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在一个人的成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越来越多的中小学也对家校共育工作给予了足够重视,同时也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有些学校在家校共育中明显存在着一些偏差,出现了家校责任边界模糊的现象,家长正在成为一支随叫随到的"编外教师"队伍。 有效的家校共育需要充分发挥好家庭、学校的作用,而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家长也需深度参与。 一是理念认同。要实施家校共育,首先需要学校和家庭在教育理念上有所认同。学校在确立自己的办学理念时,要充分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可以通过问卷、访谈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的需求,通过家长委员会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一旦办学理念确立之后,学校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及家长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学校办学理念的内涵。有了学生家长的深度参与,学校确立的办学理念才能更符合实际,践行办学理念也才能获得更广泛的理解与支持。 二是目标统一。有了共同认可的办学理念,学校还要依据办学理念确立学校的办学目标,特别是要围绕总目标确立不同年级学生的发展目标,而这同样需要学生家长的深度参与。学生家长只有参与了学校的管理、了解了学校的培养目标,才会在为自己的孩子制定具体的发展目标时找到依据。学生家长培养孩子的目标与学校的育人目的实现统一,家校共育才能有共同的行动基础。 三是方法互补。新课程改革以来,学校教育在关注学生共性发展的同时,更要关注学生个性的培养。这就需要发挥家庭教育的优势,着重培养孩子的个性品质。教师可通过家访、校访等实现教师与家长的深度合作,使家校合力更好地发挥出来,形成有效互补,促进孩子共性和个性的协调发展。 四是理解达成。在家校共育过程中,有了学生家长的深度参与,还需要增强学校、教师、家长彼此间的信任,达成教育理解。日本教育家佐藤学博士在谈到学习共同体的创建时曾说:"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改革是极其重要的。当前学校改革的最大瓶颈,就在于教师和家长之间相互不信任和学校与社区之间的隔阂。"可见,在家校共育过程中,家长的深度参与可以促进教师与学生家长对教育理解的达成,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培育孩子健康成长。 家校共育,关键在"共",宗旨在"育"。"共"字决定了教师和学生家长是平等合作的关系,学生家长应该在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教育情感上深度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来,而不应成为"编外教师"。只有教师与学生家长彼此信任、深度合作,家校教育才能真正形成合力,共同实现对孩子"育"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