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人工智能作为一门研究、开发智能理论、技术、方法与应用的新兴科学。随着人工智能应用规模、范围的不断拓展,人工智能在社会应用中法律问题愈发明显,如个体数据隐私保护、侵权责任承担等成为人们关注与研究的重点。基于此,本文聯系实际就人工智能在社会应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以期基于问题分析,探寻问题改善策略,促进人工智能的推广应用,为社会现代化建设与智能化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人工智能;社会应用;法律问题 一、引言 "人工智能"这一概念最早提出于1956年的美国,并随着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生物科学技术等的创新与应用得到进一步与发展,成为新时期社会信息化建设所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据McKinsey Global Banking Report(麦肯锡全球银行业报告)显示,人工智能已经成为新时期智能互联网时代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在社会医疗、电子通信、金融支付、社会交通等众多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截至2016年关于人工智能应用上的投资,则超过了260亿美元,预计2025年将超过1270亿美元。而随着人工智能的应用与发展,由人工智能所引发的法律伦理问题日渐凸显,成为人工智能推广应用所关注的重点。基于此,有必要加强人工智能在社会应用中法律问题的研究。 二、法律问题之"个体数据隐私保护" 在网络智能化发展时代背景下,人工智能在社会中的应用多侧重于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与挖掘,便于企业利用数据信息进行决策、经营与管理。而在开放性的网络环境下,如何保护个人数据隐私,避免个人隐私泄露问题的产生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也是人工智能应用所需面对的重要法律问题。例如,在生物医学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所涉及的个人信息相对较多,包括姓名、姓名、年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以及身体情况、过往病史、病症诊断情况等特殊信息,而这些信息的泄露所带来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1]。目前,我国《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虽然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运营者信息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但是人工智能在社会中的应用,其个人数据的获取与管理有别于网络运营者,且数据与个体的界限相对模糊,在个人数据处理、数据泄露惩罚中缺乏规范性保护条例,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法律问题之"侵权责任划分" 由1978年"机械人杀人事件"、2016年"无人驾驶车祸事件"可知,随着人工智能应用的规模化、多元化发展,侵权责任划分问题将成为人工智能在社会应用中所需面对主要问题。就无人驾驶车祸事故而言,由谁来承当事故责任,是无人驾驶系统开发商?汽车制造者?还是使用者?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目前,由《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可知,因产品缺陷而出现损害事实,则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应付主要责任,向被侵权者提供赔偿,但被侵权者需提供有力的产品缺陷证明,以及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具有的因果关系。但是,由于人工智能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应用传统法律制度获取损失事实赔偿的困难性较大,需制定完善技术标准与生产、使用规范,作为法律依据,进行侵权责任的科学划分。 四、法律问题之"伦理问题" 人工智能的应用虽然有效降低了劳动者劳动压力,提升生产质量与效率。但是不可避免的降低了劳动力利用率,出现劳动力失业率上升的伦理问题。与此同时,人工智能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的应用,也存在一定的医学伦理问题。由《科学技术进步法》《药品临床实验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可知:"禁止尾号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法伦理道德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组织开展";"药品临床试验需遵循道德原则,以人为对象的研究需符合人体神武医学研究有关规定与沿着,避免对受试者在成伤害"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人工智能的推广与应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其在应用中需注重传统法律基本原则与规定的遵守[2]。与此同时,也需注重由自身特殊性引发的伦理问题,如应用人工智能进行人体基因数据读取,进行的人体试验、生化武器研究。对此,需制定健全、科学的人工智能伦理准则,对其研发与使用行为给予明确的伦理界限。 五、法律问题之"法律主体资格" 人工智能以其可连续重复作业、自动化管控等优势,在快递分拣、工业零件加等传统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并成为工作岗位的"主体"。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创新,人工智能在工作中的独立性研发明显。基于此,人工智能是否具备主体资格、拥有主体所具有的法律权利成为人们思考的重点。《就机器人民事法律规则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的报告草案》的提出,赋予了"机器人"特殊与的义务与权力,这在一定程度对传统法律带来巨大的影响。而以传统法律理念进行主体资格分析,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资格"需在长期发展中随着技术与道德伦理的改变来确定。 六、结论与建议 总而言之,人工智能是构建智能型社会,推动各领域各行业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手段。人工智能的应用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而针对人工智能在社会应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如个人数据隐私保护问题、侵权责任划分问题、劳动者失业问题等,应坚持慎审慎管理原则,构建科学完善的技术标准与法律规制,进行人工智能应用行为的监督与管控;并从立法与管理等层面出发,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明确侵权责任主体职责;通过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进行风险预防与突发事件处理,以提升人工智能应用安全性、稳定性,推动人工智能与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 参考文献: [1]倪楠.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J].人文杂志,2018(04):122-128. [2]左卫民.关于法律人工智能在中国运用前景的若干思考[J].清华法学,2018,12(02):108-124. 作者简介: 刘健东(1996.09~ ),男,黑龙江黑河人,蒙古族,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