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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援助视角下辩护律师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自我国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以来,辩护律师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对于我国公民权利的有效维护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保障,更是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就从辩护律师介入刑事法律援助的必要性出发,分析辩护律师在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困境,并探索其出路,以使得刑事法律援助辩护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关键词: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困境;出路
  在2012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一个引人注目的成就就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通过,这个修正案对中国刑事诉讼进行了重大改革,不但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而且对律师辩护人的职责权限做出了法律保护,目的就是使受援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但即使这样,在现实援助中,各地律师仍然会遇到一些尴尬遗憾的困境。因此,认识并正确解决这些困境不仅对于辩护律师而言更对公民和国家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辩护律师介入刑事法律援助的必要性
  经济社会的进步,使得公民的权利意识也逐步提高,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不良侵害时,很多公民都会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而辩护律师的作用就在于此,他们使得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是维护当事人權益的有力武器。
  (一)维护公民的辩护权
  辩护权,在公民的诉讼权利中处于核心地位,而且我国根本大法《宪法》也明确指出了公民享有辩护权。2017年10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第十二条指出:"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未履行指派律师等职责,导致被告人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充分显示我国对于公民辩护权的重视性。辩护律师在实现公民辩护权的过程中则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他们可以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积累的经验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案件分析,把握案件事实,促使他们的辩护权得到更好的维护。
  (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为更好保障司法公正公平,我国法律规定了许多有益于辩护律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第一条即指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法》的第八十六条就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因此,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可以根据自己对案件的掌握和对国家法律的认知,独立作出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利的辩护,尽可能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另外,辩护律师的意见发表,可以对办案机关形成一定的有效监督,提高国家机关的办案质量。
  (三)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在当今的法治社会,他们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起着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辩护律师通过法律援助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现权利维护,加深公民对于公平正义的认知,保障社会的法律秩序,促使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
  二、辩护律师在刑事法律援助中的困境
  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经过修改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但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仍然与国际标准和人民的期待存在一定差距,在实践中存在各种困境。
  (一)资金不足
  我国十分重视辩护律师在刑事法律援助中的地位并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但相比较一些发达国家,仍然有一定的差距。
  (二)人员不足
  随着我国逐渐迈入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国家,律师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一直以来,我国一大部分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是兼职律师,在时间和精力上都难以跟上国家的步伐。
  (三)刑事辩护率不高
  由于我国存在法律援助经费紧张,律师辩护权利得不到很好保护等各种情况,使得我国的刑事辩护率不高,影响了刑事援助的质量。
  (四)律师积极性不高
  一直以来,刑事辩护律师在进行法律援助时,积极性并不高,没有尽最大努力帮助委托人进行法律辩护,这与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权利受限有关。
  三、辩护律师在刑事法律援助中的出路
  每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追求正义的权利,辩护律师便是使得这一权利得到更好保障的有力援助。因此,帮助刑辩律师走出困境是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增加刑事法律援助资金支持
  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不仅是国家责任的体现,更是实现社会公正正义的有效途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第八条指出:"建立多层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加大刑事援助资金支持,可以帮助更多人聘请律师,防止一些公民因家庭贫困而无力获取法律援助人员的帮助的情况出现。因此,政府可以逐步加大刑事法律援助资金支持的力度,激发辩护律师更大的积极性,提高刑事辩护质量。
  (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质量监督体系
  我国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从管理角度规定了刑事法律援助机构要对辩护律师进行监督指导,并且也明确指出了公、检、法各部门对于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应向法律援助机构通报。但为了更好保障刑事法律援助质量,可以从公民和社会角度对援助监督体系做更好的完善,比如建立监督投诉反馈制度。
  (三)建立专职刑事援助律师制度,建立辩护业务激励机制
  在我国刑事司法援助中,一直存在辩护率低的困境。而建设并完备专职刑事援助律师制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改变这一困境,有效补充我国刑事法律援助体系,构建社会律师与专职律师并存的局面,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此外可以建立律师开展辩护业务的激励机制,鼓励资深骨干律师参与。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培养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开展表彰活动,充分调动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辩护律师权利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第十九条指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畅通律师维护执业权利救济渠道。……切实提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受侵害。"法治国家的建设离不开辩护律师这支职业队伍,他们利用自己专业知识为公民进行案件分析,提供法律援助。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国家要加强对辩护律师合法权利的保护,使得辩护律师更好地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另外,辩护律师也要清晰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忠于法律,努力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不仅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体现,更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国家行为。在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可以帮助公民更好地实现辩护权,尤其是对于社会弱者,更是获得平等诉讼机会的有力途径。可以说,若是公民没有了辩护律师的法律援助,被刑事追究者就无法与追究者在对等的意义上充分实现自己的辩护权利。因此,辩护律师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和义务,他们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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