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在对民商法进行制定和推行的过程中,已经大致了解了个人信用的解释说明,并且让很多人对个人信用的重要性进行了解,但是在对民商法和对个人信用体系进行健全融合的时候,还是出现了很多的障碍和困难。首先是在个人体系自身当中存在着很多不足和缺陷,其次是民商法当中对信用原则定义的内容也非常不完整,要解决好民商法和个人现实融合的障碍,一定要把这些问题彻底解决掉。 关键词:民商法;个人信用体系;现实融合;障碍;有效措施 一、民商法与个人信用体系现实融合障碍分析 我国在民商法建立的过程中,关于对个人信用原则的内容方面并不是非常完善,另外在个人信息体系建立的过程中,我国刚刚处于一种起步阶段,二者出现了明显的缺陷,这些都对民商法和健全个人信用体系实现完美融合产生了直接影响。与此同时,民商法在建立和制定个人信用体系当中是分开来的,两者在操作的过程中没有综合性和关联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二者的现实融合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因为民商法没有对信用原则内容和定义进行准确定义,在标准方面也出现了没有规范统一的情况,所以在实际进行个人体系建立的过程中,出现了非常大的差异,这样操作就会造成民商法和健全个人信用体系之间出现的分歧和差异越来越大,在现实操作的过程中难以融合。另外,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民商法也无法和个人信用体系进行完美融合,在建立和制定的过程中两者属于不一样的体系,所以在监管部门当中是不同的监管部门进行各自分离的管理和监督,这样就会出现不同部门监管的过程中出现疏忽漏洞或者交叉重复的情况。还有民商法的监管部门很难合理的沟通和交流,造成缺乏默契,信息闭塞,这也是造成民商法和健全个人信息体系无法进行融合的原因之一。 二、民商法与个人信用体系现实融合的有效策略 1.注重政府融合职能的增强 在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时候,政府一定要把自身的指导作用发挥出来,积极制定和完善民商法,并且有效监管推行实施。在此前提下,政府需要将自己的职能进行科学合理的使用,让二者处于一种顺利融合的阶段,第二步,政府需要注意对整个融合促成过程中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了解,让自身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在督促的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对每一项工作都进行认真对待。第三,还需要注意强化自身的政府职能,积极督促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办事效率,让整体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和具体情况进行结合,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民商法,并且,把信息体系建立完善的时候出现的问题解决掉,充分把握现实状况,对融合工作提出科学合理的安排,从法律的层面上体现出公正客观,并且从这种角度对市场经济改革进行发展产生一个现实融合的环境。 2.优化个人信用制度 个人信用制度进行完善的过程,也对民商法个人信用体系进行融合产生一定的制约,因此一定要对正在预期的融合的目的进行了解,充分优化个人信息制度是需要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市场交易活动的时候,个人是最重要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如果将个人脱离开来,就会造成市场交易活动无法很好的开展。另外,还需要不断优化个人信息制度,来对社会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进行推动。所以不管在任何条件下,所有需要进行市场活动的对象和个体一定要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 3.增强个人信用理念 从我国当前的情况来具体分析,我国的个人信用出现严重缺失的情况,人们的个人信用理念不是非常完善,无法准确认识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所以我国一定要注意充分加强对个人信息理念的传播工作,让公民进一步的了解个人信用的重要性,比如说专门印制一些相关的宣传手册,派遣到各大社区街道和城镇当中,加强互联网的使用,通过一些先进的宣传工具,科学的合理的宣传个人信用的重要性,让公民的个人信用意识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还需要注意超市、银行等相关机构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让网上个人信贷业务进一步拓宽,利用及时督促用户及时还款等手段,来让用户的自身信用额度进一步加强,在个人信用累积到一定额度的时候,用户还能够享受不同程度的特惠。 4.增強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个人信用体系在融合的时候,经常会产生一些个人信用、信息泄露的情况,或是无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再加上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会通过这些漏洞威胁到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等,因此,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产生,需要真正把二者进行有机融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推行,一定要注意进行中时利用一些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来保障个人信息、信用信息安全,另外还需要注意严厉打击一些非法使用个人信息、信用信息安全进行损害的行为。 从当前的角度进行分析,我国在名誉保护方面虽然下了很大的功夫,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在法律保护的程度和力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需要从深层次的角度分析研究,利用法律的不断实施和完善,有力的支持民商法和个人信用信息的现实融合。所以我国一定要注意从管理和信息信用收集方面入手,加强管制和约束工作,制定相关的法律与具体情况进行结合,科学细致的分析个人权利问题,通过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先进个人信用体系来进一步建立健全起我国的优秀信息体系,全面分析和积极借鉴,减少融合过程中的障碍,让这种融合的效果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的应用进一步体现出来,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活工作过程中获得更大的便利。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我国经济形势趋于平稳,市场经济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条件下,民商法和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不单单可以和社会的发展进行适应,也能够适应新的时代潮流相,所以为了让这种现实融合的效果体现出来,一定要解决融合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并且充分把握和分析融合方法,在此基础上,制定有效的策略,创设出融合的先决条件,以此来让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更好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杨锟,易欧平,郭福义.试论民商法与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128-130. [2]韩旭,蒋门奇.浅析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