (四)利用科学技术完善档案工作。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积极融入现代化科学技术建立档案数据库,使其技术水平提高。将档案资源实现共享,能为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必要的信息,将每位员工与企业的纽带作用加强,将员工的学习和工作能力最大化,从而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水平,以此提高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的重视。 (五)积极开展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国有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充分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团队精神,增强檔案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同时,也应加强对新技能、新业务和新规范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知识和修养,为业务操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另外,对于档案人员的责任心也应进一步增强,为其正确人生观、世界观的树立提供保障,以此将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最后,应积极进行服务创新,促使服务水平、层次的提高,培养其创造性思维、主动工作超前计划的习惯。严格自律,为档案事业塑造良好的服务形象,以此获得领导干部的重视。 三、结语 档案管理工作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对于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能够产生极其重要的意义,而若想使其地位提高就必须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技术水平以及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以此获取领导干部足够的重视,使其地位提升。 【参考文献】 [1]朱红宇.如何争取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J].陕西档案,2013(5):42. [2]周黎红.如何提高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者的基本素质[J].经济管理:文摘版,2016(6):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