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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利益冲突化解机制研究


  摘 要:当前,国家对房地产交易的控制越来越严格,房屋租赁市场交易非常活跃,数量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与此同时,租赁市场的纠纷频发,动荡性比较明显,各种矛盾日益显现,造成了相应性的问题。本文对房屋租赁纠纷冲突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针对化的措施,旨在调节矛盾,减少冲突,促进房屋租赁的健康化发展。
  关键词:房屋租赁;利益冲突;化解途径
  当前,房地产交易数量大大增加,国家进行了严格控制,虽然成交量上升,但是房屋租赁纠纷也越来越明显。出租人往往根据看涨预期制定租金,合同的效力受到影响,进而产生一定的纠纷现象。租金的上涨给租户带来了资金上的困扰,加劇了住房需求之间的矛盾,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面对房租租赁市场的各种混乱现象,需要综合各种手段,对房租租赁纠纷的类型和诱因等进行深入剖析,采取相应性的治理对策,调节房租租赁中的问题。
  一、房租租赁纠纷利益化冲突的原因
  1.政府宏观调控的负面效应
  当前,政府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限购政策没有发挥出真正有效的作用,房价依然呈现出较高的走势,对于很多工薪阶层来说,购房压力较大。相对来说,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实施加紧的户籍政策,很多居民没有购房资格,租赁市场的热度居高不下,持续升温,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平衡,大大增加了租赁双方之间矛盾激发的可能性。
  2.市场租赁市场供求关系的失衡
  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大中城市的流动人口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居住需求明显增加。流动人后的基数较大,出售租房的数量相对较少,并且价格昂贵,与老百姓的住房需求格格不入,存在较大的偏差。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租赁解决了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随着租赁需求的日益加剧,市场中房屋的出租数量跟不上实际的需求量,租赁市场中的供求关系失衡现象比较明显。另外,社会中贫富差距过大,住房的保有量较少,少数人手里掌握着较多的房产资源,出租房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地位,租赁市场之间不平等,进一步加剧了供求矛盾。同时,高租赁需求与低租赁房屋的供应冲突较大,租赁价格持续上涨,市场投机者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破坏了稳定的房租租赁关系,引发了纠纷的增多。
  3.个人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群体性欲望
  虽然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房价,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从总体上来说,房地产市场依然呈现出上涨趋势,房屋租赁的价格仍然较高,加重了租赁者的经济负担。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闲置房产者纷纷以高价出租,赚取一定的租金收益。同时,从客观角度出发,房屋租赁市场的供求不均,租金价格的上涨呈现出长期的维持状况。租赁市场中,投机者的大量涌入,加重了整体的逐利风气,出租房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会有意无意的做出一些侵害承租方和管理方的行为,加剧了双方之间的冲突与风险。从微观层面来讲,这是诱发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应引起相关人员和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解决房屋租赁纠纷主体利益冲突的方法途径
  1.拓宽审判思路,平衡各方之间的利益
  以尊重客观事实为依据,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房租租赁纠纷案件进行审判。在租赁审判压力日益增加的背景下,司法部门应掌握好自身的自由裁量权,运用基本的法律规则,对各类纠纷主体的利益进行平衡,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做出最合理的考量。在衡量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应将承租人的租赁意图作为重要性因素,如果出租房在签约后,未能履行合同中的条款,提供的商用租赁场所与合同规定的不符,则视为违约。在租期届满或者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出租人拥有收回租赁房屋的权利。应遵守城市守信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出租人的物权和请求权,在合理的范畴内,出租房应衡量租赁双方利益,权衡两者之间的利益。
  2.发挥政府解决纠纷事件的主观能行性
  由于客观环境的不同,房屋租赁有着各自的特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践表明,乡镇村等组织,将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和商铺用于出租的较多,容易出现动拆迁和涉嫌违法搭建等问题,在发生纠纷的时候,牵涉的利益错综复杂,种类的数量也较多,纠纷双方的对立情绪比较激烈。因此,政府应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在自身经济利益下,为加大调解成功的可能性,需要相互退让,通过各种方式确定双方的最终权利和义务,最终调停双方之间的纠纷。为了缓和相互之间的矛盾,地方政府应结合相关的法律条款,以原有合同条款为依据,选择合作共赢的方式方法,缓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如果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相互之间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填补法律漏洞,全面化解纠纷与冲突
  当前,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在解决房屋租赁解纷案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站在社会实效性方面,在调节房屋租赁纠纷主体间利益冲突的时候,应在分类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方法措施。如果是一房多租的情况,在认定租赁合同优先性的时候,需要将实际占用租赁房屋作为一项重要标准。这是因为,实际占有者以租赁合同为依据,有权占有房屋,符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只享有债权请求权,在优先性上落后于出租人,合理且合法。在界定无权转租和超期转租合同效力的时候,应均衡纠纷主体间的利益,根据房租租赁市场的总体发展态势,在立法模式成立的框架内,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利益,增强其法律化效力。
  4.完善租赁合同登记备档制度,大力整治群租乱象
  当前,房屋租赁市场比较或缺,作为一项有效的牟利手段,群租能够快速增加出租者的经济收入,造成市场投机者的不断增多,破坏了稳定的房租租赁关系。因此,除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之外,应逐渐完善租赁合同登记备档制度,帮助房产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违法群租行为,在履行合同期间全面采集信息,采取抽样检查和实时检查的方式,有效了解辖区内各个房屋租赁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从实际上减少和杜绝群租现象,增强房屋租赁的合理性。
  三、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房地产市场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步,房屋租赁的数量大大增加,也出现了相应性的问题。需要对双方纠纷利益化冲突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针对实际情况,拓宽审判思路,平衡各方之间的利益,发挥政府解决纠纷事件的主观能行性,填补法律漏洞,全面化解纠纷与冲突,完善租赁合同登记备档制度,大力整治群租乱象,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晓君,张宇静,郭晓彤.中国住房租赁市场交易主体议价能力差异性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8(03):1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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