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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刑事一体化与犯罪心理学的发展


  摘 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的进步,国家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改进和更新。刑事科学、刑事的立法以及刑事司法等实践活动的发展要求和目标就是实现形式一体化。在所有刑事案件中,犯罪心理学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刑事一体化发展中具有不可或缺的特点。犯罪心理学在刑事科学体系中也是占据着其发展和进步的前提基础地位,基础理论与应用等学科都要以犯罪心理学为基础去研究。因此,犯罪心理学应该进一步拓展实践领域,加强深化在刑事一体化发展中的服务作用和功能。
  关键词:刑事一体化;犯罪心理学;刑事研究;刑事科学;发展
  一、前言
  刑事司法、刑事立法还有刑事科学的外部连接合作,内部协调一致,建立成一个有秩序的健全的体系就是我们所说的刑事一体化,刑事一体化的形成一方面能够保证刑事立法规则更加贴合人民實际,刑事司法活动也能够从中得到有效的互动,另外一方面,还能够让刑事科学更好地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提供服务,使三者之间相互配合。所谓的刑事一体化,实际上既包含了刑事司法一体化、刑事立法一体化、刑事科学一体化还包括三者的一体化发展。
  从当前的形势来看,刑事一体化是形势所趋,它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特点,更适应当今中国社会的发展,能够让刑事科学的各个学科之间联系起来,不再是独立的,每个学科之间都可以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甚至是相互监督,能够让刑事科学在整合上的效率更高,保证刑事实践活动中各个方面和领域都能协调一致,做到有秩序,使之成为一个有效的整体。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其实刑事一体化更加符合当今社会对于现代科学的分类规划,这样的趋势,能够在刑事案件中,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次去探讨罪犯的犯罪心理,以及根据罪犯的行为来分析罪犯的动机和他行为的规律性,根据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规律,又可以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来处理案件。但是刑事一体化不仅仅是时代趋势那么简单,它同时还是一个过程,一个体现社会进步,体现法律健全的过程。因为犯罪现象是刑事科学所探讨的主要内容,而犯罪现象的规律性和特点又是非常难把握的,在刑事科学中的任何一门学科都是无法独立承担这个重担的,所以,我们才一再的强调整合和一体化的重要性,依靠刑事科学的各个学科之间的内部联系,实现整体的一致性,协调性,共同努力才是刑事一体化科学发展思路。
  从另外一方面来说,犯罪心理学在所有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过程活动中起到一个连接的作用,对研究犯罪心理动机和犯罪行为规律来说能够提供有效的支持。所以,我们必须明确清楚犯罪心理学在我国刑事一体化发展上所处的地位和重要性,充分发挥犯罪心理学的作用,并且还要不断促进犯罪心理学的进步和发展,从而也是在推动刑事一体化的发展。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
  二、犯罪心理学贯穿于全部的刑事活动过程
  我们在处理刑事活动和刑事案件时,是必不可免地要考虑到罪犯的动机形成以及形成原因,罪犯在整个刑事案件中他的心理上是否有变化,有何种变化,还有罪犯存在的犯罪心理与他的犯罪行为是否有直接的关系,罪犯心理在犯罪的整个过程中是否有变化,变化对他的行为又有什么影响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在处理刑事活动时需要考虑到的。不同的原因和犯罪动机导致的犯罪行为也是有区别的,罪犯处于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情绪时,他的犯罪心理也会有所变化,同时他的行为也有所改变,他的主观恶性范围也会受此影响,从案件的侦查到案件的诉讼、以及对罪犯进行的教育活动都离不开对于罪犯心理学的研究,还有案件之外对于防止罪犯犯罪以及对整个社会的法律普及,法律宣传等一系列活动都是离不开犯罪心理学的,因此我们说犯罪心理学是贯穿于所有的刑事活动中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研究。对于犯罪心理学得研究,能够加强对刑事一体化整合、管理,能够对罪犯有更加深入的认知,能够更加综合更加的全面从一开始就预防各种犯罪行为,同时对于向社会披露罪犯行为、预防罪犯伤害等等都是非常有效的,从而也能够促进刑事一体化的效果和目标。
  三、在刑事一体化发展中,对于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能够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对罪犯心理学以及所有与罪犯有关的心理问题得整合还有各个方面的研究,能够为刑事一体化发展提供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服务。犯罪心理学不仅仅在思路、目标还有各个方面的要求上都是具有一致性的,另一方面也在为刑事一体化发展的科学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研究基础,能够让其在对罪犯以及罪犯所处情境、遭遇、还有教育调整以及规避被罪犯行为伤害等刑事实践活动的认知、揭示还有打击防范等行动上充分体现出价值和作用。另外,犯罪心理学与刑事科学的心理研究相辅相成,犯罪心理学能够为刑事科学的研究提供更多的方法论,以及不同的研究角度和方向,刑事科学也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提供更多的案件分析。对于刑事一体化的发展来说,在建设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科学的发展上,犯罪心理学研究在其中是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的。
  1.犯罪心理学研究为刑事一体化发展及其成效提供强有力的心理科学基础及支持
  刑事一体化的发展是顺应时代的发展,也是为了治理罪犯,防止犯罪行为的。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以及社会中的各种因素,在这一过程中,罪犯所处环境及心理变化会连接到整个的活动过程。罪犯的犯罪心理的产生、发酵、变化、犯罪的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中的心理活动变化,还有后期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对罪犯进行揭示和打击时,所有一连串的活动过程,心理的作用是最大的,也是与其他行为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甚至是互为因果的一种关系,这样的关系是复杂的,难以处理的。所以,为了清晰明了地处理刑事活动的各个环节所出现的问题,有效地防止犯罪行为、治理罪犯,实现刑事一体化的最佳效果,就需要从最开始就梳理清楚与犯罪相关联的各种心理因素和问题,并加以系统化标准化综合化地深入研究。
  2.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为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以及避免刑事犯罪等行为上有重要作用
  对于犯罪心理学的深入研究,能够更加深入有效地认识到犯罪活动和行为的动机,在后期的不同犯罪行为不同的处置方式上,也能更加得心应手,同时这对于刑事科学及其各个学科研究来说,也是它的一个核心关键问题,通过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能够深入掌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罪犯的犯罪心理本质问题,能够在教育改造罪犯上,为其提供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支持和帮助,让罪犯通过加强认知,了解自己的心理,揭开心里的问题,认识心理的问题,从而改邪归正。
  3.犯罪心理学为发现、证实、还有揭示罪犯行为的心理提供了心理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
  影响罪犯进行犯罪的主要心理是什么,犯罪的心理如何产生如何发展变化,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特点和本质,不同的犯罪行为它所对应的犯罪心理,罪犯在不同环境不同情境中他的心理状态还有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他的心理变化过程,以及不同特点的罪犯在相同案件中的心理区别、罪犯心理变化与其行为变化上的关系,还有被害人的心理特点及变化,证人的心理及变化,通过研究这些问题,能够更专业、更科学、更合理、更有效、更准确地把握罪犯心理学的理论、方法还有技术。
  四、犯罪心理学在刑事一体化的刑事科学中的定位
  刑事一體化中刑事科学中,犯罪心理学能占据什么地位,起到什么作用,这个是需要明确的。犯罪心理学在刑事科学中,对推动一体化的发展,推动罪犯心理学研究的发展,都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从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二十多年历史来看,虽然犯罪心理学为刑事司法还有一些相关的刑事科学方面的刑事内容中发挥了充分的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刑事科学的范畴里,主要是法学方面,人们对于犯罪心理学能够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实践意义等,都严重缺乏认知,甚至对犯罪心理学方面的研究有些忽视,对于它在刑事司法中所带来的意义,以及它的功能,它对刑事案件的能动性、实用性等很多优势,都没有去深入地挖掘和研究。导致目前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以及刑事科学中很多学科都忽视了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甚至有些学科直接就不认同或者是否定了其在刑事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和功能,让犯罪心理学在刑事范畴内,失去了应有的地位和权威性,严重阻碍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进步和发展,同时也影响了刑事一体化的进程。因此,首先要让大家明确犯罪心理学在刑事领域在刑事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及其作用才是重中之重。
  应该怎么样确立犯罪心理学在刑事一体化中的地位?犯罪心理学所涉及的内容和元素比较广泛,为刑事立法、刑事司法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能够提供重要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另一方面,它所提供的支持能够直接地应用到刑事实践中去,包括前期的判断、定罪、后期的教育改造等等。
  五、犯罪心理学为给刑事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支持应强化视角领域并拓展范围
  刑事科学整体上的不断发展,很大程度上是由犯罪心理学研究发展所带动的,刑事一体化也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些启发,帮助犯罪心理学有了更深入地研究和发展。从一定的角度来说,虽然本质上犯罪心理学学科涉及的角度和范围已经很广泛了,但是它在与很多刑事科学学科上进行的互动是相对较少的,因此二者之间没能够实现有效地融合渗透。我国在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二十多年过程中,虽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也为司法实践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其研究在与刑事科学有关的部分还是存在着巨大的漏洞,在研究过程中,没有深入地从刑事科学中吸取有效的内容,汲取更多的养分,更多的是把犯罪心理学研究局限在了心里学的范畴中,对于有关于刑事实践活动以及按键的发生,缺乏主动积极去探索的精神,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二者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关系。
  为了解决当前这一问题,也是在当前刑事一体化发展的东风上,犯罪心理学应该抓住这股风,在一体化思想的影响下,更多地用刑事一体化的角度去看待心理问题,去开展更深入更广泛的研究。对刑事科学,投入更多的精力和心思,用刑事科学及一体化的思想去代入已有的问题研讨,主动发现和探讨犯罪心理学研究与刑事科学之间的紧密关系,带动更多课题的研发,创新思路、与其他的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科学等一道齐发展,就像我国很多比较难解开的刑事案件,已经通过犯罪心理研究进行侦查判断分析还有犯罪心理技术的应用到其中了,同时还有很多的罪犯犯罪心理也已经通过后期对他们心理的研究进行了正确的引导,他们都得到了专业的合理的教育改造,所以在犯罪心理学研究在日后的探讨路上,可以继续加强与刑事实践、刑事科学的互动性,充分参与到刑事案件中,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刑事一体化的趋势下,刑事科学各个学科之间的发展也是多元化的,与犯罪心理学研究积极配合积极互动,两者充分深入地结合起来,刑事科学领域及各个学科的发展才能打开更多的思路和道路。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我国现在正在大力的推动政治社会繁荣发展的道路上,对于犯罪心理学研究来说,刑事一体化发展也是一个非常好的际遇,建设一个有特色、能发展的一体化刑事科学对我国刑事实践活动能够提供更多支持,也是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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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高维俭.刑事三元结构论[D].北京大学,2004.
  作者简介:
  罗明(1975.10~ ),男,汉族,辽宁阜新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罪犯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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