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征信管理工作的监督约束,防范征信违规事件的发生,请各支行(部)对二季度征信管理工作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范围包括用户管理、密码设置、征信查询、档案管理等内容,各环节自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用户管理 (一)征信前置系统用户是否为我行正式工作人员; (二)征信前置系统有效用户对应人员是否已离职、离岗或长期不使用; (三)是否存在查询员用户、复核员用户实际由同一人操作使用现象; (四)查询员用户是否存在非业务原因所致的频繁加班现象; (五)查询员用户是否与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民间机构人员存在异常往来情况; (六)查询员用户是否将用户交由第三方驻点人员使用 (七)用户管理行为(包括用户申请、停用、调整、密码重置)都已通过系统记载,是否有相应的审批记录档案可进行追溯。 二、密码设置 (一)征信前置系统用户密码是否设置为简单的通用密码; (二)征信前置系统用户是否将账号密码告诉他人使用。 三、征信查询 (一)征信查询业务背景的真实性; (二)征信查询是否已取得信用主体授权,并按照规定留存信用主体证件复印件; (三)征信查询是否由我行正式工作人员落实面核面签手续,并按照规定留存面核面签影象资料,是否存在由房地产开发商代替客户签署征信查询授权书或收集客户征信查询授权书转交我行工作人员的情况; (四)征信查询业务的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将征信查询结果用于房地产开发商筛选客户或向第三方机构提供本行征信查询结果的情况。 (五)对 以下征信查询监测重点应逐笔进行现场核实: 1. 所查询信息主体为本行拒贷客户或与本行未发生业务关系的客户; 2. 业务查询量增长异常(高于日常查询水平); 3. 异地客户查询; 4. 非工作时段征信查询。 四、档案管理 (一)是否按照制度规定按月对征信业务档案及管理档案归档装订: 1. 征信业务档案(含拒贷查询档案)主要包括:信贷业务申请书(原件)、信息主体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信息主体书面授权文件(原件)、信息主体书面授权面签影像资料、征信异议申请资料等。 2. 征信管理档案包括:《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创建(变更)申请审批表》、《征信查询前置系统用户申请(变更)审批表》。 (二)征信查询记录是否与征信业务档案一一对应。 五、工作要求 (一)各支行(部)应迅速启动自查自纠工作,覆盖面应达到二季度总查询笔数的100%。如发现确存在违规查询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县行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因自查自纠不到位,后期仍出现同类问题的单位,县行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请各支行(部)于7月11日中午下班前向信贷管理部报送抽查明细清单(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