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促进公益服务水平提高的主要措施,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规范事业单位行为,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等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聊城市不断创新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实现了由年检到年度报告公开的转换,实现了"换证+贴标年检"模式到无需换证、直接"网络公开+公众查阅"模式的转变,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工作不主动不及时。2014年,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修订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制定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但是仍存在一些事业单位法人对其重视程度不够,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及时,出现证书信息变化不变更、不催不办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个别事业单位年报走过场。有些事业单位法人在进行年报公示工作时不认真、不负责,填写不规范,在监管机构通过双随机抽查工作对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年报进行检查时,才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部分单位这种走过场敷衍的态度使得年报公示的社会效果大打折扣。 (三)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社会效果反响不大。目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由本事业单位法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通过网络公示,社会公众查阅,监管机构随机抽查。针对监管机构抽查到的单位,可以实地核查单位情况并向社会通报,但未能核查到的单位,公众仅能凭其所展现的文字进行了解,实际履职情况并不能形象展示,公众对其监督也只是落在网络文字上,社会效果反响并不大。 二、原因分析 (一)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对登记业务不重视。一是部分事业单位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有些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清楚每年要在规定时间段內进行年报公示。二是部分单位思想上比较松懈,尽管监管机构一再督促进行年报公示,但是依然存在单位工作人员先忙于其他业务,将年报工作推后,以致于最后错过公示时间的现象。三是部分单位登记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交接不清,登记业务不熟悉,每年要多次对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讲解与督促,不仅增加了业务解答工作量,也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效率。 (二)监管处罚措施操作性不强。一是现行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举办单位、暂扣证书及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证书及印章的处罚。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书面警告及通报举办单位的处罚措施对事业单位影响甚微,达不到想要的监管效果。一旦被暂扣或收缴证书、印章,则会影响事业单位的工作正常开展,处罚执行难度大,可操作性不强。二是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办法》,对未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单位,将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名录,通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向社会公开,但目前在其他方面并没有对单位起到实质性的影响。正因为缺乏对未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真正可落地、有效用的处罚措施,事业单位法人往往就会不重视不主动,在思想上松懈,行动上落后。 (三)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抽查执法力度不够。一是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抽查工作中,执法涉及面有限,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年度报告随机抽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每次抽查比例为3%-5%。被实地抽查的单位在下一年度会高度重视年报工作,但是部分通过网络、电话抽查的单位,因未被实地抽查到,在思想上引不起重视。二是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选出的执法人员为非监管机构人员时,部分执法人员在检查内容、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上缺乏针对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执法的力度和效果受到限制。 三、对策建议 (一)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关要及时通过会议、网络、宣传手册等多种新媒体方式,加大相关法规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关注度,增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影响力,促进事业单位法人增强责任感、社会感,提高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担当性。 (二)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定期集中举办培训班,对新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业务知识宣传辅导,增强事业单位法人意识,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对所有执法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推动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三)强化信息共享平台,大数据大监管。在信息时代共享成果下,真正实现联合监管,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落在实处。在联席成员相应的业务系统平台中,提高技术监测手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作为必填项目,一旦事业单位法人未按时进行年报公示,则弹出预警窗口,不能进行后续操作。只有按要求整改后,该单位才能正常办理其他业务。要在信息化大时代下真正做到大数据大监管,共享数据共建监管。 (四)强化监管手段,探索可落地的处罚措施。通过绩效考核、异常信息管理等督促事业单位不断提升自我、改善服务水平。深化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先树优、领导人员调动提拔等的重要依据,确保监管工作有力度、有权威、有成效。必要时,可探索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强化对事业单位的信用监管、运行监管,适应机构改革现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E:HXS 关键词:事业单位法人 年度报告 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