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生活 - 生活常识大全

爱那么重


  引言:他们从小青梅竹马,她16岁时毅然辍学去深圳打工,一直供到他考上大学。当她怀有他的骨肉时,他又一次扮演了陈世美的角色,无情地抛弃了她。
  她不顾亲朋好友的百般阻挠,为他生下了一个男孩,成为孝感农村首例未婚妈妈。在那个保守的80年代末,这条新闻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在方圆十里炸开了。
  "爱那么重,爱那么痛——"
  这是他们曾经都喜欢听的歌曲,在那个卡式录音机和电视、广播逐渐普及的年代,港台流行歌曲得天独厚地闯入千家万户,不容分说地叩击着人们的耳膜,在他们心底留下难忘的记忆。
  十多年后,当他们再一次狭路相逢,万千感慨竟然不知道如何说出口,古老的情歌依然在脑海中回荡,只是再也找不回昔日的那份真挚,没有忧伤,也没有怨恨——
  一、童年的阴霾
  "洪湖水呀,浪呀么浪打浪啊,洪湖岸边是呀么是故乡!"
  她一出生就赶上了文化大革命,正是放映《洪湖赤卫队》如火如荼的时候,母亲给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红莲,寄予深深的祝福和期望。
  姐妹中排行第三的红莲5岁就没了父亲,一家清一色女流之辈更是受尽了旁人的鄙视,在那个"无后为大"的年代。甚至,时不时还有些好色之徒频频打起寡妇的主意:半夜敲门、窗口偷窥、半路挑逗,这一切红莲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母亲防卫底线的崩溃在她幼小的心灵抹上阴影,她曾亲眼看到母亲像换了个人似的赤裸在别人怀里——
  她怎么也想不通,慈祥的母亲会变成一个不要脸的坏女人。
  一年后,母亲改嫁。继父变本加厉的折磨着母亲,像永远也喝不够的茶一样,对待姐妹三个如同奴隶一般,动不动就抽皮带,拳打脚踢。
  两度改嫁的母亲克死了自己的三任丈夫后,就再也没人敢要了。母亲依然没有收敛自己的放荡,过夜的人就像走马灯似的。
  也从那时起,红莲暗下决心:将来一定要做个贤惠的女人!
  二、很爱很爱你
  两位姐姐过早的辍学给了学习原本优异的红莲去镇上继续念初中的宝贵机会。
  和她一起升学的,还有同村大她一岁的付新汉。
  在两小无猜的年龄里,他们一起读书,一起下学,一起捕知了,童年的美好回忆在他们的人生中写下灿烂的一笔。
  新汉常悄悄将家里带来的装腊鱼的罐头瓶塞给红莲,红莲更是将牙缝里积攒出的钱给他织毛衣。
  新汉如愿考上了一中,红莲也被师范录取。天有不测风云,新汉父亲突发高血压撒手人寰,丢下孤儿寡母好几口,家境从此一落千丈。
  就在这时候,红莲毅然放弃大好的学业,在县城一家餐馆端盘子,不久就用一个月的工资换张车票去了深圳,那时正是改革开放的蓬勃阶段,一个月300元的工资让许多人趋之若骛。
  打工的钱除去基本开销,小部分寄给母亲,大部分都寄给了新汉(尽管她打骨子里讨厌母亲,但养育之恩不能望不报,尽孝道还是应该的),还咬牙花400元给新汉买了部京华牌录音机寄给新汉学英语。
  在学校里,来自农村的新汉跟城里的孩子一样风光。
  他们平时感情联络的唯一纽带就是雪花般飞来飞去的书信。
  "纸短情长,再祈珍重!"是他们写信时最舍不得说的一句话,每封信她都要反反复复看上好几遍,看完后又小心翼翼的藏在枕头底下。
  高三那年,她连夜坐火车回孝感看新汉,饭都没顾得上吃。新汉优异的成绩让红莲备感安慰,一丝成就感油然而生。
  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里,他们爱得那么认真。
  村口的树林里,村后的小河边,都曾留下彼此相拥而行的足迹:那古老的柏树依然挺立在村东头,像颗活化石,见证着他们的爱情;河岸的垂柳是天生的红娘,守望着一对又一对恋人从身边缓缓而过;如果星星真会眨眼睛,它早该流泪了:红尘中竟有这样的痴情男女?
  七月的高考如期而至,在那个秋天即将到来的黄昏,他收到了华中师范学院(现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新汉从此"跳出农门",除了兴奋,心中更是满怀感激,他甚至暗下决心:这辈子,非红莲不娶。
  红莲宛如云南"过桥米线"典故中的娘子,含辛茹苦的扶助相公高中"状元",这比自己高中状元还要高兴。
  月光如水,晚风如酒,夜色阑珊中,远处的几点亮光宛若闪烁的红烛,田野里青蛙、蟋蟀、蝈蝈等组成盛大的合唱团,此起彼伏的演绎着田园交响曲。
  那一刻,仿佛这世界都是属于他们的。
  曾经羞涩的欲望就像沉积多年的火山,终于在那一晚彻底喷发!
  三、为爱痴狂
  当红莲满足的躺在新汉怀里时,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不幸即将来临。
  那是一个消魂的夏末,那是一个满眼未来的夏末,那同样是一个琢磨不定的夏末。
  为了凑足新汉非师范专业的学杂费,她偷偷去孝感血站抽了400毫升血。
  新汉坐车去武汉的那天,从头到脚都是红莲为他添置的:崭新金丝眼镜、武汉手表、广州衬衣、上海西裤,还有那双价值120元的黑色康奈皮鞋。
  两人几乎是以泪洗脸式的告别的,约定毕业后就结婚。
  人性的悲哀莫过于自私和善变。
  新汉一家感恩戴德的同时,开始对早已默认的准媳妇冷漠起来,眼看着自己的儿子出息了,其他孩子也陆续长起来,似乎翅膀硬了。
  在新汉母亲眼里,儿子是大学生,将来怎么能娶个农村媳妇?一没工作,二没文化。
  只是一时半会没能说出口,更何况儿子还对漂亮能干的准儿媳上心着呢。
  大学像一个花花世界,对于20岁前从没有出过孝感的农村孩子更是如此。
  在那个大学校园里不流行谈恋爱的时代,新汉除了用心学习外,把大部分课余时间都用在了勤工俭学上。
  改革开放初期的武汉,经济一直稳坐全国前五的宝座。(注:1986年,武汉GDP全国第四)一大批新落户的国有企业给江城带来蓬勃发展的契机。那时,在武汉找份工作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外面的世界开始让新汉眼花缭乱:第一次摸电话,第一次坐的士,第一次吃西餐,第一次去东湖秋游,第一次参加圣诞舞会——
  外面的世界也让新汉心事重重:害怕别人知道自己在恋爱,更害怕别人嘲笑对象是农村的,
  上大学后才知道,当初是多么的眼光狭小,他爱她,可是真就这样守着农村的黄脸婆过一辈子吗?他不甘心,他觉得他欠她的,这种伏罪感就像一座大山压在他头上。
  当爱已不在的时候,这种亏欠感就愈发强烈了。
  于是以节省路费、学业繁重为名推搪红莲,就连昔日每周一份、封书信也呈等差般的十天一封,二十天一封。
  即便如此,红莲还是对新汉的话言听计从。她自信风风雨雨这么多年的感情是经得起考验的。
  四、爱那么重
  红莲怀孕的消息还是传到了他的耳朵里,这是他做梦都没想到的。
  他害怕,迷茫,彷徨!他不想孩子成为他们之间的羁绊,从此坐失大好前程,"宁可牺牲他人一生幸福,也不想耽误自己一时利益"这是大多数俗人的通病,他也未能免俗。
  而她高兴、激动、满怀期望,她早作好了准备成为他的美丽新娘,为大学生老公生个孩子是她的荣耀。她似乎一生下来就是替别人着想的,以照顾母亲、扶助恋人、抚育下一代为己任。就像《活出自己》中所说的那样:
  "对某些人而言,做一个好人比他的存在更重要;做一个受欢迎的人,做一个高尚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做一个对别人有益的人,做一个温和、儒雅的人,远远超过他自己存在的价值。为了要做好这样的一个人,他可以抹杀、牺牲许多的自我以及真实的感情、思想,最后形成了他的存在只能依附在做些什么之上。如果有一天当他无法符合社会所赋予的价值观时,他就会不喜欢自己,会觉得自己实在很糟,自己的存在一点价值也没有,自己是一个没有用的人,甚至无法再继续生存下去。"
  矛盾在打胎和保胎中周旋。这让新汉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加上未来婆婆的兴风作浪,终于最不想听到的两个字一下击溃了红莲的心理防线。
  她不敢相信那是真的,甚至在自我心里安慰:那是新汉一时跟我赌气,新汉还是爱我的。
  面对无情的分手,她居然没有掉一滴眼泪:也许伤心过度,泪水也跟着希望一起干涸了。
  似乎刚才还阳光万里的,怎么眨眼间就乌云密布呢?而自己就如同蓝天上的白云,一下跌进了臭水沟里。
  她没有发疯的跑去质问新汉,也没像林黛玉那样整日的以泪洗面,焚稿断痴情。
  只是对爱情由衷的绝望!
  孩子呱呱落地的那一刻,她却哭了,看到孩子不由得又想到了他,想起了过去。
  周围的人像看热闹似的麻木不仁,仿佛嘲笑别人是件挺快乐的事情,却不曾想过自己被嘲笑的时候又该做何想法。
  外界的阻力让她带着孩子置身去了深圳,也许逃避兴许是种临时的解脱。
  她开始用香烟和酒精麻醉自己,飞蛾扑火终究是无济于事。可是又能如何?她必须活着,为了唯一的寄托——孩子!
  五、执迷不悔
  在深圳的那些日子,母子俩一直在温饱线上挣扎,直到第二个男人的出现。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心灵的孤独,精神的空乏,生理的渴望让她痛哭着找到了一个可以躺靠的肩膀。
  男人老实巴交,到35岁连别个女孩的手都没牵过。捡到如花似玉的女人,他感激都来不及,哪敢在乎带个孩子什么的,更何况还是儿子。烟酒都戒了,每月的收入几乎全额上缴红莲,生怕苦了老婆和孩子。
  红莲从此做起了全职太太,悉心的料理让男人像吃了蜜一样的满足。
  她很感激男人的援助之手,可是一点也不喜欢满口黄牙一身狐臭的他,唯一能做的是白天把家务料理好,晚上任由着他猪刨食一般的啃她,被他拔光衣服游刃有余地享受。
  她甚至觉得那就是一场交易,用肉体换来的。她不相信这个世上还有真正的所谓爱情。
  也正是这样,她开始大手大脚,以致无法收敛,男人像芦柴棒一样被她吸干了。无论怎么拼命挣钱,也不管怎么苦苦哀求,她还是一脚揣了他,跟一个河南人跑了,带着先前的孩子。轻松得就像付新汉淡淡的跟她说"分手"一样!
  在河南人那里,她依然演绎着重复的角色,对于男人心中满是仇恨。
  天下的男人都是负心汉,她总是这样告诫自己。
  我在乡下读书的时候,曾经见过她,一个丰韵犹存的三十岁少妇,皮肤白净,身材高挑,一套时尚的白色蕾丝边连衣裙衬出迷人和性感。
  她依然过着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在性与欲中苟延残喘,不久又传出她跟湖南人私奔的消息。
  六、原来你也在这里
  记得那时我们还年小,
  你爱唱歌,我爱笑,
  不知不觉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三毛《梦里花落知多少》
  付新汉的出现,就像平静的湖水里砸进了一块大石头,连湖边树上的麻雀也被吓跑了。
  大学毕业后的他几经辗转回到了孝感公安机关工作,无奈结婚多年的大学生妻子就像一只不下蛋的母鸡——屁也没放一个。
  穷人的孩子总希望着攀高枝,以为找个条件好点的老婆就可以少奋斗二十年。付新汉意识到自己大错特错的时候,已经不能回头了。
  在岳父母眼里,他就是一颗棋子,一举一动尽在掌控中,他必须对老婆百依百顺,稍不留神就会被摘掉乌纱帽。老丈人指东,他不敢朝西,一副奴才的本相,让他的尊严损失殆尽。
  他尽管锦衣玉食,官运理想,在外人看来足以称得上成功人士,可自己觉得日子特别难熬,浑身都不自在,简直是度日如年。
  多少次在心中暗想:与其这样诚惶诚恐的活着,倒不如自己放弃这一切,做个平凡的工薪族。那样的三口之家该是多么的幸福啊!
  也许人往往在困顿的时候才会想起从前,想起曾经的恋人,想起这一路走过的足迹。
  他开始悔恨,悔恨当初愚昧,悔恨当初放弃了自己真正的幸福。
  他开始关切,关切曾经的她,关切现在在哪,过的还好吗,还有自己的孩子。
  所有的故事都源于生活,这也不例外。
  他终于在小区里遇到了多次逃避的她,眼前的她依然漂亮,微胖的身躯和眼角的皱纹刻着岁月的沧桑。
  撞上他的那一刻,她已无从躲避,那个背着帆布书包蹬康奈皮鞋上学的瘦小伙如今已是英姿飒爽肩扛两杠两花的警官了,气派的帕萨特显示着他高贵的地位。
  仿佛一场梦,在那一刻,曾经的点点滴滴在她脑海里回荡。这就是曾经挚爱的那个他吗,这就是用了大半生都无法忘却的男人吗?
  她好想走上前去温柔地倚靠在他怀里,哪怕就一秒钟,最终还是没有。
  在市中心古色古香的古龙茶楼,他们临窗席面而坐,一阵寒暄过后彼此诉说着这么些年的沧桑。
  寂静的茶楼,芳香的茉莉花,让她不由得闭上双眼,去领略那一份久违的沉醉。她知道她心里一直没有放下他,那个曾经带给她喜悦与悲伤,希望与绝望的男人。
  他提出离婚后就跟她结婚,她淡淡一笑,仿佛满足了曾经的虚荣心,只是这个迟到了近二十年的新娘角色早已不属于她。二十年的风雨早已将这个奢望消磨殆尽。
  她无私的将抚养了15年的孩子交给了他,并嘱咐他好好爱家,好好对待那个她。
  茶楼里情景交融似的放着港台的怀旧歌曲,一首首天籁之音时隔多年又一次叩开他们的心扉,还依稀记得曾经挚爱的《爱那么重》中巫启贤近乎完美的演绎:
  "爱那么重,爱那么痛——"
  仿佛这首歌早就准备好了特意唱给自己的,红莲这样想。
  后记:红莲将孩子的户口等事情交代完毕后,跟随自己的丈夫去了山东,她要远离曾经的伤心地,也给曾经挚爱的他一个宽松的环境,也许这时候该是她追寻自己真正幸福的时候,尽管青春已逝。
  红莲为爱付出了太大代价,她似乎一生下来就是替别人着想的,她的精神固然可佳,但她过分依附外界令人惋惜;
  新汉过河拆桥抛弃了糟糠之妻,是名副其实的负心汉,如果真有老天爷,可怕早该转世投胎了;忏悔是徒劳的,做好当下才是最最重要的。
  在这样一个鱼龙混杂的社会,你来我往麻木不仁的嘲笑,正一步步的蚕噬着我们仅有的一点点正直,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真不知道这种思想上的毒品还要延续多久。我们是否该扪心自问:我们活得真实吗?那些世俗的东西,我们真的需要吗?
  我们无法评价红莲是不是个好女人,她的遭遇如何令人感慨;
  我们也不能妄断新汉是如何的虚伪,他的行经如何叫人痛恨;
  我们更不必去指责人性多么的自私,人性的悲哀究竟在哪里;
  也许我们能做的就是做好自己,做自己想要的自己,我们无需砍断自己的双脚去适应社会舆论的尺度,更不必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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