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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网络信贷风险规制法律问题研究


  摘 要:大学生创业的主要融资模式来自于网络信贷,网络信贷能够提高大学生创业积极性,及时提供创业资金,但与此同时在应用网络信贷过程中也加大了借贷双方的应用风险,网络信贷的风险规制法律的提出和落实,是规范网络信贷,促进网络信贷健康发展的必要性手段。
  关键词:网络信贷;大学生;风险
  网络信息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应用,从根本上改变了大学生日常学实习生活,部分大学生也开始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各种信贷业务,积极贷款创业。
  一、网络信贷概述
  (一)网络信贷简介
  网络信贷是一种网上借款程序,是指借款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对个人物品进行抵押贷款业务,借款人与放款人不需要面对面交易,只需通过网络借款平台就可实现信贷交易工作。网络信贷其本质是为信贷双方彼此沟通搭建的有效桥梁,网络借贷公司是一个单纯的网络平台,不参与双方借贷工作,只是提供借贷双方相应沟通服务,拉近借贷双方距离。对中小企业而言,网络信贷的出现,极大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对社会经济均衡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
  (二)大学生网络信贷特点
  大学生创业,由于其本身具有一定特殊性,所以在网络信贷中也存在专门针对大学生放款的特点。首先,大学生借款门槛要比普通借款门槛低,并且借款手续相对简单,大学生只要填写自身相关信息与其负责人相关信息,便可迅速申请贷款,在1-2天时间内便可获得几千到几万元不等的贷款金额。其次,部分网络信贷看准大学生对信贷业务的放松态度,以及创业心切态度,通常会提出相对诱人的信贷服务条件,例如,"零首付"、"无利息"等宣传标语,让大学生毫无防备地使用信贷服务。但实际上,在使用信贷服务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手续费,以及信贷工作服务费等,这些费用的产生使得大学生实际要偿还的信贷金额要远远高于普通信贷利息。最后,学生在网络平台实现信贷,需要支付高额违约金,网络商家为保证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常会利用各种手段,让学生支付高额抵押贷款金额,一旦学生出现逾期还款情况,抵押资金将会直接归平台所有。
  二、大学生创业网络信贷风险
  (一)网络借款平台风险
  大学生在创业借款时,通常会首先选择网络信贷平台,但网络平台具有角色复杂的特点。例如,平臺担保者与放款者为同一责任人,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涉及风险的复杂性。在网络信贷平台中主要涉及到的平台风险包括以下几方面,其一平台存在合法性风险,虽然大学生打款平台层出不穷,但实际上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信贷平台并没有拥有相应合法地位。其二,网络平台中的信贷业务资金通常来自于自由资金和第三方资金模式,易产生资金断链,情况严重时还会触犯相关金融法律。其三,对公众存款的非法吸收,网络信贷平台角色复杂,通过对相应资金的收取,来发放贷款,但这种形式的贷款存在潜在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风险[1]。
  (二)放款人风险
  放款人风险通常来自于借款大学生和网络平台,一方面,大学生自身可能存在一定信用风险,例如,将贷款用来郊游、挥霍,而并非用于创业;部分非大学生的社会人士,利用各种虚假证件等,在网络平台进行大学生创业贷款。另一方面,借款大学生创业成功率较低,部分大学生可能由于一时兴起,贷款过后创业失败,或与预期效果不一致,很容易产生违约风险。而且目前有关网络信贷的平台机构较多,部分小型信贷平台并没有能力有效规避信贷风险,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逐渐暴露风险,出现突然崩盘的现象,使得放款人权益严重受损。
  (三)借款创业大学生风险
  目前,创业大学生大多看中网络信贷的"零首付"等相关标语诱惑,以为通过网络平台实现的信贷不仅能够省去中间复杂环节,还能有效节约信贷成本。但实际上,网络信贷是一种新型金融产品,其本身就存在较高风险。一方面,大学生在网络借贷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高成本利息付出风险,因为创业资金能够及时到账,所以在服务和其他费用收取时,价格较高,创业大学生也会因此投入比普通贷款更加高额的利息。另一方面,部分不法分子看中网络信贷带来的巨额利润,所以借用虚拟网络,采用各种违法诈骗行为,骗取大学生钱财。例如,通过"零利率"作为信贷诱饵,向大学生收取高额担保费和相关手续费用等[2]。
  三、完善大学生创业网络信贷风险规制法律
  (一)创建大学生网络信贷松绑理念
  网络平台的信贷业务,通常存在规范化与合法化的问题。创建大学生网络信贷松绑理念,能够在极大程度上解决创业大学生融资困境,实现大学生创业信贷创新。政府对利率的管制存贷差,导致银行一般会将存贷业务作为企业核心业务经营,而忽略了对各种中间业务的创新。也正因如此,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信贷地位的规范,解决网络信贷不规则问题。例如,在相关法律法规中确定网络信贷定义,并予以管理和充分认可,让创业大学生在应用网络信贷出现问题时能够有法可依。
  (二)明确网络信贷监管者职责
  网络信贷平台若不接触信贷担保人或放款人等多重角色,因此对平台的监管只需要相关信息管理部门管理即可,一旦网络借贷平台同时承担多种角色,那么对其的管理就应当转变为相关监管机构,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为控制大学生网络信贷风险,必须对网络信贷监管者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将网络平台业务角色相关责任落实到个人,严厉打击以盲目盈利为主要营销原则的不规则网络信贷平台,促进大学生网络信贷的健康发展[3]。
  (三)完善大学生借贷征信体系
  大学生借贷体系的完善,能够减少来自大学生主体的借款风险。简而言之,对大学生本身信贷能力的评估以创业资本价值的评估,对信贷平台的健康发展具有一定决定性作用。就目前的网络信息系统建设而言,在征信体系中,并未允许网络平台使用央行相关信用数据。为实现网络信贷平台的低风险经营,在未来的信贷平台中,应当规定在创业大学生的允许下,可以通过央行信贷系统对其信用体系进行查询。与此同时,信贷平台也可积极与相关教育部门合作,对大学生创业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实现低风险网络信贷交易。
  四、结论
  网络信贷,由于其特殊性和虚拟性,在借贷过程中往往存在一系列不可控风险,为减少这种风险和有效控制风险,相关管理部门对风险控制的合理分析和制度建立具有一定必要性。
  参考文献:
  [1]施栩.关于大学生电子信贷信用风险的分析研究——以上海市高校大学生为例[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7(09):118-119.
  [2]安博,王迪.我国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保障体系的完善[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16(06):258-259.
  [3]段炼,黄侨彬,郑坤.大学生创业网络信贷风险规制法律问题研究[J].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0(03):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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