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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流动性问题分析


  梁雁晶 黄欣玥 李丹婷
  【摘 要】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商业银行将面临越来越复杂的宏观环境。如何在复杂环境中,保持商业银行流动性,控制流动性风险,在安全经营的基础上,获取最大效益,是商业银行管理的重要目标。
  【关键词】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三性"原则
  一、背景意义
  商业银行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经营一般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从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其最终目标是盈利,而盈利的方式是通过经营各种负债、资产以及获得服务收入,其经营具有高负债、高风险的特征。为了使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取得良好效益,需要以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前提。而安全性,又集中体现在流动性方面。所以,研究商业银行如何保持其流动性,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今社会,金融体系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主体,在经济中发挥着多方面重要作用。同时,如果一家商业银行因管理不善而倒闭时,往往会危及其他银行甚至整个银行体系的安全,进而损害国民经济和公众利益。再回顾历史,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因疯狂挤提导致的流动性枯竭,到2008年因银行次贷危机带来流动性危机而引发的金融海啸,再到2014年6月的钱荒,流动性从来都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流动性的丧失,意味着银行生命的终结甚至金融灾难。因此,保持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对经济稳定以及银行体系安全有重要意义。
  二、理论依据
  流动性原则要求商业银行应具有随时以适当的价格取得可用资金的能力,以便应付客户提取及银行支付的需要。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所谓资产流动性,是指资产的变现能力。衡量资产流动性的标准有两个,一是资产变现的成本,二是资产变现的速度。所谓负债流动性,是指银行能以较低的成本,随时获得所需资金满足客户提取的能力。
  流动性风险则是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可能性。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问题常常与其性质有关。由于商业银行的性质,其负债率通常在90%以上,一方面使商业银行有投机的冲动;另一方面也使得商业银行变得更加脆弱,容易受到市场环境和挤提压力的影响。而这两方面均会影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
  三、现状问题
  (一)利率调整对保持流动性作用不大
  利率作为金融市场的有利调控手段,在成熟的金融市场,对货币的扩张和收缩应具有强有力的作用。然而,现在中国金融市场不够完善,央行调息的作用未完全体现出来,加之央行规定,各银行可在央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有上浮20%、下浮10%的浮动区间,很多时候央行的调息政策并未在各地区得到很好实现,各银行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政策的漏洞,影响调息政策发挥作用。
  (二)流动性紧缺,经济下行压力大
  自2015年10月23日"双降"之后,央行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此次降准,理论上将自法定存款准备金中释放出近6000亿元流动性。央行选择在此时降准,一方面是加大政策力度遏制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下流动性紧缺问题。受资本流出影响,流动性仍然偏紧,人民币的贬值加快了资本流出速度,降准所释放的流动性只能勉强抵补基础货币缺口。
  以上情况反映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很大,流动性有紧缺现象。
  (三)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
  根据资产负债比率来看,以建行(25.02%)、光大银行(28.6%)为例,25%是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指标警戒线,由此可见,这两家银行均以较小的流动资产支撑数倍的流动负债,一旦发生意外,银行间很容易引起流动性困难问题。
  (四)内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现在已经有衡量和反映流动性状况的指标和体系,如: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依存度、流动性缺口率等,但仍比较单薄,不能全面反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状况,也不能完整反映银行的整体融资能力。同时,国内商业银行体系中普遍缺乏全程监控流动性风险的机制,动态的监测和预警机制也不够健全。
  四、对策建议
  (一)正确处理"三性原则"
  商业银行应该正确处理好三个基本原则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即协调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之间的关系。虽然,盈利是商业银行的最终目标,但是稳健经营才是其首要任务。重视效益的前提,是控制风险。"三性"原则内在存在一定矛盾,实现安全性原则要求商业银行扩大现金资产,减少高风险资产;而实现盈利性原则要求商业银行尽可能减少现金资产,扩大盈利资产。大多数银行家认为,应对这一矛盾现象的正确做法是:在对负债来源、负债规模,以及各种资产的风险、收益、流动性进行全面预测权衡的基础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最大的利益。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能够建立起完善的监管预测体系。
  (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银行应将具有较强流动性能力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作为主要的持有种类。通过发行债券逐渐增加主动负债的比例,降低被动负债比例。并注重对资产负债比率的监管,加强对长期贷款和投资的预测。
  (三)丰富银行资产结构,提高货币市场发展速度,增加银行融资渠道
  目前,我国银行的资产结构较为单一,应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准备,特别是二级准备。二级准备作为一级准备的补充,满足流动性需要的同时,还为银行带来一定利息收入,银行的季节性资金需求、无法预料的贷款需求增长和其他突发性资金需求,均需靠二级准备的随时变现来满足。银行融资渠道的增加,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货币市场的发达程度。发达的货币市场可以使银行在流动性紧缺时,通过将自身持有的短期证券变现或同业拆借的方式,获得资金,缓解流动性紧缺的压力。
  (四)参考《巴塞尔协议Ⅲ》,完善监管标准
  《巴塞尔协议Ⅲ》中提出了两个流动性监管量化标准:流动性覆盖比率、净稳定资本比率,和四种检测工具:合同期限错配、融资集中度、可用的无变现障碍资产及与市场有关的检测工具。相比于Ⅰ、Ⅱ,Ⅲ更加关注银行监管中的资本充足率和监管检查两大支柱,并加强了对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我国现行的流动性监管指标主要有:存贷比、流动性比例、流动性缺口率等,这些仅为静态指标,无法进行动态分析,只能预测风险,而无法防范风险。所以,在结合中国银行业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参考《巴塞尔协议Ⅲ》,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考核标准进行重新核定,使其更加全面审慎,避免发生风险而产生流动性危机。
  【参考文献】
  [1]谢淼,戴旻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应如何保持流动性》《金融》2014.5.
  [2]唐海涛 《商业银行如何保持流动性》《现代经济信息》2013.05.
  [3]程婵娟,刘晓锋,李逸飞 《商业银行管理》《科学出版社》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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