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户增收和增强市场竞争力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营过程中,财务管理问题日益严重,已经制约了合作社的长远发展。文章以海南省屯昌县为例,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研究。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财务管理 问题 一、引言 作为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合作社不仅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增强了市场竞争力,而且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但在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财务管理工作不完善的问题。为了寻求改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策略,本文详细地研究海南省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筹资过程出现的问题 1.注册资本过低。合作社最原始的资本是农户在入社时缴纳的股金和会费。根据屯昌县农业局提供的数据资料,2016年6月,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总额为4.3206亿元。出资总额100万元以下的占合作社总数的88.69%;出资总额100—400万元的占合作社总数的10.86%;出资总额400万元以上的只占合作社总数的0.45%。其中出资额最多的为屯昌永青南吕果菜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达到3 500.3万元。 合作社的大部分注册资本为货币出资,只有个别以土地使用权和固定资产等出资,资金主要投资于生产和销售领域,例如:养猪和养鸡等养殖业、农产品销售及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等,极少投资于仓储、运输和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 2.财政扶持力度不大。合作社获得资金的方式除了农民出资之外,还可以从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方面获得。屯昌县政府在党中央扶持三农的号召下,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合作社给予资金支持。对于被评为县级以上示范社的合作社,财政有配套的拨款。规模大、管理规范的合作社更容易获得资金支持。能够被评为示范合作社的数量极少,普通合作社根本就没有机会获得财政支持。 虽然政府出台很多惠民措施支持合作社发展,但是政府财政资金有限,加之规模小的合作社大部分不符合补贴条件,所以导致政府资金投入倾向于规模较大的合作社。项目扶持方面,屯昌县准备向屯昌农民合作社联合会购买服务,解决合作社在法律咨询、财务报表出具等方面的问题。但这些只是解决了合作社极小的资金问题。 3.金融机构资金支持不足。通过对100家合作社的调查发现,能够通过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获得资金的合作社仅42家,占调查总数的42%。 4.成立"空壳社"套取国家扶持资金。据屯昌县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員反映,个别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由于这些合作社只是挂名存在,发起人并没有将合作社的补助金真正用在合作社的发展生产上,没有进行有实质意义的生产销售。而发起人对于合作社成立以后将如何发展、如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则缺乏全面的规划,短期行为比较突出。 (二)财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但是真正根据合作社实际情况来设置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多。通过问卷访谈的资料分析,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并且制度上墙的只有33家,占调查合作社总数的33%。大部分合作社没有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即使建立相应的财务等规章制度,也只是走形式而已。有些合作社没有制定资产管理条例,存货的出库入库登记比较随意,资产管理混乱;有些合作社制定的资产管理条例不规范、不科学,执行难度大;没有专职的仓库管理人员,而是由财务人员或者业务员等其他人员兼任,资产管理不完善最终将会导致合作社的账实不符。 2.会计业务核算不规范。有些合作社没有按照财会制度的要求来填制会计账簿, 很少能结合自身业务的特殊性来设置会计科目和填制会计凭证。例如,制度规定"成员往来"科目核算合作社与成员的交易活动。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合作社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类型是多种多样的,不仅包括制度中所介绍的"合作社为成员提供购买生产资料,购买服务,合作社为成员销售商品",还包括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水稻收割、畜牧防疫等服务。这些业务内容并未在制度中提到。因此,合作社登记的"成员往来"科目所反映的合作社与成员交易情况存在很大误差。 合作社收购社员的农产品,再将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后出售,或者直接对外销售。有些财务人员对这两种情况的销售业务,没有分开单独进行核算与记账,只是简单地以流水账的方式登记交易数量与销售金额。这些账目不能详细反映合作社的销售业务,更不能真实反映合作社的会计业务。 合作社成员账户除了示范合作社和个别规模大点的合作社外,在账务处理上几乎采用的是手工记账。有的合作社只设有总账,每个社员交纳多少股金没有通过设置明细账来登记,从总账中看不出有多少社员加入合作社。部分合作社各项收入支出没有正式发票,白条顶库现象普遍存在,没有正规的各类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有的合作社没有实行支票结算,存在"坐支"现象,财务运行流程不规范。年终为了应付检查,合作社会计人员在理事会的示意下根据实际需要来"记账",生产经营成本和销售收入难以准确核算,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 3.账务情况很少公开。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社员对农产品的销售情况比较关注,而对于合作社年终利润、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公积金是否量化到社员账户等财务会计信息很少关注。正是由于大部分社员缺乏关心合作社财务的意识,有些合作社公开的账务资料内容含糊不清,不易于理解。账务公开的做法流于形式,信息的真实性缺失,社员的监督权没有得到保障,违反了当初办社的初衷。即使有些社员主动关心了解合作社账务信息,但是这些合作社并没有定期公开账务情况,社员根本就无法根据财务资料提出有价值的财务建议。 4.缺乏内外监督。在对100家合作社进行问卷调查中发现,大概50%的合作社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也没有专门的内部审计制度。即使有制度,也是为了应付政府部门的检查,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同时,外部监督的作用也没有很好发挥出来。 合作社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以后,农业部门和工商登记管理部门便很少进行后续的检查和指导。由于工作能力不足及人员有限,工作人员极少定期走进合作社调研、了解合作社生产发展情况与业务开拓情况。 (三)财务决策民主缺失的问题 合作社的决策权一直以来都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经过调查发现,按照规章要求一年召开一次社员大会的有70家,占70%;从来不召开社员大会的有30家,占30%;公开账务情况的有40家,占40%;不公开账务情况的有55家,占55%。由于财务信息不透明,财务账务不公开或是不完全公开,广大社员根本就不清楚合作社实收资本的使用等诸多情况。召开的成员代表大会很少由全体代表参与投票决策,只是走形式而已。不论大事小事,多是合作社理事长一人来决定,财务决策缺乏民主,财务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 (四)收益分配过程出现的问题 通过对屯昌县100家合作社的调查发现,由于没有制度的约束,有些合作社由负责人决定是否进行利润的分配。提取公积金的只占33%,大部分社员只是得到合作社代购生产资料、代售农产品等方面的销售差价,合作社与社员实行内部优惠交易,合作社很少将收入对社员进行二次分配。 大部分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方案不经过社员大会批准,有的甚至从来没有召开过社员大会,存在专权和幕后操作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对收益分配中的股金分红和股息分配金额的计算,利润分配的比例制定得比较低,打击社员投资的积极性。有些合作社按出资额量化返还,但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不低于60%的比例进行。 对于合作社非货币出资的社员如何进行收益分配,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做出明确的说明,合作社社员无法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己在合作社中的权益。即使是销售收入比较高的合作社也不一定能够合理向社员分配利润,社员不清楚利润留存合作社是作为内部融資,还是作为别的用途。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很少按规定平均折股量化到每个社员账户。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合理,很难通过利润分配来促进合作社的长远发展。 (五)财务人员文化水平低的问题 根据调查问卷(见表1)发现,40%的合作社没有设置财务岗位。大部分的会计岗位人员没有上岗证,由理事长直接指定人选或者由理事长的直系亲属兼任,违反了会计核算制度中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规定。即使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也只是简单地对合作社的账务进行处理。虽然能够及时出具报表,按时报税,但是财务人员不能分析财务报表数据,不能根据这些财务数据披露合作社隐含的有利和不利于合作社发展的因素,不能根据这些财务数据预测合作社未来的发展趋势,不能为合作社将来的发展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 即使能够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财务人员也不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披露合作社的重要事项等,公开的财务数据让缺乏财务知识的社员一知半解。年度终了,没有财务人员的合作社往往是委托外部机构或者财务人员出具会计报表,目的是为了应付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会计报表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存在很大的缺失。 三、结束语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财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屯昌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将与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合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相关的财务咨询与服务,给予合作社财务技术支持。 单纯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难以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中立足。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合作社要持续稳定的发展,引领社员共同致富,就必须加强自身的内部管理。例如,从思想上增强合作社领导与社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多元化开拓融资途径;完善财务运行机制,包括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开社务情况;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完善内部管理、完善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督机制、通过外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完善盈余分配机制等。优化财务管理工作,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需要认真思考并着重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马彦丽.促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2]杨正良.规范财务管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J].商业会计,2013,(24). [3]耿黎.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相关问题探讨[J].会计之友,2016,(2). [4]邓军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制度规范执行情况考察[J].财会月刊,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