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人口老龄化问题,是当今世界上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是一个国家及地区社会、经济和人口发展所必需研究的战略性问题。我国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了14.9%,到2020年将达到19.3%。从2000年开始,山西省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农村人口作为山西的主要人口,对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保障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解决养老保险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的有效发展。 【关键词】农村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新农保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卫生条件的提高,在人口总量中,老年人口所占比率不断加大的过程。根据联合国的划分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所占比例超过7%,或60岁及以上老年人比例超过10%时,那么这个国家和地区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人口老年抚养比的加大,都会影响到一个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并且影响着该地区养老保险的改革与发展。 二、山西省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保险发展现状 (一)山西省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根据多次的人口普查数据,相较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山西省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发展相对缓慢。在2003年山西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了7%,开始跨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晚了3年。但近几年的人口老龄化的势头明显加快,总人口的增长速度为0.95,而老年人口的增速则达到2.95,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 山西省人口老龄化还呈现出一定的特点。作为煤炭经济大省,煤炭产业发达,从业人员较多且多为男性,由于长期从事危害性较高的职业,造成了男性的寿命大幅低于女性。综合经济社会多方面的影响,使得老年人口中的女性群体更大,性别差异在高龄组更加明显。2010年,山西60岁以上的女性大约有206万人,65岁以上女性有137万人,男女性别比为77.75。随着老年人口年龄的延长,老年人口性别比在不断下降,高龄老年人口中女性多于男性,呈现出一种特殊的人口老龄化现状。 (二)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 1.家庭结构的改变 农村家庭养老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大部分人选择的,老年人与成年子女等亲属共同生活,其中三代家庭居多。另一种是"分而不离",这种形式主要表现为老年人与子女分开居住,但其子女还是会想老人提供一定的生活照顾。这一现象存在于大部分的家庭之中。然而自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农村家庭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家庭子女人数相对减少,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伴随着家庭劳动力的减少,老年抚养比不断加大,家庭养老的负担加重。 2.空巢家庭的增多 虽然山西属于资源大省,但近几年来煤炭经济不景气,经济改革虽已进行,但还没有产生太大的经济效益,经济来源渠道单一,大部分的农村劳动力选择外出谋生,空巢老人的现象尤为普遍,农村老人面临这严峻的生活考验。山西农村家庭结构日渐趋向小型化、核心化,以及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计划生有这一政策的实施,导致农村人口的生育率不断下降,使得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家庭子女数减少使家庭抚养比变大,养老负担加重。城乡二元结构的利益驱动,促使农村更多的农村青年外出打工,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从而导致越来越多的"空巢家庭"的出现。子女与父母分居两地,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赡养老人,更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因此,农村老年人失去依托。人口的外流加重了农村家庭养老的难度,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3.传统的土地养老保障功能弱化 土地是农民获得生产生活物质资料的主要来源,尤其是在农村,土地是家庭和个人生活的支撑,土地保障的强化有助于为农村老年人养老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土地的保障作用对于农民而言显而易见。随着城镇化的加速,耕地面积不断缩小,使得农民无法从土地获得更多的保障和物质供给,也不能依靠土地获得足够多的就业机会。在有些地方,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基本亏本,土地已经不再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渠道,而老年人的养老则主要靠土地收入来完成,势必会影响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传统养老观念的束缚也制约了养老保障的发展,人们不同程度的束缚于传统观念中,依靠社会养老和实现自我保障的意识淡薄。家庭保障毕竟是一种非制度化、非社会化的保障形式,它的存在不能取代政府在农村实行社会保障的义务。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和农民的共同努力,除了国家财政的必要扶持以外,农民自身也要交纳一定的社会保障费用,但这一点很难得到农民的理解和支持,从而阻碍了社会保障的发展。 三、完善山西省农村人口养老保险的对策研究 (一)加快經济转型步伐,夯实经济基础 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根本上要依赖于经济水平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有所放缓,能源产业和重工业陷入发展困境,煤炭产业进入寒冬期,作为煤炭大省的山西经济发展更为不利。十三五作为稳增长、转方式和调结构的关键期,政府要在经济转型中充分发挥经济管理的职能,抑制经济发展的颓势。通过经济增长来提高财政收入,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才能更有效地保证养老保险体系的运行与发展,提高养老金的支付能力。在重度老龄化到来前,政府要抓住人口红利期的发展机遇,加快经济转型的步伐,真正夯实养老保险的基础。 (二)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对于农村居民来说,个人账户是养老金的主要来源,是发展农村养老事业的物质基础。面对个人账户不断贬值现象,政府可以对社保基金进行系统的管理投资,不但可以分散基金的运营风险,也可以使得基金投资方式多元化,实现自我保护式的个人账户管理模式。同时,要加强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监管。一方面确保基金能够保值增值,另一方面避免部门之间相互渗透,产生挪用现象。相关行政部门,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都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征收机构的个人账户基金征收、上缴、运营、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査,确保基金安全合理的运行。同时依法审查个人账户基金,保证账户使用的合理性。确保待遇领取的公平性和公众性,接受群众监督。并定期公开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三)构建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农村养老保障的建立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及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程度,因地制宜,构建老龄化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即在不同地区实行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助老及其他多种养老方式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对于山西省来说,家庭养老应该作为农村养老的主要形式,以社会养老为基础,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作用,提高养老金替代率,确保养老金的支付水平,提高养老金的支付能力。 【参考文献】 [1]于影.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问题研究[J].时代报告,2013(2):436-437. [2]包福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析[J].兰州工业学院学报.2013(3). [3]邓小建.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J].中国民政.2012(02). [4]花磊,欧元雕.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论析.[J].2012(01). [5]李广艳.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变迁与发展.[J].生产力研究.2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