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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代下民商法的现状及展望


  摘 要:法律约束着公民的行为准则,是统治阶层对人们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和方法,如今,法律也是对人们的行为规范起到约束的作用,是社会行为准则的一部分。我国民商法在新时代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与我国经济在新时代的今天不断发展所分不开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私营企业数量与日俱增,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需求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经济多元化的结构在当今的经济形势下具有主流趋势。本文首先分析了民法商法的现状,针对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指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我国民商法在新时代背景下更好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
  关键词:民法;商法;法律
  一、民法、商法的现状
  民法和商法共同组成了民商法。民法是基本法,注重交易安全,人身權法、侵权行为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债权法、继承法、婚姻家庭法等都属于民法。商法又分为商主体法和商行为法,是一种特别法,侧重于效率,破产法、公司法、保险法、企业法、票据法、海商法等属于商法。
  我国商业活动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之中,促进了我国商业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商业活动越来越多,商业结构随着这种趋势也在不断的完善,商法是在这种趋势下应运而生,有利于维护公民权益和市场的稳定性。商法的诞生,采用了全方位的经济模式,公民的根本利益通过互利互补的形式得到了保障,共同促进,分工全面,国家经济体制的提高得到了全方位的发展,商法促进立商业经济发展的稳定,使得人们生活安定,国家经济发展也稳步前行。民法和商法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是商法的体系还不完善,商法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制定和实施的时间都不长,商法和民法还没有做到完全的融合,二者还相对独立,还没有实现完全的相互促进。我国的民法和商法目前的形势可以看出二者还不够完善,还没有实现民商法的统一。国家的第一生产力是公民,公民之间团结合作,齐心协力,才能够推动经济的发展,实现国家的经济更好更快的可持续发展,使得国家的力量更加强大。我国对民生问题的注重程度还远远不够,公民的根本权益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得到保障,现阶段我国国家政策最主要的发展历程和阶段是不断完善民商法,实现他们之间互补互助。
  二、民商法在当今社会产生的问题
  (一)内容不充分,制度不完善
  当今社会商品经济迅猛发展,民商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做到协调发展,民商法的相关条例与社会体系的进程不相适应,内容不够全面,与当今时代的发展形势格格不入,公民的根本利益在民商法不完善的制度下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体系散乱,缺乏科学性
  民商法法律制度有着众多的弊端,国家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以后为了维护社会民生的稳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这些政策是一种激进的形式,各个政策之间相互独立没有很好的进行融合促进,缺乏统一的规划,没有确定正确的方向,矛盾和重复的现象丛生,从而给民事关系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三、完善民商法制度的策略
  (一)完善法律体系,提高实施效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的法律体系是通过制定民法典来实现的,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公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是民商法的最主要任务,也是完善的民商法的一种具体体现。民法典的制定极大的维护了公民的权益,具体体现在,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经济案件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具有明确化法定化的体现,全面、充分的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在制度方面保障了其良好的运转形式,从事交易行为的当事人,通过明天发的制定规范了其自由行为的范围,明确了交易当事人的行为规则,任何逾越法定范围的行为都会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实现双交易双方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有相应的预期,这些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具有良好的助推作用。公民提出的疑难点如何做到快速解决,这是民商法最重要的核心任务,可以通过实施效率,法律体系要不断都进行完善来实现。
  (二)转变观念,推进民商立法
  公民依靠民商法来保障其最根本的利益,是实现国家管理的中坚力量,民商法在我国社会中体现了调和剂的作用,其社会效力非常大。民商法的根本理念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民商法是为民的根本法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为民理念,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实现人民安居乐业,个人经济协调发展。加强依法行政,需要对经济行政立法建立完善的体系,立法质量亟待提高,实现行政权科学化和合理化,为市场经济制定相应都法律,实现经济平稳向好的发展,有利于依法行政的强化。
  (三)加强民商法的改革
  我国旧的民商法制度对公民经济方面的法律保障不能充分的满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公民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受到阻碍,这就需要民商法与时俱进,在新时代的社会主义市场中进行改革,实现法律制度的创新,为公民经济保驾护航。法律制度要结合我国社会国情进行改革创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受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根本上实现维护,为其向多元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对我国的经济结构的稳定性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四、结语
  我国国民经济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性的背景下,国企私企的建设不断发展,我国现代化经济结构的需求与日俱增,民生法的实施和确立,为经济结构创造了有利条件,民商法的改革创新在社会主义市场中发挥了主导地位,具体在经济建设中的多个方面得到充分体现。当今社会国力强盛是目前的根本任务,这就要求在我国具体的国情下,以人为本,开拓创新,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为民商法法律制度的不断改革,以及其未来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从而实现国家经济结构的稳定性,促进国家经济的繁荣昌盛。
  参考文献:
  [1]胡旭宝.我国民商法的制度完善与发展[J].法制与社会,2013(4).
  [2]洪涛.新时代下民商法的现状与展望[J].法制与社会,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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