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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摘 要】知识产权制度的创立与发展不仅单单保障了智力成果等,还很大程度上促使了创新产品的发展,给新型产品带来了空间和保障。中国企业加大创新和产品研发,以此来提高行业内的竞争力和生命力,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不可或缺的。本文笔者通过分析目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对创新产品保护的现状、弊端和作用等,提出知识产权法上能够提供给创新产品的有效保护途径。
  【关键词】产品创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在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环境下,我们中国企业要想加大竞争力,就必须开发和创新产品的科技度以及含金量,逐步在市场经济中占领优势地位,以减少经济全球化给行业内部带来的不良影响。所以,要具体分析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创新产品的影响与提高保障的方式,让企业加大创新的同时没有后顾之忧。我国也正在大力推广中国制造,强调中国质量,大量关于知识产权的法规政策出台,有效的保障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在产品创新中的作用
  在立法保护方面,知识产权领域中先后出台了《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保护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并且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也逐步加大了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领域内的门类也逐步齐全,某一程度上推动了企业的创新和发展,使得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有法可依,目前我国商标申请的数量较于其他国家也遥遥领先。
  在执法保护方面,专门命名为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其目的也是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在作品或专利被侵权的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及时的救济,这种专门机构的设置能高速、有效的管制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且,我国也加入了世贸组织,为适应国际的知识产权协定,我国也对专利权海关保护问题进行进一步的修订,以达到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地位。并且为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我国成立了国务院副总理作为组长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工作效率和便民度,这表明了我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
  司法保护方面,我国逐步在一些中级和高级法院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用于专门手里著作权、专利和商标方面的司法纠纷。并且,最高院先后颁布了很多司法解释和一些问题的批复。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先后印发了知识产权系统的工作指南和操作指南等文件,进一步有效的加大保护力度。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表明了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重视。
  在如今这个时代,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不断的创新,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与产品的创新有着紧密的联系和巨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首先,有利于保护产品资源的优化与配置,专利权申请成功后,其产品的技术内容就会向社会公开,使产品技术更好的交流和借鉴,不仅能够提高创新技术的水平,也会使其他人了解产品专利的申请情况,以免做无用功而浪费了时间与资源。其次,可以使企业的创新能力得到提高。企业申请专利授权,可以在市场上抢得先机与占有率,更加促进了企業加大研发和创新力度,市场也会有高额的回报,形成一个良好的创新机制的循环,使得经济可以高速有效的发展。最后,可以提高产品创新产出的效率。同一项的专利,只有第一个早申请者才有专利权,具有独占使用权。所以,为了带来更大的收益,企业创新会为了提高竞争力而加快研发的速度,久而久之,这个行业也会被带动起来,产生生机盎然的局面,这也是我国与时俱进的表现。
  二、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创新方面存在的问题
  其他国家在产品创新中具有自然的垄断地位,所以,中国企业要想在国际市场中站住脚,可行的方式有直接购买国外已经研发的创新成果与技术,但是弊端在于成本是巨大的,并且在技术运用的过程中,难免会有后续的投入和维护,久而久之便会失去在市场的地位与优势,这也体现了自主创新的必要性。
  按照上文所述,知识产权对产品的保护会有一个独占使用的权利,这种权利会使市场竞争中,大型企业会逐渐垄断市场,其他竞争者慢慢会失去竞争力,进而影响此创新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具有绝对市场优势的竞争者不仅能享受到这种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持续的经济收益,还会不再考虑继续研发创新的有价值的产品,只会一味的坐享其成,时间久之就会阻碍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也会使行业中产品发展的极度不均衡,容易产生行业垄断等问题。
  随着创新技术的发展,各个学科的交叉也逐渐增多,创新产品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一个行业,而是各种行业一同的协作创新。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的制度保护也加大了难度。技术更新的越来越快,产权的保护具有滞后性,保护范围也越来越难以确定,这是一个需要着重考量的问题。
  三、产品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建议
  随着创新产品领域涉及面越来越广,相应的更多的客体需要纳入进知识产权机制的保护。如今,随着电子行业的盛行和互联网的使用,创新产品也融入了时代的特征,这无疑不是对传统知识产权的一种冲击和挑战;并且,如今创新产品也冲破了国界的限制,创新产品与其他国家的一些企业的合作和文化的参考,也是新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方向。所以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更应该加快调整的步伐,以迎合时代的需要。
  具体而言,针对上述论述,以下途径可以作为参考:首先,产品的创新需要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的支持。将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数量作为创新者的奖金与绩效的一个参考指标,慢慢推进产品创新的一种正规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并且及时的申请国内外的专利法保护,将增加创新的质量与效率,也会有很好的一种法律保护意识。其次,提升产品的创新者的一种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虽然很多的创新技术人员他们的专业技能过硬,但是只是一味的研发拓展,而没有法律意识对其成果进行保护,这就给违法者以趁虚而入的机会。所以,在提高创新技能和业务水平的同时,也一定要建立一种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企业和政府也要加大对创新主体的培训教育,向广大人民群众申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再次,要建立一个创新产品的法律预防提示的机制,随着研发创新的增加,相应的很多知识产权司法争端也产生了,为了更好的维护权利人利益,也为了更好的惩治犯罪和解决纠纷,政府以及相关机关应该提供一些政策上的和技术上的指导。最后,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相关规则的制定,有利于我国企业创新产品的国际上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使得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参考文献】
  1.孔伟杰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技术溢出与经济增长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
  2.马维野,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对外经贸实务,2007.
  3.杜晓君,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研究与发展管理,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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