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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治理择校还是治理择校热


  "一座没有择校的城市",这是人们对率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安徽铜陵的美誉。可是,在戴了这一光环五年之后,就在铜陵本地,校中校、变相择校、学区房等现象已经出现。
  对于铜陵以及那些新近宣布要打造"没有择校的城市"的地方(比如河北省邯郸市)来说,这一现象是令人沮丧的。但是在我看来,"一座没有择校的城市",从一开始就是违背教育现实的。
  在美国,义务教育不但有"择校",也有"不择校"——家长选择孩子不去上学校,而是在家里读书,所谓"在家学习"。之所以有择校,主要不是因为学校的办学标准不同、质量差异严重,而是家长因家庭因素而导致的个性需求,允许受教育者择校,一方面利于义务教育学校在确保基本质量基础上形成自身的办学特色,另一方面也给受教育者差异化选择。同样,在我国,实事求是的态度是:不论教育发展到怎样均衡的地步,择校也不可能消除,家长选民办学校,不选公办学校,不就有择校吗?学生不适合一校的教育环境,要求转学,不也是择校吗?
  择校不是问题,而是教育个性发展的必然,否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不用谈学校特色与个性办学了。而择校热才是问题,这是教育严重不均衡所致。可是,这两个问题,被教育行政部门看作了一个问题,治理择校热变为治理择校。
  这是完全不同的治理思维——治理择校热,应该力图改变政府"锦标主义"办教育的思维,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上以均衡为首要任务,改变资源配置模式,确保每所学校的办学标准统一,生均培养成本统一,教师待遇标准统一,至于这所学校怎么办,家长怎样选择学校,这属于学校办学自主权和家长自主选择权。在每所学校的办学条件大体一致的情形下,学校有差异,但主要是特色差异而非基本质量差异;受教育者有选择,但不是单一的选择所谓"优质"学校,而是选择适合自己个性的学校。大面积的择校将不存在。为了更好地让学校实施自主办学,同时满足受教育者的选择需要,需有社区教育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参与办学决策与评价、监督。
  而治理择校,则是以均衡为名义,消除学校的个性与特色差异(背后是政府部门干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同时,严厉禁止受教育者选择学校。表面上看,这是绝对的均衡,但却是以牺牲义务教育学校的特色、传统和学校竞争为代价,而由于这种做法违背基本规律,当外界的强制力稍微减退,择校就会反弹,或者演变为其他模式。安徽铜陵的择校演变,就是这样的路径。
  我们看到,现在很多地方治理择校热,都是采取治理择校思路,发狠话消除择校。其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从2005年铜陵模式被广泛宣传以来,其后没有跟进者,或者说,跟进者也只是雷声大、雨点小,效果甚微,现在,铜陵模式经过几年的风光也有可能成为绝唱,这种局面值得反思。
  政府部门的这种治理思路,其实是自身职责不到位,却同时越位参与办学的结果。所以,从根本上说,择校热始终难以得到有效治理的原因,是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受教育者的权责管理不明晰,由此,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作为义务教育举办者的政府部门的权责界限,在中小学建立保障学校办学权益和受教育者权益的有效机制,才能真正起到治理择校热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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