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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短信管理流于空谈


  前些天,我们编辑部的同事们聚在一起交流各自收到的垃圾短信。
  某美女同事收到的以"走私宝马、奔驰、保时捷"为主;某成家立业的男编辑收到的则以"专业代理楼盘,组团赴台港澳扫楼"为主;而40出头逐渐发福的某领导则自称"我收到的短信都是推销伟哥的";剩下我是最没出息的,收到的短信不是"枪支、假钞、迷药、监听王、手榴弹",就是"公关直陪,包夜包月包年任君选择"——难道我很像有刑事前科的入吗?
  有个感觉令我们油然而生,现在的垃圾短信已经颇有点有的放矢的味道,总感觉那黑幕下的垃圾信息发布者对手机用户的资料了解得越来越全面和详细了,广告投放也越来越追求精准有效了。难道这是什么高人所为?
  后来,一场"3·15"晚会我依稀见识了这群"高人"中的一位。据说其中最牛的一位就是和我名字就差一字的分众传媒董事长江南春。分众传媒在美国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这样描述:2007年第一季度手机广告营收为600万美元,2007年第二季度为1090万美元,2007年第三季度為1400万美元,同比增长298.9%。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的一位员工对进行暗访的记者说:"咱们数据库,现在总共有两个多亿的手机号码资源,中国的手机用户是5个多亿,我们掌握了全中国一半手机用户的信息。"
  尽管,此后分众传媒否认自己有这么天量的资料库,更否认自己的群发短信占到市场的80%份额,但我们还是有理由追问这家企业:你的手机广告钱是怎么赚来的?根据去年前三季度业绩的总营收3090万美元,以及不断高增长的势头估计,分众传媒2007年的手机广告收入总营收不会低于4000万美元,以7元人民币换1美元算,这就是28000万元的营业收入。按照常识推断,你没有2亿的手机号码资源,可能做到这么大的营业额吗?
  然而,我们揪出了分众这只"老虎",却往往忽略了"老虎"背后的人,那就是移动运营商的同流合污以及电信业管理部门假打真放纵。最近正在报批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是这样一部障眼"法"。
  去年有调查显示,我国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8.29条,占当年短信总数的46%。而"3·15晚会"披露,全国大面积的用户投诉、律师状告电信运营商等案件基本上百分之一百地陷入了被束之高阁的窘境。任何一个凭常识就可以推断的出来的事实是:如此天量的垃圾短信,如果不是移动运营商参与"卖资料",可能吗?
  事实上,垃圾短信群发者每发一条,就要交给移动或者联通公司几分钱到1角钱不等的费用,这已经是阳光下的秘密了,而这两家垄断企业每年靠短信盈利的量也在各自的营业利润中占到越来越大的比例。故垃圾短信的生存孽源没有别的,就是"垄断寻租"四个字而已。
  在被舆论不断曝光和鞭笞之下,有关部门似乎有所触动,据3月26日的消息,新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在报批中。然而,根据已经披露的内容来看,其涉及的内容无非是界定何谓垃圾短信,以及加大对违规群发短信者的处罚力度这样笼统的表述而已。
  我认为,这种法规几乎对现实毫无促进意义。何谓垃圾短信?那是明摆着的,就像淫秽视频一样,正常人还不是一眼就看明白了;处罚力度的确要加大,但是首先要明确,不光要处罚发短信的,更要处罚卖资料的、出租机器设备信号端口的,也就是移动运营商们。在美国、英国、德国等手机"生态"保护好的国家里,如果用户的手机上老收到垃圾短信,那么一场针对这个电信运营商的集体诉讼几乎无可避免,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是电信公司最基本的承诺。打个比方,如果中央电视台突然插播了一组黄色录像,甭管什么技术原因造成的,难道你不接受法律处罚吗?为什么涉及到手机短信,就可以纵容屏幕上不断出现"走私汽车、枪支弹药、出售婴儿"这样的内容呢?
网站目录投稿:小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