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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农民工维权


  国家实行工资保障制度。根据《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国家对工作时间有什么主要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等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此外,由于工作性质及生产经营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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