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生产正常有序、安全高效进行,确保公司生产过程中船—岸沟通的顺畅,使公司的生产调度指令能够及时得到落实,根据公司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驻船代表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都要遵守本规定。 三、管理制度 (一)驻船代表的主要工作内容 a)负责卸船作业过程船方安全、质量、环保管理状况的监督、工艺流程检查、生产工艺指导。负责与船方签订安全作业协议,签订"船/岸安全检查表"; b)负责原油接卸作业过程中的船岸联系,配合输油臂对位、解系缆等作业,随时掌握生产进度和作业动态,随时解决作业中出现的问题; c)负责检查、签订各种作业手续,主要有货物交接清单、装卸货协议、船方意见反馈表等; d)负责船舶靠泊、系解缆等收费项目的手续办理,卸船结束后,将相关资料搜集齐带回存档; e)负责船舶洗舱作业过程中的监督,以及在完货后根据船方的《运行记录》查验船方执行情况。 (二)管理要求 1.根据生产计划、指令、船舶安全作业措施,明确船舶靠离时间,提前到位。负责检查船舶靠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负责船舶靠离过程中的现场协调指挥。 2.驻船代表上船后要进行的工作: (1)上船后,向大副介绍码头水文情况,要求船方根据《册子岛原油码头油轮稳泊安全建议》、码头缆绳检测系统数据和油轮漂移数据及时调整缆绳,确定船岸联系频道及其它注意事项。 (2)为确保油轮在港安全,严禁小船舶靠油轮接卸货物。码头代表上船后应告知船方并严格监管。 (3)协助运销员工作,协调船方前尺检测报告有利岸方,最大限度避免到港数量大于装港数量,装港数量大于提单数量。 (4)根据岸方准备情况和船方设备情况,及时通知船方备泵,防止岸方原因耽误卸油时间。 (5)因在靠泊后码头会急落潮情况,输油臂不宜连接过早。根据商检进度找出最合理连接输油臂时间,力求船岸双方准备和商检检测同时完成。 (6)驻船代表组织配合联检,与船方签订安全作业协议,签订"船/岸安全检查表"。严格落实并填写船岸检查表中相关项内容要求,负责对船方应采取的安全作业措施进行督促检查。 (7)驻船代表应向船方询问并掌握货物配载情况、装卸货计划、装卸能力及设备情况等。同时,向船方提供码头、管线、库区设备设施情况及工艺参数,便于船方正确控制装卸货作业速率和进度。卸油前确保船方、码头、油库的卸油流程导通,得到码头值班室确认后才能开始卸油。并要求船方卸油流量和压力不得大于码头规定。 3.原油接卸作业过程中,驻船代表负责船方与岸方的联系沟通,随时掌握生产进度和作业动态,合理调控生产进度,保证作业安全,提高作业效率。随时告知码头值班室船方各项卸油数据,随时解决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并对作业过程中船方安全、质量、环保管理状况的监督、工艺流程检查、生产工艺指导。 (1)因各种原因造成中途停止卸油时,应督促船方停泵后,及时关闭船方卸油阀门,防止岸方油品倒流。重新启泵卸油前,应确认船方卸油流程倒通,并联系码头、油库确认卸油流程倒通后,方可同意船方卸油,并通告码头卸油开始。 (2)在卸油初始阶段,要求船方只运行一台泵,最低流量卸油,随后,根据岸方要求,逐步提高卸油速度。在提高流量过程中,码头代表应根据卸油方案,向大副提出安全、合理的货油泵转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较短时间内体量达到岸方要求。提量过程中初始排量和最高排量应符合卸油方案要求。如提量过程中出现超量,应及时通知船方降量。 (3)协调好船方配合码头操作人员做好稳泊绞车的松、拆缆绳工作。 (4)船方扫舱、扫线时,注意观察有关的压力表,督促大副扫舱扫线干净,并确保扫线压力保持稳定,防止扫线过程中压力变化大,造成输油臂振动过大。并督促船方在确保扫净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扫舱时间。 (5)卸油过程中,定时检查船岸双方设备,符合要求,才能继续卸油。 (6)船方在卸油期间必须加压舱水,油轮中部吃水不低于9.8米,确保安全拆臂。 (7)卸油结束,协助运销人员检查油轮卸净情况,并通知码头值班人员及时回收输油臂内的残油,为拆输油臂做好准备。 (8)商检后尺检测完后,通知码头值班室拆输油臂。在未拆掉输油臂前,与船长协商,确定拆臂时间,力争码头公司卸油时间最短。 4.及时解决现场装卸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对当班出现的安全问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设备故障,及时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及考核意见。 5.负责收集、记录、汇总卸船作业状况的信息管理,并及时汇报。 6.负责船舶靠泊、系解缆等收费项目的手续办理,卸船结束后,将相关资料搜集齐带回并存档。 7.做好交接班工作,要将当班各项工作的详细情况与下班次驻船代表交接清楚,并对所交接工作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