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数较少的民族之一。截止2000年统计,鄂伦春族现有人口8196人,他们主要居住在东北大、小兴安岭一带。生活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鄂伦春族,主要集居在内蒙古东部的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旗和阿荣旗等地;生活在黑龙江省的鄂伦春族,主要集居在塔河县、呼玛县、逊克县、嘉荫县以及黑河市等地。 鄂伦春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但"鄂伦春"这一名称见于文献却甚晚。最早曾以"俄尔吞"(《清太祖实录》卷五一)之名出现。以后,在康熙年间的奏折、上谕中常称之为"俄尔吞"、"俄乐春"、"鄂鲁春"、"俄罗春"、"俄伦春"、"鄂伦春"等(《清圣祖实录》卷一一)。必须指出的是,这里鄂伦春族的称呼,并不包括所有鄂伦春人,此外尚有"玛涅克尔"、"毕拉尔"、"奇勒尔"之称,显然,这是鄂伦春族在不同地域的不同称呼。篝火舞欢庆丰收关于"鄂伦春"的含义众说纷纭,其中最重要的有二说:其一为"住在山上的人",因为"鄂伦"为"山岭上"之意,"春"为"人们"的意思;其二为"使用驯鹿的人们",这是因为历史上鄂伦春族确曾驯养使用过驯鹿,而驯鹿在鄂伦春语中为"鄂伦","春"为"人们"之意。清代文献《朔方备乘》中记载说:"今黑龙江所属东北部族,有鄂伦春者,亦使鹿,盖鄂伦即鹿名。"这两种解释尽管有一定差异,但都符合鄂伦春族的历史生活,所以均为其所接受。 关于鄂伦春族的族源问题,由于鄂伦春族没有文字,这给研究造成很大困难,只能从鄂伦春族的民间传说、神话,以及其生产生活方式、习俗和生活区域及传统节日,对照有关古籍进行推断。 鄂伦春族的传统节日,多数受到周围民族尤其是汉族的影响,诸如端午节、中秋节等等。其中他们最为重视的是春节、正月十五灯节和正月十六抹黑节,此外还有一些鄂伦春族民族特色的传统节日。 鄂伦春族春节 春节在鄂伦春族人的传统观念中特别重视过春节。 春节是鄂伦春族的传统节日,也是辞旧迎新的好日子,为了过好春节,鄂伦春人在一个月之前就开始筹备过年的东西。猎人打到猎物要把好肉留下来,准备过年包饺子、炒菜用。到年末,猎人们要驮着猎物到汉族和满族村镇交换米面、衣物、烟酒、糖果、鞭炮等年货。年前所有上山打猎和外出办事的鄂伦春族人,都要赶回家里过年。过年前几天是最繁忙的日子,家家户户都忙着加工各种美味食品,包冻饺子、冻包子,炸麻花,炖野猪头肉等等。鄂伦春族大人小孩都要做一套新衣服,屋里屋外要进行大扫除。除夕夜晚各户开始过团圆年,不准到别人家去串门。太阳一落山,各户门前都要燃起一堆簧火,表示以后的日子会像火一样红火,同时,稗火能驱走蚊蝇,使马匹更加兴旺。 饭前,老人们把各种神完打开,要全家老少给神偶烧香上供,以祈求神灵保平安,然后再到十字路口为死去的前辈烧纸祷告,之后才能坐下来吃饭。大年三十的晚饭都要吃得饱饱的。连猎狗猎马都要尽情地吃,直到吃饱为止。鄂伦春人在除夕之夜有守岁的习惯,即一夜不能睡,认为只有这样才会在新的一年里精神饱满。此外,族人要给家族和近亲的长辈们斟酒磕头。他们还要拿一个桦树皮盒或铁盒,绕马圈数次,并不停地发出似马叫的声音:"木合木合"。 除夕之夜不许吵架,更忌讳哭泣,再大的事情也要压下来,和和气气地商量解决。鄂伦春人认为除夕夜吵架、摔东西,一年都不会平安。这一夜忌动刀、锹、枪等物,忌往外倒垃圾和泼脏水,忌说"死"、"输"、"翻"之类的词,否则一年不顺利。半夜12点要燃放鞭炮,以驱鬼避邪,迎接新的一年的到来。 初一早晨天刚刚放亮,鄂伦春族各家各户都要煮新包的饺子,先在家族中依辈分大小斟酒,晚辈要给长辈磕头,平辈则互相请安,然后再坐下来吃饺子。太阳出来后,人们便穿上新衣服,开始挨家拜年。拜年时先敬酒、敬烟,然后再磕头,并祝老人们健康长寿。小孩给老人拜年,老人要给他们压岁钱或糖果,祝孩子们快快长高,听父母的话。 初二、初三进行赛马。从初二起,老年人互相拜年,或聚在一起饮酒作乐。鄂伦春族各家各户互相宴请,青年人则自愿组织起来搞些文体活动,或唱歌,或跳舞,或下棋玩牌等,直到初四为止。初五这天是"破五",鄂伦春人认为是"鬼日",因而这天忌讳出门,不许申门也不许去打猎,更不准大吵大闹。初六,六六大顺,是个好日子,可以外出狩猎或互相串门。 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和受汉族的影响,鄂伦春族篝火晚会式的活动开始减少,供奉神偶、神抵,上供叩拜的活动已不多见,甚至销声匿迹了。除夕之夜,鄂伦春人都爱收看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晚会。 鄂伦春族正月十五灯节 鄂伦春族的传统节日,鄂伦春人对正月十五也很重视,这一天各家都要团聚吃饭,还要放鞭炮、唱歌跳舞进行一些较大规模的文体娱乐活动,尤其晚上乘月光举行赛马、摔跤、拔河、唱歌、跳舞等活动,一直到深夜,也可以通宵达旦。 鄂伦春族正月十六抹黑节 鄂伦春族的传统节日,参看:鄂温克族"抹黑节"。 鄂伦春族祭月亮 祭月亮是鄂伦春族的传统节日,属有关狩猎祭祀的节日,因为月亮可以帮助游猎的人在莽莽林海中辨别方向确定位置。祭月亮在每年农历正月十五和八月十五举行。 祭祀时,猎人和牧民们把画有月亮的神像,挂在"马路"中心,神像须对着月亮。把剥了皮的野兽放在供台下面,剁掉兽爪,免得触犯神灵,在打猎中被兽爪抓伤。兽头对着神像。 然后众人向神像磕头,祈求神保佑人马平安、老幼安康、万事如意。随后将野兽的心血涂抹在神像上。祭毕,把兽肉煮熟,大家共食。在平时的日子里,如果一连数日打不到野兽,猎人便在"仙人柱"(简易帐篷)外面,在月光下放一干净的水盆,向月亮磕头祷告,祈求月亮神多赏猎物。第二天早晨观察盆子,盆内出现什么兽毛就可猎获什么野兽。这实际上是种占卜。 鄂伦春族端午节 端午赛龙舟,那是江南的特色。这一天,鄂伦春族是怎样过的呢? 鄂伦春人原本是不过端午节的,定居以后,节日活动也变得丰富多彩起来。汉族传统的端午节,也渐渐成为各民族共同的、富有地方特色的节日了,所以也变成了鄂伦春族的传统节日之一。 6月的兴安岭刚刚穿上绿装,这里的春天来得太晚了。端午节凌晨,北京时间约两点多,天已放亮了,通往树林的大道已是人流如潮水。无论是鄂伦春人,还是汉族人或达斡尔人,都携老带幼去山坡、去树林、去小河边,采艾篙、野花、柳树枝、稠李子花,采摘他们喜爱的一切花草。鄂伦春族老人们说,端午节早晨要用露水洗脸,这样就不会生病了。挂满房的野草打湿了游人的裤脚,人们怀着美好的愿望,沿袭着古老的习俗,把带着露珠、散发着清香的花草、树枝早早地挂在了自家的门媚上。五六点钟之后,几乎每家的门媚上都挂上了一束艾篙、柳树枝和五颜六色的纸葫芦,有的还挂上丁香包,往日寂静的猎乡就像赶庙会般热闹。 鄂伦春族的节日饮食 1.手扒肉。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他们在长期的狩猎生活中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节日饮食习惯。 "手扒肉"是鄂伦春族最古老的传统食肉方法,是将野兽的肋骨、舌、心等较为嫩的部位切成块或条放到锅里煮,煮时要根据不同兽肉掌握好火候,使其既嫩又鲜。吃时蘸些调好味的盐水,使其鲜美可口。这种吃法中又以熊肉的吃法为代表。鄂伦春语叫"阿素木"。先把熊肉切成块,煮熟,再把熟肉切成小丁,加上野葱、野韭菜、盐,调拌好后趁热吃,肉鲜味美,油而不腻。吃熊肉以共餐为多。至今鄂伦春人招待贵客仍以手扒肉为上。 2.烤肉和烧肉。鄂伦春族烤肉是用两端削尖的木棍把切成片的肉串上,然后插在火堆旁烘烤,待肉表面烤成焦黄、冒油并发出肉香味时即可,其味道十分鲜美。烧肉则是把肉切成片,扔到火炭上烧,来回翻动,烧熟即可。烧鹿肉是鄂伦春人最喜爱的食物。 3.熏晒肉干。鄂伦春语叫"枯胡热",其方法是把肉切成条放到锅里先煮一下,煮熟后再切成小块,加上盐、花椒、大料等调料再煮一次,待把肉煮烂,把水煮干后拿出来,放到用柳蒿编成的帘子上,用木架支起来凉晒,并在帘子底下生火烟熏,晒干后装入皮袋里储存起来。这样既可直接吃,也可以做肉粥、肉汤。 4.晒肉条。鄂伦春语叫"乌尔嘎塔",方法是把肉切成细长的条,然后挂在支好的横木上凉晒。同时在下面生火熏烤,晒干后储藏起来,吃时再切成小块炖菜。 5."阿苏纳"。即炒食。做法是将煮熟的狍心、肺、里脊肉切成小块,与熟的狍子脑及野韭菜等调料拌好后,用野猪油等炒。这是一种较为讲究的吃法。 6.生吃狍子肝和肾(腰子)。猎到狍子后,即开膛取心、肾,用水洗后即食。据说可以清火明目。 7.炖汤。把肉切成小块,大骨头也砸成小块,放进锅里一起炖。同时放些柳蒿芽等野菜,其汤别有风味。柳蒿芽,鄂伦春语叫"昆毕",属于艾蒿类植物,春季时鄂伦春族人们在柳林里采集"昆毕",一时吃不完,可晒干收藏,留至秋冬吃,用其同狍子肉、野猪肉或肥肠、鲜鱼炖汤,清香可口,回味无穷。 8.烤油。每当猎到较肥的野兽,便取下肥膘烤油,尤其秋季动物膘肥之时,猎人专打野猪和熊,烤油后,用大动物的膀胱和肠子或桦皮桶将油储存起来,以便冬季食用。尤其熊油,不仅做菜,如平时喝上一碗,既抗饿解渴,又能抗寒。另外在猎取到一些大动物的时候,还要把腿骨的肉剔光,放在火堆旁烤熟i然后砸碎取骨髓油,或吃,或用它当护肤油用。 9.灌血清。鄂伦春语称"布油色"。具体做法是:在猎取到鹿等动物后,打开胸膛,在其肋骨处划开口子,将血沉积,约一个小时左右,上面便会浮起一层清彻透明的液体,便是血清。然后灌进清洁的肠子里,加上一些调料,煮熟后即可食用,如同血肠,但比血肠更鲜嫩可口。 10.鱼的吃法。鄂伦春族一般多为清炖,但也有煎、烤、蒸等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