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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核方法改革


  摘要:该文结合新颁的教学大纲,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目前实行的考核方法进行研究和反思,归纳出该课程考核应当改革的原因和改革考核方法的必要性,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考核改革方案,旨在改变过去传统的"应试"考试方式,建立一种符合该课程性质与特点的新的考核模式以满足当前政治理论课教学需要。
  关键词:考核方法;改革;必要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我国高等学校系统地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加强对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教育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和改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精神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地位和作用,帮助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大胆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新模式。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来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1.现行"基础课"考试方法的制度设计性弊端
  "基础课"的重要使命在于"陶冶精神世界、关注灵魂塑造、培养健康人格、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然而,在考核方式上却一直沿用应试教育模式,将此课程仅仅当做理论课程来进行考试,使本课程成为知识教育的一部分,成了学生应付考试、争取考分的一门课程,成了专业课程的陪衬,这种现象几乎在我国所有的高校中都普遍存在[1]。这种考核方式几乎完全承袭了专业课程的考核模式,过分注重理论知识,片面地强调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的灌输和记忆[2]。传统考核方式重点在知识层面上,而且往往是通过期末考试一锤定音,忽视对学生的平时学习态度及道德法律行为实践进行考评,忽视学生的思想意识、价值趋向、内心信念及道德法律行为[3],造成学生理论学习与实践行为的分离,甚至出现部分学生虽然考试获得高分但平时表现不佳的现象,从而达不到本课程应有的教学效果,没有充分起到教育好学生的作用。
  2."基础课"考试方法改革的必要性
  当今世界与中国正在发生许多前所未有的新变化,"基础课"教师不仅不能无视这种变化而且还应该主动应对这种新情况。
  首先,在全球化浪潮席卷下,人类接收信息、获取知识的途径不断增多,可获取知识的载体日趋多样化和高速化。当代青年大学生正处于学习新知识的黄金年龄段,且他们又是具有快速掌握先进知识传播、接受手段的社会群体,强化政治思想性的正确途径、合理方式、科学手段、实际效果的是什么,是值得广大"两课"教师必须直面并认真加以探索的重要课题。对当代的大学生进行"基础课"教育必将受到他们从其他载体获取的知识的冲击,"两课"教育的难度在不断提高,传统的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只会使大学生远离我们的课堂,因此,改革显得尤为必要。
  其次,市场经济浪潮推动下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和多样化趋势。当代青年大学生处于我国目前多样化趋势的社会生活环境之中,国内外各种社会思潮都会对他们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而这些影响无疑又增加了"基础课"教育的难度,迫使我们必须针对当代大学生思想观念、知识结构的多样化而创新一些多样化的教育手段和评价方法。
  再次,当今物质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所带来的当代青年大学生身心早熟和独立化的症侯。我国有关专家学者的专题研究报告表明,当代青少年生理发育要比其父母一代提早三到五年,认知能力也有比较明显的提高,某种意义上说普遍具有"成熟"和"见多识广"的表征。[4]与此同时,身心的相对"早熟"带来的是他们独立意识的增强和被动接受其他思想观念难度的增高,从而也给"基础课"教育提出了新的问题,特别是对"基础课"评价的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基础课"的考评也象其它课程一样只通过一次理论考试来决定该门课程的成绩,那他们对政治理论学习的行为必然会出现拒斥或消极现象。
  3."基础课"考试方法改革的科学性
  "基础课"的性质,本质上讲是以教育性和思想性为特点的育人课程,这就决定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循知、情、意、行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基本规律。教育过程"知"的要求以知识性、理论性为教学内容,就需要以课堂讲授和讨论为主要形式的理论教学,具体体现在《思想道德修养》课上就是要向学生灌输科学人生观、价值观和爱情观,灌输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思想。当然灌输的方法应该是学生喜闻乐见的,要变"一言堂"为"群言堂",使学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主动的参与者。积极实施"主体性参与式"教学模式,打破"一听二记三背"的教学模式,课堂上除了采用传统的教师讲授外,还要采取主题讨论、辩论法、演讲比赛法、热点问题点评法、日常行为评析法等教学方法。与此教学方法相对应的评价方法也应该是灵活多样的。通过对学生在这些环节中的参与程度和参与效果的评价,客观的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动态。教育过程中"情"的要求就是通过学生主动的参与把把科学的理论和观念转化为学生情感上的认知,相对应的教学评价就是考查学生把客观的理论和观念转化为主观情感的状况,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思想教育的形式化和教条化。教育过程"行"的要求以生活性、实践性为教学内容,这就需要在实践环节中考查学生从"知"到"行"、理论到实践的转化情况,而传统的理论考试和试卷笔试只能反映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识别记忆能力。因此,在这个环节主要设置的评价方法是对学生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生产劳动、军事训练、校园文化等方面)参与程度和社会实践能力的考查,评价学生在学校期间思想道德和法治素养的动态发展。
  4."基础课"考核方法的设计
  改革打破了一般课程在评价方法上的时空限制。在时间上从第一学期延续到第六学期,在空间上从课堂上延伸到学生的日常行为和社会实践,也就是"小课堂"的评价加"大课堂"的评价。具体内容包括:
  总指标:第一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成绩(小课堂)60%+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日常行为和社会实践成绩(大课堂)40%;
  分解指标:"小课堂"成绩=第一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理论考试40%+课堂发言和课堂讨论成绩20%+作业30%+出勤1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理论考试=判断题15%+单项选择题15%+多项选择题15%+材料说明题25%+案例分析30%;
  思想道德修养40%+法律基础60%;
  "大课堂"成绩=军训和遵纪守法20%+社会调查20%+志愿者活动20%+文体活动10%+生产劳动10%+校园文化20%。
  总之,这是一门不断发展、不断改革和充满活力的课程。课程的活力在于,它要及时反映历史的发展趋势和时代的特征和要求,反映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的新经验。学生要学好这门课,就必须在学习过程中打消停步、满足、差不多的思想,积极追求,不断更新观念,真正有所思考,有所收获,达到不断净化灵魂、升华境界的目的。这个过程本身又需要注重锻炼韧性,持之以恒。只要坚持这样做下去,更高境界的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的目标就一定能达到。正是因为这门课具有这样一个显著的特点,传统的"一张考卷定乾坤"评价方法就根本不可能反映学生在学校期间思想道德和法治素养的动态发展,甚至传统的评价方法是和这门课程的内在规律向背离的。因此,改革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龚海泉.走进新世纪的高校道德教育[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余志涛.新时期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与创新的思考[J].考试周刊,2007,(30).
  [3]赵丽华.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建设的思考.
  [4]张夕鹃等.大学生思想道德状况探析[J].江苏高教,1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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