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对于人类多样性文化的维护和保护就显得日益重要,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行为就成为了当前国内外较为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紧随其后在2004年正式的加入了这一公约之中,尤其是在2011年的2月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颁布了下来,但不足的是这一法律在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是只作了一定衔接的规定。而在全球非遗保护的大背景下,通过借鉴世界范围内发达国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时间的经验和做法,从而丰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种有效的措施,将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产生重大影响。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多样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演变 人类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认识是一个从浅到深、从无到有的过程。人类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目标,主要是基于其自身的活動对于文化多元性的破坏性影响而产生的。在世界范围内所产生的文化发展态势导致了人们的对于其最为普遍的关注,譬如"工业文明对于农业文明的破坏、城市现代化对于古色古韵的破坏、强大的列强文明对于落后的原始文明的破坏等等。 在这样一个复杂的大背景下,历经了近百年的成熟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一概念从原有的提出、到后来的深刻反思到现在的科学总结大致能够将其分为以下五个阶段:"无形文化财的阶段一一无形文化遗产的阶段一一民间创作的阶段一一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阶段",这五个阶段囊括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个发展过程。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 在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立法保护的进程中,首先要对于立法的目的进行明确或,将这一本意放在法律文本最为显眼的开篇部分,从而彰显出其对于具体的制度设计的决定性的意义。相应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特征和价值,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进行法律保护时的目的应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承认价值与增进尊重 作为我们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一个民族文化本质的体现,同时也是现代科技同文化成果相互结合创新而产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下现代化文学艺术的创新之"源"。它不仅具有了历史的传承价值同时还间距了社会和谐的价值等多个方面的价值。 历史的传承价值是我国乃至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中的核心和准则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反映的是我们生活中一个特定的区域、特定的民族所存在时的集体生活,是对于人历史生活"活生生"的记载。它不仅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效地弥补史料记载的不足,而且还能够为人类全面认识自身的历史、正确判断历史的功过得失提供丰富的资料,具有相当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而其科学认识的价值是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价值体系规范最为圆满的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反应的是不同历史时代中人的发展状况、科学技术的发展状况、创造力的发展状况以及认识水平的原生态的发展状况,具有非常大的科学研究的价值。而且拿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来说,其自身就拥有相当高的科学技术含量,不仅是良好实用性的体现而且也是不同时代最高科学的体现。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美艺术价值决定了其价值体系的取向。在我们熟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包含有许多特别的艺术创作,能给为观摩它的人们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灵影响,具有非常高的艺术价值。其中囊括了大量的艺术素材,能为当下的文艺创作提供精神的源泉。 (二)保持文化多样性 文化不是一个特定的东西,而是不同社会或不同社会群体特有的一种精神与物质、智力与情感方面的不同特点相结合多的总和;除了以上所述的文学和艺术之外,还包含了其生活的方式、共处的方式以及价值观的不同体现方式。文化所体现出的是不同时代以及不同地域人类活动所展现出的不同表现形式,这种多样性丰富了人类的发展。 (三)促进文化的交流与创新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需要使三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平衡,即文化所专有的权利与义务两者的关系,文化的创造者、文化的传播者、文化的使用者三者间的关系,个人利益同公共利益两者之间的关系。通过对于权利人在不同期限内的专有权的赋予,从而激励其继续创作的动力。于此同时,在权利规定时期满之后,将知识用于公有领域,满足大众对于知识的需求。通过这样的制度规章,不仅能够有效的防止对知识的垄断,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同时也促进了世界文化的不断前进和发展。 (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立法,经历了一个从以往单纯的公法保护到当前的公法为主、兼顾私法保护的过程。以往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是通过行政保护模式,譬如《文物保护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等,由政府带头对这些非遗进行管理。 总而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所有公民薪火相传的宝贵财富,是整个中华民族智慧以及人格的象征,对于他的保护,不仅能够弘扬我国民族的文化、提升个人对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以及创造力,还能够有效的促进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丰富性的发展,意义非凡。 【参考文献】 [1]姜华,宋晓梅。论民间美术的法律保护[J].法学杂志,2009(4) [2]李秀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M].法律出版社,2010(10) [3]张宇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著作权保护初探[J].法制与社会,2009(16) [4]孙磊,张邦铺。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与立法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9(18)