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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驱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的问题及政策选择


  【摘 要】目前,山东省"高耗能、高污染"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动能亟需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绿色金融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选择。通过分析山东省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绿色金融驱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金融;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政策选择
  随着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的探索,传统的数量扩张型经济增长模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模式亟待向绿色、可持续模式转变,形成"发展质量导向"的新机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切实把握好"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开发新的增长点,挖掘经济增长潜力。绿色金融可以引导更多社会资源加速向环保、节能等绿色产业和科技创新、大数据等高效率生产部门流动,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模式、化解产能过剩、减少资源环境约束,为山东省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在这种经济大背景下,绿色金融便成为建立鼓励绿色投资、抑制污染性投资的体制机制、发展绿色经济、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本质要求和必然选择。
  一、山东省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绿色发展、绿色金融已经上升为我国国家战略。2016年8月,《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中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建立绿色金融政策框架体系的经济体;2017年,《落实<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分工方案》推出,中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正有条不紊地推进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底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8.23万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6%。从用途看,2018年末,绿色交通运输项目和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贷款余额分别为3.83万亿元和2.0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1%和12.7%。山东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为绿色产业和绿色企业提供更好融资支持,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推动山东省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绿色金融理念
  山东省金融机构坚持绿色金融理念,与省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通过完善绿色信贷制度、强化绿色信贷绩效考核、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等措施,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的新要素、新空间和新动力,实施绿色信贷倾斜政策,通过增加授信规模、降低贷款利率、简化审批手续、降低担保条件等方式,支持绿色环保企业发展。
  (二)建立绿色信贷联动机制
  山东金融部门积极探索建立绿色信贷联动机制,烟台市出台《绿色信贷管理办法》,建立绿色信贷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环保部门负责定期报送企业环保违法信息并纳入征信系统,金融机构将环保信息作为贷款管理的重要依据。人民银行与银监部门对执行结果进行跟踪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机构准入、业务审批相挂钩,督促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有效控制对污染企业的信贷投放。
  (三)创新节能环保金融产品和服务
  为满足节能环保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山东金融机构积极创新节能环保金融产品和服务。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成立专门的绿色信贷管理领导小组,推进绿色信贷业务开展。兴业银行济南和青岛分行成立环境金融中心,对节能环保项目审批设置绿色通道。北京银行济南分行推出"节能贷",浦发银行济南分行推出"可再生能源及清洁项目贷"、"建筑节能及绿色项目贷"、"自然生態修复项目贷"等众多金融产品,有效提升了金融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效率。日照银行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签署项目服务协议,IFC向日照银行提供绿色金融、节能减排项目等方面的一揽子技术咨询服务,并作为风险分担方为日照银行纳入"山东省节能减排融资项目"的合格贷款分担50%的风险。兴业银行日照分行设置环境金融部,并简化绿色信贷审批手续。烟台银行对节能环保企业降低担保条件、缩短审批流程,并特别制定公司信贷规模配置计划。2016年以来,已成功推动青岛银行等4家省内法人机构发行绿色专项金融债券120亿元,为省内300余家重点绿色企业和项目提供了专项、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
  (四)初步建立绿色金融发展支撑体系
  2018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启动绿色金融发展攻坚工程,以"绿色产业得发展、绿色项目获支持、绿色企业享实惠"为工作目标;以全力配合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工作着力点,在绿色金融制度设计、业绩评价、政策宣传、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不断完善,推动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绿色金融发展支撑体系,持续优化绿色金融发展软环境。在绿色金融制度建设方面,按季组织开展全省银行业存款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MPA考核;建立完善绿色票据再贴现直通车制度,优先给予符合标准的绿色票据再贴现支持。大力抓好绿色领域银企对接,与经信、住建、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多层级、多频次举办绿色金融专项银企对接活动;依托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组织金融机构对接绿色领域产业项目7批、累计1115个、涉及融资需求3802.4亿元。截至2019年9月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4070.26亿元,同比增速29.44%,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8.12个百分点。
  二、绿色金融驱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存在的问题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支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和区域经济生态化的绿色金融政策实施还存在制度建设、理念、产品支撑、保障机制等方面的现实制约。
  (一)缺乏长期低成本的绿色金融资金支持
  山东省绿色信贷的发展面临两大挑战。一是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期限错配。长期绿色基础设施项目严重依赖银行贷款,而银行由于负债端期限较短,难以提供足够的长期贷款。同时同一行业内的绿色项目比传统项目往往更加依赖长期融资,因此所面临的期限错配问题更加严重。二是如何在融资成本中体现绿色信贷的正外部性。绿色金融作为支持绿色发展转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机制,不仅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发展战略,更能够鼓励环境友好型投资、提升环境质量,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为了使山东省绿色项目正外部性得到充分的补偿,应当使绿色信贷享受更为优惠的融资成本。因此,发展绿色信贷亟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为绿色项目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二)绿色考核机制有待完善
  在绿色发展的大背景和政府的政绩考核制度压力下,山东省地方政府一方面要面临绿色发展和改善环境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又要迎合中央政府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要求,维持一定的经济增速。而拉动GDP的最直接手段就是大规模的招商引资,由于一些污染企业往往是地方纳税大户和地方财政支柱,地方政府出于短期政绩的考虑,在政策方面向高污染的第二产业过大的倾斜,导致地方政府一方面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另一方面过多的干预绿色金融,容忍破坏环境严重但税收贡献大的产业存在。同时我国在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中,银行的"逐利"行为和绿色发展项目前期投入大、回报慢的特性形成了尖锐矛盾,导致践行绿色金融理念的金融机构并不多。长期以来,中国金融行业的绩效考核体系以经济指标为主,环保相关指标几乎未纳入考核范围。在利益的驱动下,各金融机构主体基本很少考虑服务对象的生产或服务是否绿色环保,为了完成经济考核指标而忽视了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作为"逐利经营"的主体,部分商业银行出于利益驱动,在经营的过程中仍然比较依赖"高能耗、高污染、高利润"的传统经营模式,对环境保护与金融业发展缺少全盘考量,加之迫于考核压力和短期利益方面的考虑,继续给这些满足商业银行信贷的利润导向的污染企业提供融资。
  (三)绿色金融缺乏政府政策支持体系实施基本保障
  一方面,山东省绿色金融缺乏技术性政策支持,尤其表现在绿色金融评价标准、考核标准的缺失上。由于评价标准、考核标准的不完善,在绿色企业进行融资时很难获取完整的环保评价,金融机构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另一方面,山东省对于绿色金融机构支持政策不足,由于绿色项目属于投资周期长、收益不稳定的项目,而金融机构又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在这种矛盾下,政府需要给予金融机构足够的政策支持或者下达强制性绿色金融限定。政府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不完善制约了对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持力度。同时,山东省绿色金融政策手段相对单一,行政措施过多,税收等长远的经济措施较少。
  (四)没有形成完整的绿色金融体系
  目前,山东省绿色金融产品结构单一,缺乏创新性的金融产品。从现有绿色融资的机构看,山东省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债权融资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而绿色股权融资规模有限。绿色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业务模式新、技术门槛高、不确定性高等特点,强化权益市场绿色融资功能对于支持绿色经济、鼓励绿色产业创新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解决山东省绿色企业权益融资的问题,关键是要解决绿色企业概念和界定问题,即对绿色产业和绿色企业的认定标准和方法。在明确哪些企业是绿色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绿色企业上市融资的相关配套措施和监管政策。
  三、绿色金融支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的政策选择
  (一)加强绿色金融的政策和產业支持
  山东省经济面临经济新常态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要求加大对"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高碳排放"的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改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及绿色产业。因此,诸如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行业的过剩产能以及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的过度碳排放需要予以重视并重点处理,在推进企业的关停并转的同时,要加大科技、资金等要素的投入,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提升资源能源的集约化管理和利用。山东省要从法律、政策、税收等各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山东省绿色金融的发展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重点发展"十强"产业,重塑经济增长动力新结构。紧紧围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工程重点规划的十强产业和海洋经济、轨道交通等山东省优势产业行业,进行前瞻性服务布局,对上述产业链进行全环节金融渗透,在依托传统金融服务的基础上,融入更多的泛金融和非金融元素,致力打造"产业+金融"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
  (二)加大金融机构对绿色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山东省金融机构以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以优化业务结构、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坚持改革与发展并举、风险与管理并重,推动管理机制、服务模式、技术流程改革优化,突出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园区点线面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产融结合生态化、融资融智一体化,实现现代金融、产业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新格局,打造新旧动能转换的金融新动力。金融机构通过强化功能园区对接,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建设。聚焦区域城市定位,紧紧围绕城市的核心布局,发挥地方法人银行与各级政府联系最紧密的优势,构建"总行-分支机构-二级支行"的、自上而下的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对接山东省各城市的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通过优化网点布局、增设特色分支机构、倾斜信贷资源,加大对功能园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金融同盟的平台作用,以金融资本撬动社会资本,在积极参与引导基金、PPP基金和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的同时,吸引同业机构、投资机构参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的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
  (三)打造完整的绿色金融体系
  山东省需要打造完整的绿色金融体系,用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与社会福利最大化相一致的绿色项目投资,促进整个社会产业链的绿色转型,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从四个层面入手,包括绿色金融机构方面、财政金融政策方面、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方面以及法律基础设施方面。绿色金融机构方面,在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方面推动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通过PPP模式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参与绿色产业基金的发展,充分发挥公共资金的杠杆作用来引导私营部门的投资。财政金融政策方面,要加大对环保节能产业的支持力度,例如通过商业银行降低该行业发展的贷款利息、通过发布绿色债券降低环保产业的融资成本等。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方面主要包括实体机构(如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的绿色金融业务部门、绿色基金、评级机构、环交所等)的建设、绿色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如碳排放交易市场、排污权交易市场等)的完善等方面。法律基础设施方面要尽快完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污染产业、企业的权责,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制度,提高对污染企业的排污处理标准,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
  (四)鼓励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山东省在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方面,推出"股、债、贷"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境内外双向联动金融服务,通过跨境发展、海外并购、跨省经营等助力企业发展。在绿色金融服务方面,积极支持山东省绿色生态建设、现代绿色产业集聚发展,依托城市群空间格局重构和转型升级,优先支持区域内节能环保、城市绿化、环境治理等项目。鼓励金融机构进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打造新旧动能转换金融新动力。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依靠产品服务创新满足多元化的新旧动能转换的金融服务需求。探讨建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优化授信政策指引,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进金融机构业务投行化,融合信贷和投行业务,开展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创新,满足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和新经济企业成长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加快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提供融资、零售、外汇、国结、托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如基于核心企业设计供应链产业基金、基于政府企业整合设计引导基金、基于资产周转设计资产ABS、基于综合金融设计结构化融资+债券结合等,带动传统融资向融资融智转型、融资产品向融资方案转型、重资产持有至到期向轻资产交易型转型。提高绿色基金、绿色指数、绿色股票、绿色保险等新型绿色金融产品的比例,形成完整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满足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综合能力。
  (五)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绿色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想真正流向对区域经济生态化发展有利的方向,那么在银行信贷制度方面必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山东省通过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贷环境风险的可控性,提高绿色金融的可操作性。银行通过定期披露绿色信贷情况,让企业明确环境政策走向,支持企業进行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实现银企双赢。同时,银行机构与环保部门之间也要建立环保信息的日常沟通、共享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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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张爱军(1978—),男,山东胶州人,单位:山东政法学院,研究方向:金融投资、产业经济。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绿色金融驱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于区域经济生态化的视角"(编号:18CCZJ13)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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