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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问题


  【摘 要】目前,在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监督董事会中的其他董事,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我国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十分必要。目前独立董事在我国的开始实践的時间并不长久,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何规范独立董事制度,已成为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健康发展的迫切课题。
  【关键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是一种对公司管理和运营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体系。其核心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解决好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其目标是降低代理成本,实现公司价值和利益的最大化。独立董事制度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项重要措施。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现行独立董事制度的分析说明目前在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法律等方面存在不完善之处,通过对相应问题的分析,提出相关的建议,以尽快完善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
  一、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背景
  独立董事制度是通过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以达到权力制衡与监督的一种制度。要研究独立董事制度,首先要对独立董事的定义进行界定。理论上讲,所谓独立董事又称外部董事、非执行董事或非经营董事,是指不在所受聘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内职务以外的其它职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一定比例以下,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实质性利益关系的董事。
  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
  2.1我国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
  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实施独立董事制度的关键,也是独立董事制度的生命力之所在;否则,独立董事制度只会流于形式。但从目前上市公司实施的情况来看,其独立性远没有形成。实际上独立董事还是由公司的大股东选择,而小股东选择独立董事的可能性已被排除;但如果在提名的选举中完全排除董事会和大股东的参与,在我国目前看来其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2.2兼职制难以保证独立董事切实履责
  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均为兼职,即独立董事只是他的副业,而且有些兼了四、五家公司的独立董事,客观上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抽出很多的时间去研究企业,更不可能全力以赴投身于企业。
  2.3我国设立独立董事的目的不明确
  企业聘任独立董事是为了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一是在董事会中发挥其专家优势,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避免决策失误;二是在董事会的决策中发挥监督作用,以防止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防止内部人损害外部人的利益。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目的是要建立一种制衡机制,希望借助"外力"解决上市公司存在的"一股独大"的问题,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实际情况是独立董事基本都是由董事会或大股东提名,独立董事被同化的趋势十分明显,在目前的情况下,独立董事的作用非常弱,大股东不可能听独立董事发出的"另外的声音"。
  三、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议
  3.1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目前,上交所制定的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文件是指导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立法机构应在法律上作相应修改,董事滥用职权,或者没有很好地行使职责,不能一退了之,一定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3.2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选聘复合型人才担任独立董事。目前一些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仅为行业里的技术权威,这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被选聘的独立董事缺乏企业实际运作中某一微观方面的系统知识或经验,在面对复杂但不完全的信息进行决策判断时,其能力与经理人相比处于劣势,独立董事的作用将被弱化。因此,这一职位应聘用那些具有资本市场运行理论与经验,熟悉法律法规,懂得财务会计知识及公司经营与策划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要求具有独立的人格及人文修养。
  加强独立董事的职业培训。在继续开展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即岗前培训的同时,上市公司的监管部门要组织相应的后续教育,使独立董事培训长期化、固定化,目标是要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限制独立董事兼任独董职务的公司数量,推动独立董事职业化。保证独董勤勉尽责,应适当减少独立董事兼任独董职务的公司数量。除其本职工作外,非职业化独董以不超过13个兼职为宜。解决独立董事不独立的根本性措施就是应该实施独立董事职业化,建立职业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人选应该由证监会组织实施严格的聘用、培训、考核等程序,再由证监会向上市公司推荐多位适合的人选,上市公司可以公布候选人情况,并经过股东大会讨论选举通过后,证实聘请为独立董事。
  3.3确保独立董事真正"独立"
  确保选任的独立董事具有独立性。在独立董事的选拔机制上可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需要,提出独立董事应具有的条件和素质,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采取面向一定范围公开招聘,然后由股东大会批准;也可以聘请独立的中介机构来完成独立董事的选聘工作,以避免大股东操纵独立董事的选聘。另一种方式是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可将其有效投票权总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独立董事侯选人,从而使其当选。这种方式有利于改善大股东单方面做决策的现象,有利于少数派股东推荐的候选人当选为独立董事,提高中小股东在公司的地位,激发广大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
  实行独立董事薪酬发放的社会化。合理的薪酬制度有利于独立董事获得经济上的满足,从而促使独立董事能更好地投入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独立董事的薪酬该由谁承担和支付?从表面上看,似乎由上市公司支付较为合理,但独立董事的设立是完善证券市场的需要,国家也从中受益,那么政府承担也具有一定的道理。
  提高独立董事的构成比例。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可提高独立董事的构成比例,一般应使其达到50%左右,大型公司应达到60%—70%,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3.4优化独立董事制度外部环境
  优化股权结构,实行股权多元化。合理的公司股权结构,有助于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从而避免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优化文化环境。公司治理文化是有效治理的信用基础,是公司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环境条件。因此,大力宣传诚信、勤勉的信条,把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利益以及社会责任义务与独立董事个人的人力资本价值联系起来,从而约束独立董事,增强其责任感。
  完善经理市场、控制权市场的功能。政府应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有利的市场环境,全面设定和执行市场游戏规则,建立法治秩序,完善市场运作机制,让市场竞争机制在更广范围内、更深层次上发挥作用。强化和完善资本市场上的竞争机制,对业绩差的公司坚决摘牌,培育有效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和经理人才市场,建立与经理人员市场化的、动态的、长期的激励机制,只有这样,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才会慢慢地显露出来。
  四、结束语
  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并不意味着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所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公司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公司股权的多元化、职业经理人市场、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等都不可偏废。有了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有了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有了成熟的企业家市场,独立董事就不会是"花瓶",而会成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主体和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 吴锋,王平心.我国引入独立董事的理性思考[J].现在审计与经济,2006,(2):12-13.
  [2] 余秀荣.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建设的问题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06,(10):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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