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离婚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以兴国县为例,今年以来受理离婚案件410件,其中因外出务工导致离婚的占50%以上, 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加剧,给农村稳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建议: 一是推进婚姻调解多元化。整合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司法所等基层力量,完善法院与基层组织配合机制,特别关注外出务工家庭婚姻状况,加大巡回办案、调解力度,消除婚姻稳定负面因素。 二是缩小夫妻双方距离感。鼓励聘用单位放宽女性务工人员就业条件,为女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让夫妻同时同地务工。引导留守妇女创业就业,实现双方同步变化,缩小因环境差别带来的思想差异,增进夫妻双方感情。 三是营造务工就业好环境。加大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县城创业就业平台,实现本地农民留得住,外出人员能返乡。充分考虑"农村家庭"公共服务政策制定,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提供小孩入托入学、老人养老等支持和帮助,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