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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


  农村富余劳动力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做好农村的劳动力转移,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解决了农民就业难的问题,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同时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文化的发展和稳定有重要意义。
  一、A县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及特点
  (一)劳动力分布现状
  2018年全县有农村富余劳动力39000余人,除了已经进入非农产业和大中城市打工的以外,还有近1万劳动力在农闲季节处于相对失业状态。由于各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存在虽带有普遍性,但在各乡镇的数量分布不均衡。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鄉镇及牧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富余率较高,而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及靠近县城的乡镇,由于第三产业发展比较迅速,农村富余劳动力比例较低,各乡镇之间的差异比较明显。从受教育程度上看,农村富余劳动力中,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不多。由此可见,乡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总体文化素质比较低。
  (二)A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特征
  1.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地域不断拓宽
  近几年,A县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地域范围除向外输出继续增加外,县内转移人数也快速上升,还有部分的劳务人员出省、出国。随着西部大开发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省内、省外、国外的转移人数呈增长趋势。
  2.富余劳动力转移人员结构不断优化,从业行业比较集中
  第一、年龄结构日趋年轻化,转移的劳动力中18—45岁的人数占90%以上;第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转移的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占95%以上;第三、性别比例总体是以男性为主,但女性比例略有上升。转移的劳动力中,男女性别比2010年为5:1,到2018年,男女性别比为4:1,女性比例略有上升。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的从业行业主要集中于工业和建筑业,比例达到60%以上,其次是畜牧业、商业和其他行业,占38%左右。
  3.季节性转移与常年外出相结合
  由于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大多数农民是农闲时外出"打工挣钱",农忙时又回到田间地头从事农业生产,从而做到"挣钱"和农产两不误。也有一部分农民是常年在外务工经商,春节期间或隔几年回农村看看,土地要么由老人或妇女来耕种,要么转包或租赁给他人来耕种。2018年全县劳动力转移人数39000人中,常年外出的人数为2.5万人,占转移的人数的62%。
  4.就地就近转移和异地转移相结合
  农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思想一般都比较保守,多数农民不愿离乡背井,农闲时想"挣点钱"首选的是本地或附近是否有机会,即就地或就近就业。但从近几年发展的情况来看,只要有机会,他们也会走出当地,并且当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较落后,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有限。因此,近几年A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不仅有就地、就近转移,而且有异地甚至是跨省转移。据有关资料显示,2010年至2018年,异地转移增长3.1倍。
  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就业层次低
  从总体素质来看,农民工心理素质差,文化层次低,基本技能缺乏,这些都严重的制约了他们在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能力。从转移的时间来看,季节性、临时性打工的多,长期转移的少。大部分农牧民只能从事简单、粗笨、危险的体力劳动,不仅收入低,而且生活、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直接影响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创收。
  2.培训力度不够,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
  各乡镇在培训内容、形式和方法上还停留在一般性宣传和引导上,技能培训工作的师资和资金严重不足。目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只涵盖城镇就业人口。虽然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用工交纳养老、工伤保险作了一些规定,但很多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型私营企业并未执行,以工期为时限的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更是缺乏社会保障机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率普遍偏低。
  3.转移的组织化成度不高且存在盲目性
  富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缺少组织性,存在盲目性。除建筑业等极少数几个行业外,农民工外出找工作主要依靠亲友介绍或独自闯荡等,这些方式不但效率低下,而且成本太高、代价太大。更为严重的是,许多的劳动力转移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三、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一个牵动全局的社会系统工程。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内在要求,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适度转移、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效益互补"的原则,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济空间,以循序渐进方式逐步缓解我市农村就业的巨大压力,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飞跃。
  1.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充分挖掘农村就业潜力
  一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提高吸纳农村劳动力能力。二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特别是大力发展农副产品产业链条,既能充分发挥乡镇企业优势,促进乡镇企业新一轮的增长,又能吸纳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二是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把交通、通讯、保险、金融、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作为重点。三是按照自治区党委"全域旅游"战略部署,大力发展旅游业及配套产业,增加转移就业的渠道和容量。
  2.努力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是解决农民增收缓慢问题的现实选择,是实现农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提供可靠保证,为农民创造平等的就业机会。这就要做到:一是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各项限制性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让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劳动力享受平等的就业待遇。二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要加大户籍制度改革的力度。取消城乡身份差别,逐步使外来民工在投资、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购房、用水用电、子女入学等方面与市民享有同等待遇。三是加强和完善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一整套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市场组织体系和保障就业者权益的法规及制度体系。要加快制定和落实劳动法规,健全劳务纠纷协调仲裁机构。解决好拖欠工资、劳动环境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3.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力度,增强转移就业能力
  加强技能培训工作,一是自治州及各县市财政都要将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门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二是要做好技能培训长期规划,探索劳动技能培训的渠道和途径,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和素质。三是要积极争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项目,把项目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大型项目需求进行定向培训。四是要整合当地现有教育资源的作用,鼓励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和定向培训。五是利用农村农闲季节,加大引导性培训的力度。六是要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先进省区经验,切实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培训提高农牧民自谋职业、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综合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的长期转移、稳定就业,从根本上减少农民。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转移就业氛围,转变农牧民群众的思想观念
  进一步做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就必须彻底转变农民守土恋家的传统观念,激发他们外出务工致富的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良好环境。把宣传引导、营造环境、转变观念作为加快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通过讲形势、讲实例、算细账、作对比等方法,教育引导农牧民转变观念。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专版,积极宣传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典型的先进事迹,讲解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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