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城镇化的质量内涵可分作三部分诠释,分别为人口城镇化、空间城镇化以及经济城镇化,以皖江城市群11座城市的城镇化水平作为研究对象,对三个城镇化子系统的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并对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关系进行研究。 【关键词】城镇化;人口城镇化;空间城镇化;经济城镇化 一、引言 在国家主体功能战略布局中,沿长江重点发展轴是未来我国城镇建设的重点区域之一。安徽的皖江处于这一重点发展轴上,因此是安徽建设城市群的最佳区位,应以此为城镇化的重点布局。改革开放以来,皖江城市群获得了一系列重大发展机遇,已成为安徽经济、社会、科技、文化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对安徽省城镇化的贡献非常大。历史上安徽长期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大省,城镇化率基数很低。近几十年来虽然安徽城镇化水平提高比较快,但与发达地区、全国平均水平和中部地区一些省份横向相比,城镇化水平不仅滞后,而且"半城镇化"现象比较严重。2011年安徽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4.8%,而同期全国、江苏、浙江、湖北、江西、湖南、河南和山西的城镇化率分别为51.2%、61.9%、62.3%、51.3%、45.70%、45.1%、40.6%和49.68%,只有河南省城镇化率低于安徽,安徽城镇化率在中部地区倒数第二,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低于江浙地区。如果按户籍人口计算城镇化率,则2011年安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22.93%,只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一半,意味着一半常年进城打工的农民"一脚在城里,一脚在城外",甚至年老还要回到农村,可称之为"半城镇化"。这一现状表明,安徽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势所必然,并且富有巨大潜力和广阔空间。 二、上海城镇化与房地产业发展水平的综合测度 (一)城镇化发展水平指标体系构建与测度 传统的城市化发展水平指标是单一性的指标,一般即城市人口或者非农业人口占人口总数的比重,仅仅反映出城市化发展成果的一个方面,而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方面的动态变化有所忽略。复合型的城市化发展水平指标通常由一级指标与二级指标共同构成,例如建设部《城市规划总体指标体系》中将经济指标、社会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作为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有多个二级指标,涉及城市化发展的各个方面。本文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结合区域特征,根据全面性、可比性、可操作性等原则,从反映城市化不同侧面的内涵出发,分别建立人口城镇化、空间城镇化以及经济城镇化相关指标体系,如下表1所示: 为了消除量纲不同带来的不利影响,首先对原始数据作标准化处理。本文采用功效函数的方法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其中,Ui为各评价指标的功效系数,xi(i=1,2,3…n)为各指标观察值,ai为指标的最大值,bi为最小值,abs表示绝对值。 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分别对三大城镇化进行综合水平测度,经过处理发现人口城镇化中14个原始变量的信息提取比例都较大,其中9个变量的信息提取比例在90%以上,其余的变量信息提取比例也都在85%以上。在空间城镇化的9个指标中,有2个变量的提取比例达到了90%以上,其余变量提取比例比较参差不齐,但整体来说还都是不错的。在经济城镇化的14个变量中,有1个变量的提取比例超過了90%,其余大多数的变量的提取比例是在80%至90%之间。说明以主成分分析方法提取的公因子对三个城镇化指标体系变量的解释程度都较好,主成分分析是有效的(见表2)。 其余依次类推可以得出各主成分的原变量表示,从而最终得到各个主成分的得分。 本文再分别根据各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被占累计总方差贡献率的比例,可以分别得到各个主成分的权重,W1、W2、W3。累计方差贡献率的比例如表六。 可以观察到,累计方差贡献率均在70%以上 ,也就是说最终的综合效益得分通过主成分可以解释大部分的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信息。 根据综合评价公式,如人口城镇化可以表示为:,可得出三大城镇化水平综合得分,并按照每个城镇化同等地位的原则得出皖南城市群2000-2012年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可以发现2000-2012年皖南城市群11座城市城镇化水平的演进,可以发现中部地区城镇化水平呈现不断上升趋势,其中,空间城镇化水平相对来说较高于人口城镇化水平及经济城镇化水平,说明在过去十几年中,皖南各地在推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注重了土地的城镇化,却忽视了人口及经济水平的城镇化发展,表现出一种"摊大饼"现象。 三、政策建议 通过前文的实证研究分析,可知皖江城市地区11座城市人口、空间以及经济城镇化发展水平呈现不断上升趋势,土地城镇化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超越人口城镇化和经济城镇化。 但是,皖江各省市之城市群较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等全国公认已经成型的城市群相比,实力过小,根本不可能支撑起经济的发展,而且城市群建设各自为政的"诸侯"现象,已经制约了各省及整个皖江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根据实证分析,提出相关可行性建议,以期能够推动中部城镇化进程中各城镇化内部系统的持续协调发展,为皖江城市群崛起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城镇体系规划工作。完善城镇规划的决策、实施和监督机制。对已经编制并获得批准的城镇规划。不能由领导人随意改动。针对近年来出现的问题。建议相关立法部门加紧立法和各项配套法规的建立和实施。充分发挥城镇规划在城镇合理发展、建设和管理中的指导作用。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居民向住宅小区集中。抓好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和布局.明确城镇化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严格城镇规划的审批管理,加强对规划资质单位工作的评估。城镇规划和建设要立足于当地的自然资源条件.将城镇化发展与注重生态保护结合起来。 注释: i 《城市统计年鉴》未统计城镇人口,本文采用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替代。 ii 已调整为以2000年为不变价的人均GDP 【参考文献】 [1]刘厚莲.人口城镇化、城乡收入差距与居民消费需求—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人口与经济.2013,(6):63-70. [2]李鑫,王国梁,任鼎. 山西省人口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09,(26):53-55. [3]刘玉良.农业经济在人口城镇化过程中的作用—基于面板数据的分析[J].社会科学辑刊.2007,(6):150-155. [4]朱剑如,许学强.现代城市地理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8,62-63. [5]熊柴,高宏.人口城镇化与空间城镇化的不协调问题[J].财经科学.2012,(11):102-108. [6]蔡卫红.福建省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现状及成因分析[J].福建论坛.2013,(7):14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